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八項權力及解讀
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是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的內在要求,是黨有凝聚力和戰斗力的具體表現,也是黨員對黨忠誠負責的表現。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三篇黨的八項權力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黨的八項權力范文一
1. 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2. 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于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
3. 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設和倡議。
4. 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干部。
5. 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6. 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做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7. 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8. 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
黨的八項權力范文二
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五是要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六是要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斗爭,不怕犧牲。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黨員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權利和義務是辨證統一的,只有切實履行黨員的義務,才能切實有黨員的權利。履行黨員義務是共產黨員的天職,是向黨組織所做的莊嚴承諾。不講義務就是不講責任,不講義務,黨員的權利也就成了一張白紙。
內享有的民主監督權利。任何黨員對黨的任何組織、任何黨員 ( 包括黨的最高組織和最高領導人 ) 的違法亂紀行為,都有權要求處分和撤換。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承認和尊重黨員的這一民主監督權利。對黨員負責地揭發、檢舉,要虛心接受,認真檢查,徹底改正。決不允許以任何借口和形式進行打擊報復。這樣做不僅能調動廣大黨員關心和維護黨的利益的積極性,而且能使黨的組織和黨員,尤其是黨員干部,受到黨內自上而下的監督,有利于純潔黨的組織,增強黨的戰斗力。黨員在行使這項權利的時候,要注意兩點:一要實事求是,有根有據,不能捕風捉影,更不允許誣陷捏造;二要按組織原則辦事,進行批評、檢舉、揭發,要求處分、罷免,都應在黨的會議上正式提出,不允許采取自由主義的態度,背地議論或隨意傳播擴散。
(5) “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任何黨員只要他預備期滿,從轉為正式黨員起,在黨內就享有表決權。在黨的會議上就某一個問題進行表決時,黨員有權表明自己贊成或反對的態度;在黨內進行選舉時,黨員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進行投票,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或強迫選舉人違背自己的意愿。黨的組織要切實保障黨員的這一民主權利的正常行使,以利于加強黨的建設,提高黨的戰斗力,充分發揮黨在我國社會主義事業中的核心領導作用,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步伐。
(6) “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我們黨歷來強調,對人的處理要采取慎重態度,做到實事求是,合情合理,經得起歷史的檢驗。黨組織在對黨員進行處分和鑒定時,由于種種原因,有時可能會出現某些偏差。這就要允許黨員本人進行申辯,也應允許其他黨員為他作證和辯護,以便黨組織更加全面地、實事求是地處理問題,做到不冤枉一個好人,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
(7) “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我們黨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黨內按多數的意志決定問題,以保證黨在思想上行動上的統一。黨的決議和政策一經做出,黨員必須五條件地服從并堅決執行,這是每個黨員必須執行的一項義務。但是,如果黨員對黨的決議和政策有異議,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并可向黨的上級組織直到中央提出,因為真理有時也可能掌握在少數人手里。如果黨員所提出和保留的意見是正確的,黨組織就要虛心聽取,認真研究,及時修正,避免由于決策上的失誤,給黨的事業造成損失。
(8) “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 黨員如果認為黨內某一問題應當解決或本人受到黨內不合理的處分或因揭發壞人壞事受到打擊報復,有權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有權要求有關組織認真負責地給以答復。這樣做既可以使黨組織及時發現問題,掌握情況,盡快地解決處理黨內某些問題和消極現象,克服黨內各種官僚主義的作風,提高黨的領導機關的威望,又可以增強黨員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的信心。共產黨員要正確行使這一權利,不怕強暴,不畏權勢,敢于為真理而獻身。
黨的八項權力范文三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是相互聯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體,是辯證的統一。(1)黨員履行義務,是黨員在高度覺悟的基礎上,為實現黨的綱領、完成黨的任務而自覺承擔的責任,是黨員行為的準則。黨員行使權利是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維護黨的利益的重要表現和組織保證。黨員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是共產黨員黨性的集中體現。(2)黨員義務和權利是相互依存的。黨員享受黨員權利以履行黨員應盡義務為前提,同時黨員履行黨員義務又需要一定的權利做保障。(3)履行黨員義務和正確行使黨員權利是做合格黨員的具體標準和重要條件,黨員義務是對黨員的具體要求。在很多情況下,黨員行使權利的同時,也是在為黨盡義務;在盡義務的同時,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權利。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是統一的。馬克思說過:“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黨員義務和權利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相輔相成。履行義務是行使權利的前提,行使權利是履行義務的保證。包義務和權利對立起來,割裂開來,要求只享有權利,不盡義務,或是只要黨員盡義務,無視黨員權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確的。有的同志誤認為,只盡義務不享受權利是黨性強的表現。其實,黨員在黨內如果不享受應有的權利,也就難以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例如,黨員有執行黨的決議的義務,如果受到阻撓,他不行使向黨揭發檢舉的權利,那么他執行黨的決議的義務也不會取得效果。同樣,如果有的黨員只想享有權利,不肯履行義務,那么他在事實上也會失掉自己的權利。例如,黨員有被選舉權,假如某個黨員不履行應盡的義務,成為不符合黨員條件的所謂“特殊”黨員,就會喪失同志們對他的信任。他雖然還享有被選舉權,但誰也不會選舉他。因此,黨員要想很好地履行義務,就必須正確地行使權利;同時黨員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權利,也必須忠誠地履行黨員的義務。p副標題e
黨員的權利指黨員按照黨章規定應享有的權力和利益。在黨內,每個黨員都是平等的,都有權參與黨的工作,共同管理黨的事務,發揮自己的積極性和負責精神,維護黨的利益,保證黨的事業的健康發展。黨章中規定黨員享有8項權利: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參加關于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等。黨員的義務指黨員對黨應盡的責任,是黨對黨員的基本要求,是黨員條件的具體化,也是衡量一個黨員合格不合格的具體標準。黨章中規定黨員有下列義務: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等。
共產黨員為什么必須履行黨員義務呢?這是因為黨員義務是對黨員的一種規范和約束。黨員對黨承擔應盡的義務,并按照規定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保證全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組織上的一致,使黨成為集中統一、有戰斗力的黨;反之如果黨員不很好履行義務,想怎么干就怎樣干,則會破壞黨的統一,使 們的黨失去戰斗力。因此,每一個黨員不論職位高低,黨齡長短,貢獻大小,都要自沉履行黨員義務。其次,黨章中所規定的黨員義務,又是黨組織衡量一個入黨積極分子具備黨員條件,一個黨員合格的具體標準。因而每個共產黨員都必須履行黨員義務,并把黨員八項義務作為座右銘,經常對照檢查,嚴格要求自己,使用權自己成為一個合格的共產黨員。 如何正確履行黨員的權利和義務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黨員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權利和義務是辨證統一的,只有切實履行黨員的義務,才能切實有黨員的權利。履行黨員義務是共產黨員的天職,是向黨組織所做的莊嚴承諾。不講義務就是不講責任,不講義務,黨員的權利也就成了一張白紙。那么,怎樣才能準確把握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爭做合格黨員呢,我認為要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
一、正確履行黨員義務
1、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履行黨員義務的自覺性
認真學習政治理論、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既是黨員必須履行的重要義務,更是黨員全面履行黨員義務的基礎。黨員只有認真學習,提高素質,才能增強履行黨員義務的自覺性。首先要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是無產階級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是我們黨的指導思想,是我們的行動指南。當前要特別加強對鄧小平理論的學習,在當代中國,只有把馬克思主義同當代中國實踐和時代特征結合起來的鄧小平理論,而沒有別的理論能夠解決社會主義的前途和命運問題。”我們每一個共產黨員只有認真學習,并努力掌握這一先進思想武器,增強履行黨員義務的堅定性和自覺性。其次,要認真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共產黨員不僅要“紅”,而且要“專”,否則就難以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履行黨員義務的實踐中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2、努力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宗旨,是共產黨員一切言論和行動的出發點和最高標準,也是中國共產黨區別于其他階級政黨的顯著標志。毛澤東同志曾說過:“共產黨是為民族,為人民謀利益的政黨,它本身絕無私利可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既是由黨的性質決定的,也是黨的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在黨的性質上的具體體現,也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客觀要求。共產黨員只有堅持黨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才能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忠實地、無條件地、始終如一地履行黨員義務。
3、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幫助和監督
增強組織觀念,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既是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也是黨員全面忠實地履行黨員義務的重要保證。共產黨員只有自覺加強黨性鍛煉,不斷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接受黨組織教育、幫助和監督,才能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不斷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時發現和糾正自己的缺點、錯誤,從而保證自己切實履行黨員義務,保持共產黨人的先進性。
共產黨員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幫助和監督,保證自己全面、忠實地履行黨員義務,必須做到:
第一,積極參加組織生活和黨內各種會議,認真閱讀黨的文件和黨報黨刊。只有這樣,才能及時掌握黨的方針、政策,提高自己貫徹執行黨的政策的自覺性和水平,及時糾正自己不符合黨的方針、政策的言行,并自覺把自己置于黨組織的監督之下。
第二,經常忠實地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以爭取黨組織的教育和指導,共產黨員決不能對黨隱瞞自己的觀點和括動,更不能對黨組織陽奉陰違,搞兩面派和小集團活動。
第三,積極開展自我批評,勇于糾正自己的錯誤。要經常對照黨員標準,檢查自己履行黨員義務的情況,勇于承認和糾正自己的錯誤,并誠心誠意地爭取和接受黨組織和其他黨員同志對自己批評、教育和幫助。
二.正確行使黨員權利
正確行使黨員權利和認真履行黨員義務一樣,都是一個合格黨員必須做到的。但是,一個時期以來,在行使黨員權利問題上,還存在不正確的認識和行為,主要表現在:有的誤認為黨員只要盡義務就行了,似乎這才是黨性強的表現;有的則超越黨員權利,把黨員權利看成是一種特權;有的不敢行使黨員權利,怕打擊報復;有的不善于行使黨員權利,行使權利時不分范圍和場合,收不到應有的成效。共產黨員要在黨的教育和監督下,一切從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實事求是,堅持真理,堅持原則,行使好黨和人民賦予自己的神圣權利。
1、 要樹立對黨的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共產黨人的一切權利都必須用于更好地為黨工作,更好地為人民謀利益,更好地維護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共產黨員要正確行使黨員權利,必須本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并努力做到:
第一,解放思想,開動腦筋,積極為黨的工作和決策進言獻策。
第二,堅持真理,堅持原則,勇于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
2、學會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去分析問題,辯明是非,認清本質。在新的形勢下,有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去解決,共產黨員要正確行使黨員權利,就特別要注意這一點。例如,黨員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就一定要經過調查研究,弄清事實,并善于透過現象看到事物的本質,在此基礎上做出正確的結論。而不能把眼光停留在事物表面,更不能為事物假象所迷惑,或以道聽途說甚至以訛傳訛為根據。否則,反映的情況就不是實事求是的情況,提出的建議就是沒有價值的甚至是對黨的事業有害的建議。再如,對黨組織和黨員提出批評,就一定要分清是非,分清性質。批評時要擺事實講道理,以理服人,以團結的愿望出發。否則,則有可能達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事與愿違。
3、 遵守黨的紀律。黨員行使權利一定要在黨的紀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之內進行,超出了這個范圍就是違紀的行為。黨員對黨的政策和決議有不同意見可以充分發表,但一定要在黨的會議上或向上級黨組織提出,不得在公開場合發表與黨的決議相反的言論,一旦黨員自己意見未被采納,個人可以保留,但不得散布不滿情緒,搞非法活動。黨員有權對任何黨員和任何組織提出批評,但要以事實為根據,不能不顧事實,或者夸大事實,更不能誣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