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1
一、一般規定
1、電氣設備、元件、材料等應購置、使用國家許可生產的廠家合格的產品。
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醫生鑒定智力正常,無妨礙電氣安全工作的疾病。
3、電工應按當地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培訓、考核,并取得主管部門的電工操作資格證,才準操作。調換崗位的電工,必須熟悉新崗位的系統接線和電氣設備性能,才能開始工作。電氣工作人員在工作前、工作中嚴禁喝酒。
4、電氣線路、設備的裝、拆、修應由電氣工作人員進行,嚴禁非電氣工作人員進行操作。
5、裝、拆、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電氣安全規程、規章制度并符合規范,要做到裝得安全、拆得砌底、檢查正常、修理及時。
6、電氣設備和線路絕緣必須良好,安全可靠。
7、電氣設備的安全外殼、金屬構架,必須根椐條件采用保護性接地(零)的措施。
8、電氣設備必須裝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
9、在發生大量蒸汽、粉塵工作場所要使用密閉式電氣設備;有爆炸、燃燒危險的氣體、粉塵工作場所和儲存易燃物質的倉庫、廠房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10、定期對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維修、測試,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
11、雷雨天,室外高空作業在配電室設備,線路上的工作必須停止進行。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嚴禁登桿作業。
二、變配電管理
1、建立出入登記制度,除配電值班人員,設備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和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外,其他人員進入變配電室,應按重點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變配電室內要保持整潔衛生,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在變電室內用餐,更衣和存放食物,各種電氣設備,母線應經常清掃,門窗、電纜間要有罩網,以防小動物進入而發生事故。
3、變配電室必須有絕緣墊、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夾鉗、絕緣體、測電筆、指示牌等安全用具。
4、變配電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工作票制度和倒鉀操作票制度。
三、移動電器管理
1、凡可移動、使用380伏以下工程電壓電器具,均屬移動電器。
2、凡是移動電器均應絕緣良好、金屬外殼要有接地保護,電源的相線上應裝有熔斷保護。
3、移動電器的引線、插頭和插座應無損,并采用國家現行的標準產品,引線應使用額定電壓不低于500伏的橡膠電欖,截面應按電器的容量選定,中間不得有接頭,并用三孔接頭或四孔插頭。插頭和插座的'接線應正確、牢固,外殼無破損,防止因接線錯誤或松動而造成外殼帶電的危險。
4、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伏,在井下、鍋爐等金屬容器內或其他特別潮濕和周圍都是危險金屬的場所,行燈的電壓應使用12伏,行燈的電源由專用行燈變壓器供給,變壓器的外殼、鐵芯和二次線圈的一端應可靠接地。嚴禁使用自耦式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5、移動電風扇、電焊機使用單位應定期檢查、檢測,并把測定記錄上報設備部門審核,安全部門備案。
6、移動電器在使用時應注意工作環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口,非防爆電扇不準用于易燃爆氣燃爆粉塵場所。
四、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
1、凡以電動機為動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時用手握持的電動工具,均屬手持式電動工具。
2、電動工具均應絕緣良好,定期檢測,并有檢測記錄。
3、電動工具的開關應無失靈、缺損、破裂,插頭無破損,規格應相符。防護罩、蓋和手柄無破損、變形或松動。
4、電動工具在使用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如裝設安全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器,否則使用者必須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5、無插頭和插頭額定電流小于工具額定電流手持電動工具禁止使用。
五、管理職責
1、設備部門應對各單位的動力照明箱、柜、板統一進行編號。各單位應定期進行檢查,破損和缺件應及時修理。
2、設備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的電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維修、絕緣測定以及是常管理工作。
3、變配電室、高層建筑、存放易燃爆物資的建筑物,均應按規定裝設接地裝置或避雷裝置。負責維護保養避雷裝置的單位,必須在每年春季前對接地電阻測試完畢,做好記錄,報設備部門審核,交安全部門存檔。
4、設備部門必須嚴格按周期對避雷器、繼電器、電纜等電器設備和線路進行有計劃的檢修和預防性試驗,保證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
電氣管理必須由電氣專業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2
為加強電氣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電氣接地裝置完好有效,防止發生觸電事故,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線。
2、接地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2.1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電氣裝置保護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長期有效。
2.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對地泄漏電流無危險。
2.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有附加的保護,以防外界影響而造成損壞。
2.4變配電所的接地裝置應盡量降低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
2.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氣的金屬管道做接地線;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的金屬網或外皮做接地線。
2.6每臺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與接地干線可靠連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線中串接幾個需要接地的部分。
2.7在進行檢修、試驗工作需掛臨時接地線的地點,接地干線上應有接地螺栓。
2.8設備與接地干線之間的連接,應采用抗腐蝕有鍍鋅層的鋼制件,其露出地面的部分應采用漆涂成黑色或黃綠相間的斑馬紋。
2.9 在接地線引入建筑物內的入口和備用接地螺栓處,應標以接地符。
2.10保護用接地、接零線上不能裝設開關、熔斷器及其它斷開點。
3、不同用途和不同電壓的電氣設備,除另有規定外,可使用一個總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零保護。在中性點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地保護。 由同一臺變壓器或同一段母線供電的低壓電力網上的用電設備只能采用一種接地方式。
5、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均應接地或接零。
5.1變壓器、開關設備、電機、電焊機及手持式電動工器具的底座和外殼、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5.2電器設備及其相連的傳動裝置。
5.3配電柜與控制屏的框架。
5.4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5.5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構架,鋼筋混凝土構架的鋼筋,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5.6電纜的金屬外皮,電力電纜的接線盒與終端盒的外殼,電氣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及電動起重機不帶電的軌道。
5.7裝有避雷線的電力線路桿塔。
5.8在非瀝青地面的`廠區,無避雷的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桿塔。
5.9安裝在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5.10鎧裝控制電纜的外皮,非鎧裝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2根屏蔽芯線。
6、接地裝置的各連接點應采用搭接焊,必須牢固無虛焊。
7、通用電器設備的保護接地(零)線必須采用多股裸銅線,并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需要。
8、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采用焊接時,可用螺栓連接,但應注意防止松動或銹蝕。
10、利用串接的金屬構件、管道做為接地線時,應在其串接部位焊接金屬跨接線,使其成為一個完好的電氣通路。
11、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電纜連接裝置兩頭的鎧裝、鉛皮的連接,應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銅線,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鋼。
12、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12.1大接地短路電流系統的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應超過0.5歐。
12.2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的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歐。
12.3低壓電力設備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4歐??側萘吭?00 kva以下的變壓器、低壓電力網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歐。
12.4低壓線路零線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在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允許達到10歐的電力網中,所有重復接地裝置的并聯電阻等值不應大于10歐。
12.5防靜電的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共同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防感應雷和電氣設備接地的規定;只作防靜電的接地裝置,每一處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歐。
12.6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裝設直擊雷保護裝置,一般采用避雷針或避雷線 。獨立避雷針(線)宜設立獨立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
13、裝有避雷針(線)的照明燈塔上的電源線,必須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帶金屬外皮的電纜或穿入金屬管中的導線。電纜或金屬管埋在地下的長度在10米以下時,不得與35kv及以下配電裝置的接地網及低壓配電裝置相連接。獨立避雷針不應設在行人經常通過的地方。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與道路或出入口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否則應采取均壓措施。
14、班組每班對所轄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進行巡視檢查并記錄到交接班記錄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及時匯報上級處理。
15、工段每周對接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車間每月對接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3
電氣維修管理規定
一、電氣維修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嚴格按照國家建設部頒發的標準《電氣安裝工作規程》作業。
二、在進行電氣維修時維修人員應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配備絕緣良好的電工工具。
三、維修和保養電氣設備時,應按要求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和技術措施。
四、維修班班長在分配工作的同時向維修人員說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并在工作中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五、一般情況下,盡量避免帶電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須帶電作業時,應裝設隔音擋板,并有專人監護。
六、在一經分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形狀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的標牌。
配電房管理規定
一、配電房是供電系統的關鍵部位,設專職電工對其實行24小時運行值班,未經許可,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二、值班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配電設備狀況,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三、值班員應密切注意電壓表、電流表,功率表的`指示情況,嚴禁變壓器空氣開超載運行。
四、經常保持配電房地面及設備外表清潔無塵。
五、經常保持配電房消防設施的完好齊備,保證應急燈在停電狀態下能正常使用。
六、做好配電房的防水、防潮,堵塞漏洞,嚴防蛇、鼠等小動物進入配電房。
停水及事故處理方案
水是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人們一天也離不開水,正常情況下,物業管理企業必須保證供水。若因管理維修等原因造成停水,應當提前通知,使產權人、使用人有所準備,因市政管網停水時,維修搶修中心應立即通知管理處,管理處與市政供水部門聯系。
如發生跑水、漏水現象,應采取如下措施:
1、檢查漏水的準確位置,并在許可能力下,立即設法制止漏水,如關上水閥等。若不能制止時應立即通知維修搶修中心,在搶修人員到達前須盡量控制現場,防止范圍擴散。
2、觀察四周環境,利用現有設備工具,設法清理現場。
3、通知清潔人員清理現場積水,檢查受影響范圍,通知受影響住戶。
4、日常工作中,應留意渠道是否有淤泥、雜物或塑料袋,隨時加以清理干凈,以免堵塞。
共用設施、設備保養規范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業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避雷裝置、消防設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糞池、垃圾廢物儲存設施、綠化地等。共用設施、設備保養是物業管理公司對所管轄范圍內物業的附屬設備所進行的常規性的養護工作,應遵守下列規范:
一、衛生和水電設備的日常性保養。物業管理公司要負責管區范圍內的計劃養護、零星報修和改善添裝任務。零星損壞的衛生、水電設備一般應按物業管理公司規定期限及時修理,人為損壞則要由住用者自費修理。
二、上下水管道、化糞池等設施的維修養護。上下水管道發生故障必須急修時,由專業人員負責,隨叫隨到進行搶修并定期維護?;S池由專人定期清掏,進行保養。
三、消防設備的日常性保養。對消防專用水箱一般在規定期限內調水、放水,以防止出現缺水、阻塞、水質腐臭等現象;消防泵也應采取定期試泵的措施。
四、其他特種設備的日常性保養。對其他特種設備,按季度專人負責維修、管理、養護。
共用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操作規程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業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避雷裝置、消防設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糞池、垃圾廢物儲存設施、綠化地等。共用設施、設備保養是物業管理公司對所管轄范圍內物業的附屬設備所進行的常規性的養護工作,共用設施、設備維護人員應遵守下列操作規程:
一、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是以設備操作人為主,主要是對設備實施清潔、緊固、調整、潤滑、防腐為主的檢查和預防性的保養措施。
二、操作人員定機保養,做好班前交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檢查設備各部位的清潔和潤滑,空運轉檢驗各系統安全裝置,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操作中要集中思想,合理使用設備,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小故障及時排除,及時調整緊固松動的機件。
四、下班前一般須留一定時間對設備進行清掃、擦拭、注油、整理、潤滑等。
五、專業維修人員的巡回檢查,主要是檢查操作人員是否合理使用設備,機器運轉是否正常,督促操作人員日常保養,制止違章操作行為。在遇到一般故障時,幫助操作人員及時處理、排除。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4
1、目的:
為確保本公司的用電安全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用電涉電的所有崗位及部門、工作室
3、責任者:
電力科、用電單位
4、程序:
4.1 電氣運行安全
4.1.1 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經醫生檢查身體,并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的電工作業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和電氣作業監護人工作。
4.1.2 電氣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定》。
4.1.3 一切電氣作業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準》執行。
4.1.5 電氣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1.6 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域進行工作時,監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事故。
4.1.7 做好經常性的電氣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消除
4.1.8 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檢查。
4.1.9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4.1.10 接地裝置的規定:
4.1.10.1 接地電流大的接地裝置(500a以上)為5歐姆;接地電流小的接地裝置(500a以下)為10歐姆。
4.1.10.2 變電室露天部分的單位獨立避雷針為10歐姆。4.1.10.3裝有避雷線線路上的金屬及水泥電桿為10歐姆。
4.1.10.4 裝在架空線路引至變電所進線上管型避雷器為10歐姆。
4.1.10.5 保護配電線路變壓器用的避雷器為4歐姆。
4.1.10.6 易爆場所、庫房及車間避雷針為4歐姆。
4.1.10.7 保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4.1.11 靜電接地:
4.1.11.1 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每處不宜超過10歐姆。
4.1.11.2 露天放設的管道(液體、氣體等)每隔20--25米應設感應雷接地,每處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4.1.11.3 貯罐的四周應設閉合環型接地,接地電阻不超過10歐姆,罐體的接地點不應少于2處,接地點間距不于大30米。
4.1.12 防雷接地:
4.1.12.1 為保護建筑物不受雷擊,應針對雷電的危害,分別對直擊雷、感應雷和架空線引進高電壓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 避雷裝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針、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線。
4.1.12.3 為防止感應雷,應把屋內一切導體、金屬管道等可靠接地,減小電阻使感應電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 避雷針應由三部分組成: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
4.1.12.5 避雷針接地極的`多少,應視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每極接地極之間的距離應保持3米,接地極應為帶狀接地。
4.1.12.6 為避免跨步電壓對人體的危害,接地極應埋在人員很少通過的地方,且距被保護物應大于3米。
4.1.12.7 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禁止與防雷接地合用。
4.1.12.8 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應根據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來決定安裝避雷針的高度和數目。
4.1.12.9 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4.1.13 當氣候條件惡劣時,應停止戶外電氣作業,不得已而緊急搶修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4.1.14 變電所必須制訂現場運行規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其中明確規定。
4.1.15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超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員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距離。
4.1.16 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4.1.17 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護。
4.1.18 凡電氣設備和線路無電應作有電看,嚴禁以手隨便觸摸。
4.1.19 未經試驗合格的一切電氣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墜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時,須辦好登高作業證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為1 5米、10kv以上為3米。
4.1.22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定:
4.1.22.1 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填寫“臨時線申請單”。
4.1.22.2 “臨時線申請單”由部門安全員負責填寫,安裝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親自簽字。
4.1.22.3 “臨時線申請單”由安全部門批準,使用期限為一星期,超過一星期的,要辦理延期手續。
4.1.22.4 使用期限超過兩個月的固定臨時線,要經過安全部門批準。
4.1.22.5 使用臨時線路一定要在“臨時線申請單”規定的時間內使用,不得超時。
4.1.22.6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電氣線路,應執行本廠“電器安全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
4.1.22.7 臨時電氣線路應由持證電工架設安裝,電工憑“臨時線申請單”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架設。
4.1.22.8 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1.22.9 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1.22.10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
4.1.22.11 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定:
4.1.23.1 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震搗器、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1.23.2 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象,導線規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1.23.3 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1.23.4 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1.23.5 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1.23.6 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1.23.7 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1.23.8 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2電氣檢修安全
4.2.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后方可作業。
4.2.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拆下熔斷器,并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2.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4.2.3.1 必須經電力科負責人批準。
4.2.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2.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護下進行工作。
4.2.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2.3.5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程,監護人認真監護,但監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2.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
4.2.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2.7 對地輪甭竦繢錄煨奘,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等多回路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4.2.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場規定:
4.2.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4.2.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2.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場,了解設備情況。
4.2.8.4 檢修中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2.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2.8.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場。
4.2.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2.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2.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2.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2.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規程:
4.2.9.1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摘除輔助線路上的保險絲。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定:
4.2.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
4.2.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定:
4.2.9.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2.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2.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定。
4.2.10.1 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2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時間為1分鐘。(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時間為1分鐘。
4.2.10.3 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4 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時間為10分鐘。
4.2.10.5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4.2.11行車檢修規定:
4.2.11.1 檢修行車時,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車。嚴禁走軌道、鋼梁等,如必須走鋼梁時,須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車的司機作監護,并應同時辦理許可證手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2.11.2 攜帶的檢修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大型工具須用繩子作上下傳遞。
4.2.11.3 傳遞工具物體時,防止碰撞在行車磨電道上。
4.2.11.4 在行車上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4.2.11.4.1 要用絕緣物把地面鋪好。
4.2.11.4.2 不準由一臺行車向另一臺行車跨躍(指有兩臺行車的地方)。
4.2.11.4.3 在行車上打磨整流子、集電環時,要站在絕緣墊上,戴好手套進行。
4.2.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環時,非電工不準帶電作業。
4.2.11.4.5 試運行時,人站在走臺板上(行車行走時碰觸不降牡胤),手必須扶住欄桿,并離開轉動部分。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5
為了安全用電,保障本廠職工在生產和生活中的安全健康,避免觸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電氣設備、線路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電氣設備、線路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查、維修須由持專業資格證的電工進行,嚴禁非電工進行電工作業;
三、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的帶電體應緊包絕緣皮,有觸電危險的設備、線路應設置遮攔和警告標示;
四、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定期檢修、試驗,檢修時,要先切斷電源,嚴禁帶電操作,如果必須帶電作業,應有確保安全的措施。
五、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裝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如果電線必須留,應該將電源切斷,并且將線頭絕緣;
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與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架,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接零或接地保護措施。當外借電源時,應首先了解外借電源系統中電氣設備采用何種保護,方可確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護;
七、保護零線宜用多股銅線,三相四線制護零線截面不少于相線截面的1/2(使用電纜的除外),零線上不準加設開關及熔斷保險;
八、零線與設備及端子板連接須牢固,不得虛接,無正式壓接端子時,一定要纏繞緊實線端,并加墊壓滿,端子板的每個螺絲只允許壓一個設備的保護零線;
九、采用接零保護的單相220v電氣設備,應設有單獨的保護零線,不得利用設備自身的工作零線作保護零線,保護零線的統一標志為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不準使用綠/黃比雙色線作負荷線;
十、配電柜、配電箱、控制開關箱內配線要絕緣良好,排列整齊,綁扎成束并壓接牢固。各種電氣閘具,如空氣開關、過負荷保護器、漏電保護器等應完整可靠,其額定容量應與被控制的用電設備容量相匹配,各開關接觸器應動作靈活,觸點接觸良好,不得存在燒蝕等現象;
十一、具有三個或以上回路的配電箱應裝設總開關,各分路開關均應標示回路名稱;三相膠蓋閘,只能做斷路開關使用。
十二、三相設備的熔絲應一致,其額定電流與負載量要匹配,嚴禁使用銅鐵絲代替熔絲;
十三、配電箱、開關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應裝在配電箱、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十四、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功能,對擱置已久重新使用和連續使用一個月的漏電保護器,應認真檢查其特性,發現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
十五、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現“一機一閘”制,嚴禁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十六、配電箱、開關箱內禁止放置物品(特別是金屬特品),并應保持清潔,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箱前1.5米范圍內禁堆放物品;
十七、配電線路應采用自動開關作短路保護時,其過電流脫扣器脫扣電流整定值,應小于線路末端單相短路電流,并能承受短時過負荷電流;
十八、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臨時用電設備;
十九、變壓器圍欄內應保持整潔,外廊4m之內不得堆放雜物,也不得在圍欄內種植任何植物;
二十、庫存物品的房間應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禁止使用白熾燈、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在有易燃物品或可燃材料場所,應對日光燈鎮流器采用隔熱散熱等保護措施;
二十一、庫存物品的房間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堆放物品高度離燈管的直線距離不得小于0.5米;
二十二、有大量蒸汽、爆炸性氣體存在之場所(如油庫、浸油房、噴油房等),電氣設備和照明裝置應采用整體防爆措施 ;
二十三、手持電動工具(如手電鉆)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應做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車間線路不得亂拉亂接,車間非臨時線路應用塑膠管保護,臨時線路使使用超過一個月,應按正式線路安裝;
二十四、手提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安全電壓,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壓不得大于12v。
二十五、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
二十六、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二十七、工具如有絕緣損壞,軟電纜或軟線護套破裂,保護接地或接零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24小時)請電工修理,在未修復前,不得繼續使用;
二十八、在插入或拔出插頭時,手指不能觸及插頭的金屬插腳,拔出插頭時,應緊握插頭膠殼,不準拉扯接駁插頭的軟線 ;
二十九、安全用電禁令: 禁止拆裝、玩弄電氣設備;禁止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內使用; 禁止用濕手或金屬棒去撥開關電線;禁止用水沖洗電氣設備;禁止將易燃物、可燃物品放置于用電器上及周圍;禁止擅自移動電器安全標志; 禁止私自亂接電線; 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6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消防法》和《鐵路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燃氣、電氣設備”主要指本單位現有的下列設備:氧氣、乙炔融接設備,電焊機,電動起重機,裝卸車機,皮帶輸送機,充電機,電氣動力機床,管內電氣線路及照明設備等。
二、燃氣、電氣設備的檢查檢測
第三條 氧氣、乙炔瓶的減壓閥、壓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進行檢查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不準使用。
第四條 氧氣、乙炔瓶的減壓閥、壓力表的技術檢測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在檢測時提供“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表格,要求檢測單位在檢測后另外提供此檢測記錄,并將此檢測記錄復印后報公司消防管理員備案。
第五條 電動起重機的日常及定期檢查、保養、檢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責執行。技術檢測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在檢測時提供“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表格,要求檢測單位在檢測后另外提供此檢測記錄,并將此檢測記錄復印后報公司消防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 其他設備及電力、照明線路的日常及定期檢查、保養、檢修由分公司按規定執行,但電力、照明線路分公司每年要組織專業人員在夏季雷雨來臨之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測試,并填寫“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表格,復印后報公司消防管理員備案。
三、燃氣、電氣設備的防火、防雷電管理
第七條 電氣線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電氣線路,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一系列的《電氣設計規范》的規定,設計、安裝、調試、使用和維修。
2、防止電氣線路絕緣老化,除考慮環境(環境溫度、潮濕和化學腐蝕)條件的影響外,還應定期對線路的絕緣情況進行檢查。對500v以下的絕緣導線線路檢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歐表測定,線路的絕緣電阻不應低于0.5兆歐。
3、不同工作環境(爆炸危險場所、高溫、高濕和有化學腐蝕的場所)情況下,電氣線路中導線和電纜的選擇和敷設,嚴格按照國家相應的《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規定進行。
4、按規定安裝斷路器或熔斷器,安裝閥型避雷器進行線路保護;
5、加強電器線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為操作事故和未經允許情況下亂拉亂接線路。
第八條 電氣線路防過載措施:
1、合理選用導線截面,安裝線路時由專業人員負責,并嚴格執行國家設計規范,不準許亂拉電線和隨意增加負載。
2、定期測量和檢查線路負荷情況,安裝合適的熔斷器和過負荷保護裝置。
3、隨著線路負荷的增加,及時更換適應于相應容量的導線截面,或者根據生產程序和要求,對用電負荷進行合理的調節,避開用電高峰或將時間相互錯開達到防止過負荷的目的,為避免以外過載,還可在線路上安裝自動過負荷保護開關。
第九條 電氣線路防漏電措施:
1、在設計和安裝電氣線路時,導線絕緣強度不應低于線路額定電壓,支持導線的絕緣子也要根據線路和電源電壓而進行選配。
2、在特別潮濕的或有酸堿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嚴禁絕緣導線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鋼管布線。
3、在安裝電路時,導線接頭處要包扎牢固,同時要防止刀鉗等物劃傷導線絕緣層。
4、平時加強檢查維護,發現導線絕緣破損及時維修和更換。
第十條 電氣線路防接觸電阻過大措施:
1、導線與導線、導線與電氣設備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
2、經常對運行的線路進行巡視檢查,發現接頭松動或發熱現象及時處理。
3、對大截面積的導線之間的連接焊接或壓接。
4、銅、鋁導線相時,采用銅鋁過渡接頭(在銅鋁導線間墊上錫箔或在銅線鼻子上搪錫)。
5、定期進行電氣安全檢測,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更換。
第十一條 電氣線路防電弧、電火花、雷擊措施:
1、裸導線間或導線與接地體之間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保持導線的絕緣支持物完好無損,防止導線敷設過松、垂弧過大。
2、絕緣導線絕緣層無損傷;
3、熔斷器或開關裝在非燃材料基礎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護。
4、不帶電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
5、安裝避雷裝置和線路過電壓保護裝置進行保護。
第十二條 電動機防護措施:
1、根據工作環境的安全要求,正確選擇電動機的容量和機型。
2、根據電動機的起動特性,正確選擇起動方式。
3、根據電動機的運行特性,正確采取短路保護、失壓保護、過載保護、斷相保護、接地保護。
4、加強維護保養。對電動機經常進行保養,對轉軸等勤加潤滑油,軸承磨損及時更換,保證運行靈活。暫時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潔處所,重新使用前測量絕緣電阻低于標準的不投入使用。
5、三相線路上用電量保持均衡,電源線上的三只熔斷器必須采用相同規格的熔絲。
6、電動機的底座采用不燃材料,不準使用木底座,也不靠近木板墻壁,周圍不堆放可燃物。
第十三條 電氣照明設備防護措施:
1、根據燈具的使用場所、環境要求,選擇不同類型的燈具。室外照明選用防水燈具,爆炸危險場所選用防爆燈具。
2、儲存丙類及以上級別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在其他場所使用時,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3、對鹵鎢燈具附近使用的導線,采取使用玻璃絲、石棉、瓷珠、瓷管等耐火耐熱材料護套的防烤燃措施,防止燈管高溫損壞導線絕緣,引起短路事故。
4、燈泡上不準用布、紙或其他可燃物品遮擋,對鎮流器采取隔熱、通風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不準將鎮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柜臺、展覽櫥窗內,鎮流器與燈管的電壓、容量必須相同、相匹配。
第十四條 電烤箱、電暖氣等電熱設備防護措施:
1、工業用大型電熱設備,應設置在一、二級耐火建筑內,小型電熱設備應單獨設在非燃材料的室內,并采取良好通風、排風和防爆泄壓措施。
2、電熱設備功率比較大,應防止線路過載,最好采用單獨的配線供電,選用耐火或耐熱電纜配線,并裝設熔斷器保護。
3、小型電熱設備和電熱器具,如電烤箱、電暖氣、電烙鐵等,通電使用時,人不能離開,要養成人走電斷的好習慣。
4、電熱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在使用過程中,應配備適量的滅火器材,派專人進行管理,并且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
第十五條 電焊設備防護措施:
1、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內,不準進行電焊作業,需要檢修的'設備要拆卸移到安全地點修理。
2、進行電焊作業的地點與易燃易爆物品車間、倉庫、儲罐、儲柜、堆垛等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盡量遠離正在生產的易燃易爆裝置、設備和管道。
3、在安全地點電焊時,周圍的可燃物要全部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用水噴濕,上部蓋上石棉板、石棉布或濕麻袋,以隔絕火星。附近有可燃構件時應用鐵板、石棉板遮擋。
4、在高空電焊時,要把下方可燃物清理干凈,必要時要用石棉板、薄鐵板等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盆,上部再蓋上一層沙子。風天作業還要防止火花飛濺。
5、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件進行操作時,必須事先進行檢查,并經過沖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及管道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敞開口、旋開蓋),再進行工作。
6、在有可燃物品的倉庫、車輛、場所等禁火重要部位進行焊接操作時,要嚴格遵守動火審批制度。由動火的部門或人員向作業區域的消防管理職能部門申請,由作業所在區域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批準(在必要時應報消防機構審批)辦理動火證,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的情況下,才能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內進行焊接。如在載有貨物的車輛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熱層結構、割焊金屬件與可燃物直接接觸的地方進行割焊,在割焊接結束看守一段時間,確認無危險后才能離開。
7、電焊設備應保持良好的狀態,外殼可靠接地,電源導線應有足夠截面,電焊機和電源應當絕緣可靠,并安裝好熔斷器予以保護。焊接時必須使用經特殊工種培訓考試合格的正式焊工。
第十六條 電氣控制設備開關、接觸器的防護措施:
1、開關、接觸器應設在箱內,箱應加蓋。木質箱的內表面應敷以白鐵皮,以防起火時蔓延。開關、接觸器箱應設在干燥處。
2、開關、接觸器的額定電流和額定電壓均應和實際使用情況相適應。
3、潮濕場所場所應選用拉線開關,有化學腐蝕、火災危險和爆炸危險的場所應用反腐、防爆的開關、接觸器安裝在場外適當的地方。
4、在中性點接地的系統中,單極開關、接觸器必須接在火線上,否則開關、接觸器雖斷開,電氣設備仍然帶電,一旦火線接地,有發生接地短路引起火災的危險。
5、開關、接觸器有部件缺失或開關損壞時,應及時補齊或更換,開關、接觸器箱外殼應可靠接地。
第十七條 電氣控制設備熔斷器的防護措施:
1、選用熔斷器的熔絲時,熔絲的額定電流應與被保護的設備相適應,且不應大于熔斷器、電度表等的額定電流。
2、在電源進線、線路分支和導線截面改變的地方應安裝熔斷器,盡量使每段線路都能得到可靠的保護。
3、為避免熔件爆斷時引起周圍可燃物燃燒,熔斷器宜安裝在具有火災危險廠房的外邊,否則應加密封外殼并可靠接地,遠離可燃建筑物件。
4、應經常檢查熔斷器的使用狀況,經常除塵,保持熔斷器的清潔。
第十八條 大中型電氣設備金屬結構整體的防護措施
1、設備操作者必須經過規定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操作,作業中必須按規定穿著絕緣鞋等防護用品。
2、各種大中型動力機械均應在取用方便的部位裝備適用的滅火器。
3、金屬構件的各部要保持可靠良好的電氣連接(接觸電阻≤10ω),其金屬結構整體及其金屬走行軌道要按規定接地,接地電阻要≤4ω,以防止漏電、靜電、雷擊傷害。
4、當門吊的鋼絲繩、裝卸車機的鏈斗等大型電氣設備的運動部件與走行軌、車輛接觸有放電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排除漏電、靜電和部件間電氣接觸不良等故障后方準使用。
5、大中型電氣設備金屬結構整體防靜電的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共同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防感應雷和電氣設備接地的規定;只作防靜電的接地裝置,每一處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歐姆。
6、接地裝置的各連接點應采用搭接焊,必須牢固無虛焊。通用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零)線必須采用多股裸銅線,并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需要。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采用焊接時,可用螺栓連接,但應注意防止松動或銹蝕。利用串接的金屬構件、管道作為接地線時,應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屬跨接線,使其成為一個完好的電氣通路。
四、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7
一、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條例,嚴格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下屬各分公司、項目部。
三、申報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安全要求及程序:
1、固定場所、車間、辦公場所因臨時性生產或其它需要用電時,必須由使用部門事先提出臨時用電申請。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及同意后,由申請使用部門憑審批單指派電工安裝(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及審批單安裝)。
2、臨時線路的安裝架設應嚴格按照《上海地區低壓用戶電氣裝置規程》進行,做到規范化、條理化,嚴禁亂拖亂拉。
3、安裝使用部門對臨時線路應加強檢查、維護,安全部門應加強檢查、督促,對未經批準或雖經批準而不符合標準的臨時線,有權禁止使用。
4、臨時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月,到期立即拆除。如有特殊情況確需繼續使用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5、安裝中涉及到其它審批規定,必須另行申請審批。
6、正常生產、辦公用的電氣設備、照明一律不準裝設臨時線路。
7、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按照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或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施工現場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
10、施工現場必須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立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11、施工現場必須對用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公司有關部門應加強檢查、督促。對不符合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用電設備或線路,有權禁止使用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8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對電氣設備設施操作、維護、檢修工作,開展對電源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以及防爆電氣設備、線路檢查和維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電氣設備設施操作、維護、檢修安全規定
(一)電氣設備操作安全規定
1、電氣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并持證操作。
2、電氣設備設施的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電氣設備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電氣設備如遇跳閘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閘,不得強行送電。
4、電氣設備啟動后,應檢查各電氣儀表,待電流表指針穩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電氣失火時,應先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滅。禁止用水及其他液體滅火器進行滅火。
6、發生人體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緊急搶救。但在未切斷電源之前,不得與觸電者直接接觸,以免再次發生觸電。
7、所有接電設備應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得大于有關規定,電氣設備不應有漏點現象。
(二)電氣設備維護安全規定
1、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及時清掃其表面的粉塵,定期添加軸承潤滑劑,設備周圍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無妨礙安全運行的雜物。值班及操作人員應密切監視各種安全儀表,并經常檢查設備外殼的表面溫度。當儀表的顯示超過警戒線或設備表面溫度超過允許值時,應采取相應措施使其恢復正常。
2、運行中如發生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立即上報。
(1)電氣設備發出異常響聲或異常氣味。
(2)負載電流突然超過允許值。
(3)電氣設備及線路突然出現高溫或冒煙。
(4)電氣設備連接部件松動或冒火花。
(5)設備殼罩破損。
3、經驗收合格投入運行的電氣聯鎖及其他安全保護裝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確需更改應報公司安全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能進行。電氣設備的保護開關因故障跳閘(或熔絲熔斷)應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投入運行。保護開關及保護繼電器動作電流的調整部件,不得任意撥動,更換熔絲應按設計規定的額定電流更換,不應改用其他規格的熔絲。
4、公司防爆區域電氣設備不得任意拆除、添加。由于技術改造需要拆除、添加或更改電氣設備時,應由公司安全技術負責人批準。
5、僅在發生事故或停電時才使用的備用電源裝置,及各種事故報警信號設備,應定期試運行,確保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6、防雷接地裝置每年雷雨季節前應全面檢測一次,防靜電導除裝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裝置每年干燥季節應全面檢測一次,發現不合格應立即處理。
(三)電氣檢修安全規定
1、所有的電氣檢修工都必須經過嚴格的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上崗。
2、電氣檢修工要隨身攜帶完好的電氣工具和儀表,電壓等級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須認真聽取前一班對各設備的運行情況的匯報,了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設備的現有狀態。
4、維修電氣設備時必須佩戴絕緣保護用具,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停送電要有專人負責,檢修開關所控制設備時,此開關要停電并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牌,并有專人看管,嚴格執行公司停送電管理規定。公司防爆區域內的電氣設備檢修,必須經分析在周圍20米范圍以內的可燃氣體合格時,才準打開電氣設備,并且在切斷電后用同等級電筆測試,確認無誤后,進行放電,而后才可進行全面的維修,維修完確實無誤后,才可送電。
5、嚴禁帶電移動、拆接、搬遷和檢修電氣設備及線路。
6、所有電纜不準有明火接頭、破口、漏電現象,電纜如出現破口,應采用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后,才允許送電。
7、所有電氣設備嚴禁明火操作,電氣設備檢修時,對防爆面要妥善保護,不得砸壞,保證防爆面的光潔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銹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適量均勻。
8、在檢修電氣設備時,要同時檢查電氣設備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臺設備達到完好標準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種繼電保護裝置失靈時,電氣設備不得投入運行。
10、所有電氣設備都必須滿足防爆要求,并達到完好標準后,方可投入運行。
11、需要更換電纜或重新做電纜頭時,首先要停電并且閉鎖開關必須對所更換的,電纜進行絕緣搖測,在做頭完畢后,檢查電纜的接線絕緣阻值,必須達到完好標準。
12、電纜的'接線符合完好標準,同時屏蔽線要可靠接地,決不允許接線松動,發熱和損壞芯線,接線柱損壞要及時更換,接線完畢檢查確認無誤后才可運行。
13、照明不得無故缺少和隨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動和臨時吊掛,照明系統完全接好后方可送電,照明燈發生故障應及時更換,不得將故障的照明燈繼續連在系統中,不得帶電拆裝照明燈及接線。
14、檢修電氣設備至少必須兩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停送電嚴格執行公司停送電管理規定。
三、電源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要求
電源系統的安全性是指電網短時間內的抗干擾能力,即在事故情況下電網可持續供電的能力。電力系統的可靠性是指長時間、連續正常供電的概率,屬于電網規劃的范疇。
生產技術部和電儀車間要從電壓波動、電氣設備老化和質量問題、過電壓、絕緣強度不夠、電纜絕緣老化發生相間短路、繼電保護誤動作、自動安全裝置問題等常見的電氣事故,對公司電源系統進行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強設備維護人員的專業素質培訓,確保公司電源系統安全可靠。
四、防爆電氣設備、線路檢查和維護管理安全要求
1、防爆電器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維護和保養。
2、防爆電器設備應按制造廠規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3、設備上的保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可靠性。
4、防爆電器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的清潔。
5、設備運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的最高溫度和溫升的規定;
6、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定。
7、運行中應經常檢查電機軸承表面溫度,保持規定的油量,溫度不得超過規定;
8、外殼各部位固定螺絲不得松動。
9、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封閉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鋼板密封。
10、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值。
11、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啟動。
12、電器設備運行時發生下列情況,操作人員可采取緊急措施停機,并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1)負載電流突然超過規定值或確認斷相運行狀態時。
(2)電機或開關突然出現高溫或冒煙時。
(3)電機或其他設備因部件松動發生摩擦產生響聲或冒火星。
(4)機械負載出嚴重故障或危及電器安全。
10.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對日常運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現的異?,F象應及時通知電器維修人員處理,并將發生的問題和事故做詳細記錄。
11、控制儀表、檢測儀表、電訊等設備,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無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險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器設備和線路,禁止約時停、送電,并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9
一、專業每月堅持進行一次由專業、班組安全第一責任人和管理人員參加的安全活動,以月度安全生產總結,事例分析及安全法規學習為中心內容,提高安全第一責任人和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
二、認真落實“兩票三制”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對操作票填用率不僅與綜合獎掛鉤,還要與安全操作,千次操作競賽掛鉤。
三、對班組月度安全生產完成情況實施雙重考核,加大考核力度。
四、對生產過程在出現的`問題,專業應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討論分析,找出原因、對策、必要時應組織全專業人員進行事故分析講解。
五、定期維護生產現場和安全用具、測試儀器,淘汰不合格設備,保證使用者安全。
六、保證生產現場一、二次系統圖紙完備且與實際相符,保證現場設備標志正確,清晰。
七、按要求定期修訂,修編現場運行規程,力求使現場規程準確、完備,不與生產發生脫節。
八、認真組織好本專業職工技術培訓和考試,努力提高職工技術素質,對年度安全規程及運行規程考試不合格者,拒絕上崗。
九、凡遇特殊運行方式或重要倒閘操作,專業事先發書面安排,講清運行對策和注意事項,必要時安排管理人員跟班協助工作。
十、凡遇設備改造或技術更新,在設備投運前下發相應運行規章,并組織運行人員學習消化。
十一、對戶內、外防誤裝置定期進行檢查,保證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對擅自啟用解鎖匙或其它替代工具進行解鎖操作的責任班和責任人嚴格按規程進行考核。
十二、認真組織好每年春季、秋季安全大檢查,并抓好落實、消除安全隱患。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10
一、為搞好電氣設備試驗,公司建立電器試驗室,各工程處(廠)成立電氣試驗組,配有負責電氣試驗的技術人員,配備具有一定文化技術水平的試驗人員,裝備相適應的儀器、試驗設備等。
二、電氣試驗必須執行“煤礦電氣試驗規程”,和水電部“電氣設備交結和預防性試驗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等國家有關規程。
三、公司電氣試驗室負責本系統35KV及以上電氣設備試驗工作,以及各單位委托的電氣試驗項目;各處(廠)電氣試驗組負責6KV及以下電器設備的檢查、檢修、調整試驗工作。
四、電氣試驗工作,要根據編制批準的試驗計劃實施,試驗后要進行驗收,并辦理必要的手續。
五、要加強電氣試驗工作的技術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設備歷年來試驗資料和檔案,掌握設備性能變化的趨勢,不斷提高試驗技術水平。
六、對新安裝的'電氣設備,必須按新安裝交接試驗標準進行,并寫出詳細的試驗報告,交使用單位。
七、電器設備如變壓器、電動機、開關、電纜等在投入運行前必須按規定做檢查、測試、調整和電氣試驗。
八、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運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對防雷電設施,接地裝置進行預防性試驗,合格后方準投入運行,定期對輸電線路進行巡線檢查,排除故障隱患。
九、井下電氣試驗的安全措施,應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檢驗調整工作結束后,需經防爆員檢查簽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護嚴格按“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和“礦井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進行,繼電保護定值不經主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批準,不得任意更改。
十、電器設備使用的絕緣油,要進行定期試驗、化驗,按“煤礦電氣試驗規程進行”,油斷路器多次跳閘和故障后,應取油試驗。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11
為了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節約能源,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水電氣管理制度。
1、學校水電氣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負責安裝、維修、督促、檢查。
2、學校師生員工不得私自安裝水電氣的'設施設備,不得私拉亂接水電氣線路或管道。若確因學習、工作急需另行接線安燈,先請示分管領導,經其同意后,由總務處統一負責安裝。
3、學校線路要規范安裝,做到定期檢查(學校每月集中檢查一次,總務處每周統一檢修一次,具體責任人每天檢查一次),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共財物及師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崗位調動,辦公室或教室調整,室內水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無缺,由總務處專人驗收簽字;否則損失的水電設施,由原室教職工負責賠償。
5、加強學校食堂用氣管理,責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氣。如違章用氣,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由違章者負責所有的責任。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12
1、公司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2、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 有關規定,嚴格執應火審批制度 。
3、臨時動火應向公司安委會書面申請辦理動火票,方可動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管理、監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4、固定動火必須經公司安委會審查同意,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辦理動火票,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5、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6、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7、廠區、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8、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廠區內使用時,應經公司安委會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9、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11、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公司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公司設備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12、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范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公司設備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公司設備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14、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15、禁止使用電熱棒。
16、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
17、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18、配、發、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電器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篇13
1、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工作前,檢查工具,儀器是否合格可靠。
3、任何電器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不準用手觸摸。
4、檢修前,應首先切斷電源,掛上警示牌,驗明無電后再工作。
5、電氣設備金屬外殼一律要有保護接地,并應良好。
6、電氣設備、配電箱、開關柜、變壓器等附件,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雜物。
7、檢修動力干線和變配電閘,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8、檢修用移動照明燈,其電壓不得超過36伏,潮濕場所應使用12伏安全燈。
9、單相、三相刀閘嚴禁帶負荷操作,三股三色、四股四色橡皮線,一律以黑線作為接地保護線。
10、使用電動機工具時,要戴好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工作。
11、遇有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切斷電源,再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滅火器、干粉滅火器,嚴禁用水滅火。
12、電氣或線路拆除后,對可能來電的線頭必須及時用絕緣膠布包扎好。
13、檢修結束時,及時清理工具和儀器,并檢驗無誤后,方可移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