讀福爾摩斯的感想
讀福爾摩斯的感想篇1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英國“偵探小說之父”亞瑟·柯南道爾寫的。
夏洛克·福爾摩斯有時也是個十分與眾不同的人物。他還干過許多讓人大跌眼鏡的事:把剛提煉出的植物堿讓朋友去嘗、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體等等······
當年亞瑟·柯南道爾中途頗有倦意,準備停止福爾摩斯系列的寫作,狠心讓主角慘死,結果引發了讀者的強烈抗議,眾怒難耐,柯南道爾又讓主角死而復生,重振當年雄風。
福爾摩斯和他的“花生”醫生可謂“黃金搭檔”一路上懲惡除奸,為民除害。而在福爾摩斯“辦公”的倫敦貝克街221B號,每年也吸引了無數福爾摩斯迷前來參觀。
《血的研究》和《四簽名》我很喜歡,因為他寫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感。
讀福爾摩斯的感想篇2
天文學知識空白、文學知識空白、哲學知識空白、政治學不及格--這就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可是,這又有什么關系?對這位世界上最偉大的私家偵探來說,能否完成最縝密絕倫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撲朔迷離的案情、能否破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戰最驚險刺激的冒險……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關注并能給他帶來無限快感的東西。訛詐、勒索、謀殺、離奇命案……聲名顯赫的福爾摩斯仍然叼著他的老煙斗,一臉精明悍練的表情,帶領我們步入又一個驚心動魄、神秘詭異的歷險之旅……
他精通偵探業務所需的多種專長,如化學、心理學、數學、外語等等。使人驚嘆的是,作為偵探的他是一個極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觀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邏輯推理的縝密頭腦,一旦發現疑云,就全心投入,廢寢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讓讀者拍案叫絕。福爾摩斯具有超人的偵探才能,那是他不斷學習、不斷研究、不斷實踐的結果。他專門在緊靠大英博物館的貝克街租了間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資源和機會研究有關偵探的經驗和科學,養成了善于思考的習慣,掌握了正確的思維方法。因此,他所進行的各種偵探合乎邏輯,入情入理;他對各種案件的解釋和判斷,頭頭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許,我不可能成為像福爾摩斯一樣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卻一定可以通過我的不斷學習增長我的知識,開拓我的思維,豐富我的大腦,用知識武裝自己,做一個比福爾摩斯還出色的學生。福爾摩斯甚至連哥白尼是誰都不知道,可是他卻成為了家喻戶曉、眾人皆知、許多偵探迷的偶像,這是為什么呢?因為它擁有神探所需要具備的一切,廣泛的知識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偵探頭腦,善于思考的習慣,正確的思維方法,最重要的還有,他那觀察入微的心。這一切又是怎么來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時帶來的,這是他通過不斷地學習和實踐得來的。我們每個人也不是一生下來就是最聰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學來的。現在努力還不晚,為了我們的未來,開始努力吧!
讀福爾摩斯的感想篇3
《福爾摩斯偵探小說全集》是歐美偵探小說的早期經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節,縝密的邏輯推理,細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爾摩斯這個家喻戶曉的偵探形象,打動著我的心.
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廣泛的歡迎。這就不單單因為故事情節的吸引人,而是經過偵探小說揭示了社會的現實問題,并在藝術上開創了偵探小說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學成就,能夠歸結為四個方面:
(一)把社會犯罪與政治制度、道德觀念結合起來。柯南道爾創作的偵探小說從多側面反映了英國社會存在的問題。《血字的研究》、《四簽名》揭示了英國對印度的侵略與掠奪;《布魯斯——帕廷頓計劃》反映了歐洲的間諜案。而《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六座拿破侖半身像》都涉及到圖財謀命、作惡行兇,其他如巧取豪奪、通奸情殺、背信棄義、貪欲逞兇、專橫跋扈、爾虞我詐……這些犯罪現象,無一不與政治制度的黑暗與道德觀念的敗壞有關,柯南道爾還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種.種漏洞與不合理,以及警察廳的無能、愚蠢與昏庸。由于這類作品宣揚了人道主義、善惡報應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夢想主義觀點,無疑受到了讀者的廣泛歡迎,也充分顯示了柯南道爾提高的人生觀與其作品的社會意義。
(二)塑造了鮮明的文學典型。柯南道爾的作品成功地表現“文學是人學”的觀點。他筆下的福爾摩斯,是一個有血有肉的私家偵探,他腳踏實地地生活在英國社會中。
(三)創造了偵探小說的嚴謹結構。偵探小說最易犯的敗筆是案情看來神奇,但缺乏邏輯推理.常常有“神來之筆”,結果讓讀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爾的70部偵探小說都建立在邏輯推理上,他善于在構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筆,使整個故事更加曲折離奇、引人人勝。
(四)在情節和語言方面,構成了偵探小說獨特的風格。讀柯南道爾的小說,最初吸引讀者的是離奇與神秘的感受,幾乎每一件案子的發生都是不可思議的,在案件的發展中。又有許多變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勝邪,人皆懂之。這個道理在書中得到進一步的體現。偵探小說中的作案者無論多狡猾、多狠毒,總逃可是福爾摩斯銳利的目光,與他出色的推理本事。世界上,總有像福爾摩斯一樣為社會伸張正義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著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惡也會出賣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時,也逃不了一世,所謂“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繩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場。
福爾摩斯的正義感使我佩服,他堅持不懈的精神更讓我肅然起敬!每接一個案子,福爾摩斯都會傾盡全力去解開謎底。其間不僅僅有案子本身的離奇,還有作案者的干預和阻止,被邪惡沖昏頭腦的他們甚至想要結束福爾摩斯的生命……當我們欣賞福爾摩斯的精神之余,別忘了,要成功,總該從堅持不懈開始,也僅有堅持不懈才能帶領我們走進勝利的殿堂!
讀了《福爾摩斯偵探小說全集》感嘆之際,我在心的底層也埋下了夢想的種子——要當一個堅持不懈為社會伸張正義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惡,多一份友善……
讀福爾摩斯的感想篇4
從小就受我姐姐的影響喜歡看一些偵探類的書或者是電視,所以當我看完這本書的時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爾摩斯用的自己寶貴的生命來挽救那一場場悲劇的發生,而我只能用滿腔的敬佩來祭奠這位天生善于觀察和推理的偵探。
當我手捧這本陌生的書本時,我就知道這會是一本好書,會是一本令我不能釋懷、愛不釋手的書,當然,我的推測沒有錯,這的確是一本好書,一本能開闊我思維的書,一本讓我多愁善感的書,一本讓我絞盡腦汁的書,一本……
“血字研究”時的果斷、機智,令我大開眼界,無論是那敏銳的察覺力,還是那絕倫的推理,都讓我為之陶醉。他總是能以他的實踐及推理給大家一個意想不到的驚喜,不論多么困難……
直到“歪唇男人”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這樣離奇的案件對福爾摩斯來說只是小菜一碟,此時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樣的渺小,那樣的不值一提,那樣的不堪一擊。
好一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哪!“五個桔核”中,那個毫無線索,毫無根據的兇殺案,根本就無懈可擊,而福爾摩斯竟以一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來懲罰并破了這個至今我仍摸不著頭緒的案子。
終于,我讀到了“最后一案”,此時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讀下去的,因為我知道,福爾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當我看到“我懷著悲痛的心情握筆寫下這個最后的案件”時,我深深的明白了,福爾摩斯離我們遠去了,看到這幾個比兇殺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頭一顫,這位杰出的天才就這樣走了,無聲無息的……我想,他一定是為了破案才犧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書本只剩下最后三頁的時候,我再也沒有什么勇氣接下去讀了,只是看著福爾摩斯就這樣即將斷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個“肺結核后期”就將華生引開了,雖然這也是福爾摩斯的意思,但是,這畢竟讓人痛心了點,假如華生一直與福爾摩斯同行,事情的結果會不會改變呢?也許不會,也許會斷送兩個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爾摩斯,他的選擇是正確的。
讀完“福爾摩斯”留給華生先生的信時,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淚水悄然滑落,偉大的福爾摩斯偵探,你就這樣同你一生中最強勁的對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讀福爾摩斯的感想篇5
雖早已聽說福爾摩斯的傳奇事跡,但一直無緣一睹,這不,在寒假前幾天,我向同學借來了兩本《福爾摩斯探案集》準備在寒假中大飽眼福。當看完書后,我就已被故事情節的撲朔迷離牽著走,心也已被福爾摩斯的膽量與智慧深深吸引。雖是虛構人物,但他已成為我不可磨滅的偶像!福爾摩斯,一位傳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與正義的化身。他雖然沒有動畫中柯南用的高科技產品,但他們都擁有縝密的心思和機智的大腦。
一根手杖,一只煙斗,一身禮服,平凡的裝束也掩蓋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讓他千變萬化的偽裝,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沖進賊穴探查敵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無畏的精神,怎能不讓我敬佩?認真,細心,觀察敏銳,讓朋友華生時不時對他贊嘆。福爾摩斯說過:“窺一斑而視全豹,邏輯學家不用出門就能從一滴水推測出大西洋或尼爾加拉大瀑布還存在,能從人的表情臉部的每次肌肉抽動推測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論,他的思維邏輯,他的認真仔細,哪一項不讓人拜服得五體投地?在《斑點帶子案》中,他從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點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達車站前曾乘馬車駛過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細節在他的眼里都能成為解開案子的關鍵,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過的事物,比如家畜鳴叫,拖鞋家具的擺放等等,在福爾摩斯的眼里,那透露著各種各樣的疑點和秘密。如此縝密細心的品質,怎能不讓我敬佩?
沉著,冷靜,不畏危險,在<王冠寶石案》中,和西爾維亞斯伯爵的談判,讓我深感他的冷靜機智巧妙的對答,沉穩,平靜的神態,多少次危機都讓他化險為夷,用話語步步緊逼,你爭我斗,名言暗語,旁敲側擊,最后終于在那個大惡棍手上搶回寶石,立了大功。如此沉著冷靜的頭腦怎能不讓我敬佩?
作為一個偵探,推理與思維邏輯是必不可少的,人們都說偵探破案靠的是直覺的想象力,其實大錯特錯,雖說這兩種因素都有點,不過最重要的是滿腦子的知識,福爾摩斯之所以能成為世界著名的偵探,是因為他在化學,醫學和解剖學上有不亞于專家的知識。如此博學多識,怎能不讓我敬佩?
福爾摩斯還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來的廢寢忘食,他可以為一個問題想一下午,飯也顧不得吃,華生勸福爾摩斯說這樣對身體不好,可福爾摩斯卻說:“頭腦是我的全部,身體只是我的一個附件。”赫德森太太問他幾點吃早飯,他總是說:后天七點半。他不慕名利,只為將犯人繩之以法,享受破案的過程的樂趣與成功的喜悅,那些愚笨的英國警察來搶他的功勞,福爾摩斯卻毫不在乎。
福爾摩斯不僅有個機智的頭腦,還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閑暇無聊時,他會拉一些曲子,或者去聽音樂會,高尚的情趣,更為他的存在添彩。
福爾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慚愧,我要向他學習,若真有一天能達到福爾摩斯的境界,讓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福爾摩斯雖偉大,但畢竟是虛構人物,誰能塑造出令千百萬人深深著迷的人,來記住這位傳奇般人物,英國著名偵探小說家——阿瑟柯南道爾!
福爾摩斯,我的偶像!
讀福爾摩斯的感想篇6
今天我讀了福爾摩斯,最后一案,時間講的是某某年,福爾摩斯調查到了一個犯罪集團在輪頓的所有犯罪案全是這個集團所組織的,福爾摩斯就開始調查,他說只要把這案件偵剖了,那的偵探生涯也畫上了圓滿句號,······后來在一個大山崖上停歇,福爾摩斯在那時感到了不測,把華生之開了,······華生回來了發現福爾摩斯的手杖在巖石旁,旁邊有一封信,上面寫著概括;華生我把你支開,是因為我遭到不測。
華生開始尋找福爾摩斯,他在旁邊發現了腳印和打斗的痕跡,讓后到萬丈深淵處腳印不見了。他想福爾迷思肯定和壞蛋打斗摔倒萬丈深淵。此刻我的心情和華生當時的心情一樣,悲痛,傷心,心請壓抑。
讀福爾摩斯的感想篇7
寒假里,我又結識了一位新人物——福爾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偵探。
福爾摩斯很了不起,常常解決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難度案子。他機智過人,聰明能干,就連一小點兒煙灰都能判斷出有幾個人在這里停留,停留了多長時間,而這也會成為他破案的線索。
這一次,福爾摩斯又在偵破案子了。在現場勘查時,發現了房子旁的幾個小小的變了色的金屬紐扣,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別人看來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卻成了這位大偵探破案的一個線索,而且他還看到了這紐扣上的標記”海爾姆“,由此知道了這是奧德克裁縫的,這個重要發現為案子的偵破打開了一條思路。看到這里,我不由得對福爾摩斯肅然起敬,這么小的細節都逃不過他的眼睛,做事真細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遠了。
福爾摩斯不但做事細致而且考慮還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總會認真思考。有一次福爾摩斯在現場找到了兇手作案時使用過的手槍,他就想,為什么兇手要把手槍放在這里,而不是把手槍處理掉或者是藏在別的什么地方呢?這引起了他的懷疑。福爾摩斯就是這樣,因為的仔細認真,凡事都問個”為什么“的做事態度讓他的思維更加敏捷,判斷更加靈敏準確,從而破獲了一個又一個稀奇古怪的案子,成為了一名神探。
合上書,我崇拜的福爾摩斯就躍入我的腦海,他時而凝神深思,時而開懷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間像放電影一樣一幕幕地在我的腦海里顯現,他一遍遍地細致查看犯罪現場搜尋線索,他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
想到這,我在問自己,如果換作是我,我會有他那樣認真細致的態度嗎?跟大偵探比,那可差得遠啊!媽媽說,從現在努力還來得及。好!就從現在努力,不做小馬虎!
讀福爾摩斯的感想篇8
大家應該都知道在美國有一位著名的偵探福爾摩斯,他還有一位搭檔叫做華生這里的每一件故事都很驚險好我今天給大家講講。
福爾摩斯住在一個小巷里,一天下午他正在和華生談話,就收到了一封信,信上寫的是一對夫妻生了一個小寶寶他們請了一位保姆,有一天保姆看見夫人正在吸寶寶的血,于是保姆馬上把小寶寶搶了過來。于是福爾摩斯到了那個婦人的家,一看夫人得了一種怪病叫吸血鬼病,福爾摩斯給了幾小袋藥每天一袋慢慢的病好了。
我長大以后要做福爾摩斯這樣的偵探。
讀福爾摩斯的感想篇9
這幾天,我讀了英國著名作家柯南道爾所著的《福爾摩斯探案選集》。這本書讓我愛不釋手,這本書也讓我懂得了許多。
《福爾摩斯探案選集》中有一個故事令我感慨萬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講述了當時在偵探中赫赫有名的福爾摩斯,與全歐洲最大的犯罪團伙,堪稱“犯罪界的拿破侖”的莫里亞蒂教授之間進行的生死攸關的決戰。在萊辛巴赫瀑布時,福爾摩斯早早料到這是一個騙局,但依然讓自己的朋友華生走開,免于這場災難,自己最后則與莫里亞蒂教授同歸于盡。
《福爾摩斯探案選集》中,福爾摩斯所偵破的一件件案件,讓我們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惡,同時也領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與精神品質。我們也要學習福爾摩斯的優秀品質,為人們,為社會,為祖國,貢獻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讀福爾摩斯的感想篇10
我喜歡這樣的一本書,一本充滿奧妙的書,一本充滿懸疑和意料之外的劇情的書。
“我們把他視為對我們消滅邪惡和糾正錯誤的渴望的一種完美表達。他是個超凡之人,給我們這個乏味的世界帶來新奇的刺激,給我們偏頗的心靈帶來冷靜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們失敗者的成功榜樣,是我們自我禁錮中的勇敢脫生者。”--“福爾摩斯學”研究專家威廉·巴西古德
柯南道爾沒有用很華麗的手法來描寫福爾摩斯的樣子,他是如何破案的,他只是輕輕一筆帶過,可就是這一筆帶過,卻把福爾摩斯的完美的觀察力,聰明的頭腦活靈活現的表現了出來。柯南在寫文章的時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動、神態變化、對話、動作細節描寫,使讀者看得津津有味,不會感到枯燥無味。在心理活動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寫出來,不做一點保留,讓人情不自禁地跟著作者一塊兒推測判斷;而神態變化的描寫則引人入勝,那一個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樣;動作細節非常細致,每一個人的每一個動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沒有一個遺漏。他不用華麗的修飾詞,只用這些小小的細節,來讓自己筆上的人物變活。
當我讀完后,福爾摩斯--這個有著鷹鉤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煙斗的人就永遠活在了我的心中。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一個有著高智慧的人都像福爾摩斯一樣口銜煙斗,披著風衣呢?其實福爾摩斯這個形象已經深刻的被人們所記住了,一個充滿智慧的形象。福爾摩斯不僅形象經典,他的聰明才智,學識也是無人可敵的,他對每一個知識都會有一點懂,但不會很精通的,比如政治學,植物學,地質學,解剖學等等都是會有一些,因為他是偵探只要懂個一些就行了,他最精通的好像是化學知識,在《血色的研究》中可以發現。他不僅僅是學識,娛樂也會,他喜歡拉提琴,他認為拉提琴可以解壓,讓自己的壓力放松,因此他也喜歡聽一場音樂會,最終投入其中。
柯南道爾用他的筆寫下了一個又一個經典的案件,也寫下了一個又一個完美的破案手法在小說的任何一個案件中,幾乎每一件案子的發生都是不可思議,在案件的發展中,又有許多變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隨著福爾摩斯的分析,這個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卻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條線索都來地自然,流暢,我根本無法找出絲毫破綻。
有人說福爾摩斯確實存在過,也有人說福爾摩斯只是有柯南道爾所寫的經典偵探,我不知誰說的是正確的,但我肯定,福爾摩斯這個聰明機智,有著完美頭腦的人會一直活在我的心中,會好久好久,不知何時才會消失。即使消失了,他的經典語錄--我們必須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獲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尋常的配合,而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還有許多會在我的耳邊回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