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的隨筆
牛虻的隨筆篇1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合上小說《牛虻》,我己是淚水漣漣。我被這本外國名著深深打去著,回顧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條波濤洶涌的大江,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這驚心動魄的時代下驚心動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即使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國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牛虻始終沒有放棄追求。我耳邊回響起亞瑟堅定的話語:“獻身于意大利,幫著她從奴役和苦難中解放出來!”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緒混亂中,他猛地拿錘子砸向房間墻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隨著轟隆一聲巨響,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腳邊。他放下錘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說:“這么簡單,我真是一個白癡。”
這是《牛虻》中的一個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個。讀完這本書,發現此書有很鮮明的時代背景,很可惜我們的歷史課只能一筆帶過,我也一知半解,可是總算讀懂了一些東西。
當時,年少氣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強烈的打擊,這甚至使他試圖自殺。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沒有顏面也不想再應對任何一個親人朋友,還有他的信仰,束縛了他、出賣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這個無形的網網住,沒有方向。在我看來,此舉則是他的轉折點,使他從一個腦子不拐彎的少年,成長為一個機智無畏的領袖人物。
這是推翻過去的一錘。當時的狀況,似乎是教皇為最高統治,也就是說,宗教是最為權威的力量,只是那是個已經腐朽了的政體。牛虻此舉,挑戰權威,挑戰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國推翻無能清政府統治的那一刻一樣。這一錘,表現了一個年輕人對真理的執著追求,也表現了腐化的東西終將被淘汰的規律。
既是歷史規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還難嗎?自然是很簡單了!那么最應當注意的,就是堅持宏觀的看待問題,不被教條禁錮。我想,試著從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這點,就能把問題變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條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樣。找到根本,找到路。
從根本入手解決問題。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當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對我來說,分析語文語段,就應當從文章主旨入手研究。當我們這么做了以后,我們會發現,原先這么容易。
不能沒有獨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盞指路明燈,賦予人無窮的精神力量。小說的封面上定著:影響三代中國人的外國小說。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讀這本小說,依然有強烈的共鳴:任何人,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需要這股精神力量。小說《牛虻》留給后人的精神財富是永恒的,它將影響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筆下,他并不是一個完美的毫無瑕疵的英雄,而是一個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無法調和的仇與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貫穿牛虻的一生,正因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極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呼喚英雄的時代。《牛虻》的故事告訴我們:逃避現實,與世無爭是懦夫的表現;直面人生,義無反顧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的隨筆篇2
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悲劇。”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悲劇。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牛虻的隨筆篇3
翻開這本書,一起追隨伏尼契的腳步……
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有的家庭里,母親是兩個孩子的繼母,而他的親生父親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里,也就是說亞瑟是個私生子。然而他的母親在他17歲得冬天里去世,他也開始在大學里參加了秘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瓊瑪是他兒時的玩伴,他對她的愛純潔得像一朵盛開的百合,同時瓊也是組織里的一員。在一次對話中,亞瑟對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參加革命組織的事,神甫為此開始感到了不安。后來,蒙泰尼里赴羅馬任主教之職,而卡爾狄神甫接任神學院院長一職,當亞瑟向卡爾狄神甫懺悔時受騙說出秘密革命組織的名稱和自己偷運政治書籍的事實。卡爾狄神甫隨即告密,亞瑟和一黨同志被捕。
亞瑟出獄后,告知瓊是他將組織的秘密說出去時,受到了瓊的鄙棄,深受打擊,恰在此時,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謎,在雙重打擊之下,亞瑟精神崩潰,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條偽稱自盡,然后潛出海關,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這一年他才19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到處漂泊流浪,做過雜工和賭窟仆人,在他21歲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殘廢,傷愈后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極大地改變了亞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當年的戀人瓊和他的親生父親面對他竟然也沒認出他來。
他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的傳奇一生給了我強烈的震撼。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以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義上是富豪之子,但實則是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傷,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淵博學識蒙太尼里神甫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他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這驚心動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里,被迫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黨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吸引著熱血青年。牛虻決定獻身于這項事業。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親的欺騙,心愛之人的誤解時,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苦之中,幾乎要發狂。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從此之后,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煉了亞瑟,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是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牛虻了。此時,他又遇見了瓊瑪,但瓊瑪已認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戰友們積極準備著起義。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里,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樂的飛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曾經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運折磨的人。
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坦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后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么活著,該怎樣活著。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干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己的話說,他從死亡那里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
牛虻是個強者,他意志堅強、機智勇敢,是真正的強者!
牛虻的隨筆篇4
說起《牛虻》,多數人對它的印象就是:這是一本影響了一代中國人的小說。我們的父輩甚至爺輩們對它愛不釋手,提到它時感慨萬千。我們則一臉的不解,然后好奇的拿起來讀。至少我是這樣的。
當我在讀完以后沒有像父母他們那樣的感慨。原因什么的很明顯:今時不同往日,一部描寫革命烈士的傳奇小說與在和平環境下成長的我這樣一代的年輕人沒有太大的共鳴。這部小說可以影響一代中國人,但它畢竟不是公認的名著。畢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跡激勵才寫的這部小說。可能是因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點是在與革命毫不相關的,以保守和陳舊聞名的英國。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時它是那么的默默無名。不過,在半個世紀后翻譯成中文卻廣受當時的青年(也就是我們的父母或他們的上一輩人)的喜愛。無他,就因這部革命傳奇獲得了當時廣大革命青年的共鳴,人們樂于去閱讀那些臨危不懼、寧死不屈、為人民而戰斗的英雄形象。
似乎說了很多題外話,現在來講一講具體的讀后感。首先我感覺《牛虻》雖然不是什么名著的,但是卻可以像金庸的武俠小說那樣從很多角度閱讀它。想看傳奇的人可以把它當一部革命傳奇來看,想看言情的可以當它言情小說看(不過這愛情的結局有些悲慘),想看懸疑的甚至也可以當它懸疑小說來看。用輕小說的觀點來講,就是它集合了各種元素于一身的多元小說。當然不管你怎么看,他的故事始終只有一個,他的人物形象永遠也是那幾個。主人公亞瑟給人的感覺是熱血過了頭結果犯了錯誤(不能全怪他),經過一番的磨練后成為了一位老練的,冷酷的革命者并有所成就,最后因為意外被捕就義。他是我們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著不管自己的外在怎么改變,對祖國獨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沒有動搖。他在親情與革命中選擇了后者,舍生取義。也符合中國傳統的忠孝難兩全的思想。可以說,關于亞瑟這一形象的創作還是挺成功的,當然似乎有些絕對化、簡單化、甚至模式化,給人感覺有些生硬。我覺得應該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種情感與各種思想之間的矛盾心理與行為會更好。
牛虻的隨筆篇5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小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己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積極準備起義。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宗教徒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20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該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不過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劇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己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面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 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牛虻的隨筆篇6
《牛忙》這本書是伏尼契所寫的。剛開始看到這本書的時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這本書后我就明白了。這本書是以時間順序寫的,內容是這樣的:
牛忙其實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慘。在他十幾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對他不好,在他19歲的時候又被人陷害進了牢,在他出獄后發現了他的親生父親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于是就傷心的離開了。13年后他又回來了,沒有人認出他,因為這13年里他過的是非人的生活,導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腳殘廢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當地的幾名黨員一起共事,其中還有他的朋友瓊瑪。于是他們干了一系列會被槍決的事。終于,他們在干一件事的時候失敗了,牛忙被槍決了,就在那個時候,他們知道牛忙是13年前的那個人了。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牛忙他活在這世上沒有一天是快樂的,其實還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親生父親是,每次和他談話都是快樂的,除此之外就是他還是年少是和瓊瑪在一塊,那時的他同樣是快樂的。看完整本書后,我覺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堅持不懈的一個人。說他堅持是因為在他離鄉背井的13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餓條件下,硬生生的挨過了13年。說他勇敢則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關,因為他從事的是當時政府不讓做的事——革命。他啊為了革命,可以說是不顧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險,卻義不容辭的去做了,結果被抓了,而且還被槍決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跡也讓人感動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對他那深深的愛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導他。不過最明顯的還是當他知道被抓的那個人是他兒子的時候,他就利用他當時的地位和權力,想盡一切的辦法去救他,去勸他,可是牛忙還是逃不過命運,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傷心過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個不疼自己的兒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著份來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過這本書的人,都會為牛忙一生感到可憐的。雖說他可憐,但他也有一絲的幸福,那就是永遠愛他的蒙泰里尼和瓊瑪。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傷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當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親生的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的隨筆篇7
《牛忙》這本書是伏尼契所寫的。剛開始看到這本書的時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這本書后我就明白了。這本書是以時間順序寫的,內容是這樣的:
牛忙其實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慘。在他十幾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對他不好,在他19歲的時候又被人陷害進了牢,在他出獄后發現了他的親生父親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于是就傷心的離開了。年后他又回來了,沒有人認出他,因為這年里他過的是非人的生活,導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腳殘廢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當地的幾名黨員一起共事,其中還有他的朋友瓊瑪。于是他們干了一系列會被槍決的事。終于,他們在干一件事的時候失敗了,牛忙被槍決了,就在那個時候,他們知道牛忙是年前的那個人了。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牛忙他活在這世上沒有一天是快樂的,其實還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親生父親是,每次和他談話都是快樂的,除此之外就是他還是年少是和瓊瑪在一塊,那時的他同樣是快樂的。看完整本書后,我覺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堅持不懈的一個人。說他堅持是因為在他離鄉背井的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餓條件下,硬生生的挨過了年。說他勇敢則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關,因為他從事的是當時政府不讓做的事——革命。他啊為了革命,可以說是不顧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險,卻義不容辭的去做了,結果被抓了,而且還被槍決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跡也讓人感動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對他那深深的愛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導他。不過最明顯的還是當他知道被抓的那個人是他兒子的時候,他就利用他當時的地位和權力,想盡一切的辦法去救他,去勸他,可是牛忙還是逃不過命運,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傷心過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個不疼自己的兒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著份來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過這本書的人,都會為牛忙一生感到可憐的。雖說他可憐,但他也有一絲的幸福,那就是永遠愛他的蒙泰里尼和瓊瑪。
牛虻的隨筆篇8
《牛虻》敘述的是統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統一意大利的火熱斗爭中,從而引起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倆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的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撫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時,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態,不容反駁的讓他打消這個念頭。這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的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13年后,亞瑟帶著滿臉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養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中。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13年中無時不忍受著痛失愛子的煎熬中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敢的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起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這一剎那,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救出他唯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忠于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獄中,一心想保衛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決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了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實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親生父親送上刑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