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宿舍規章制度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是為了保證住宿員工的安全衛生有序,規范管理,使職工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生產(工作)中去而制定的。下面小編帶來的企業宿舍規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歡!
企業宿舍規章制度【篇1】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宿舍管理,給員工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 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公司所屬新入員工正式入職未滿一年的職工; (二)公司所屬在校實習生實習期間的人員; (三)因工作需要,并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其他人員。
第三條 職責 (一)綜合部 1. 負責員工在住宿申請的登記、審批工作; 2.負責對宿舍的統一分配、員工入住時鑰匙等物品的發放、人員 離職或調離時鑰匙等物品的收回; 3.負責員工的宿舍住宿管理事務,及時妥善處理各種糾紛事件; 4.負責安排宿舍配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和生活設施的維護維修; 負責每月對宿舍水電費的統計以及水電費的代款。
5.負責收取公司住宿費用每人元/月; 6.負責收取員工因宿舍損壞等產生的的各種賠款。
第四條 內容(一)員工入住流程 1.新入公司員工、在校實習生等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本人填寫
住宿申請,由所在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提交綜合部,由綜合部登記審 核交相關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綜合部統一安排宿舍。
2.對于公司其他員工,公司原則上不安排住宿,除因工作原因確 實需要公司安排住宿的,經綜合部登記、相關領導審核,公司董事長 或總經理核準后方可安排住宿。
3.住宿人員入住前應檢查該寢室配置的`設施狀況,對于有損壞的 設施應向綜合部反饋; 4.住宿人員離職時需將鑰匙歸還綜合部,如果寢室內配置的設施 有損壞或丟失的,應按相應標準賠償。
(二)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員工尚在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 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 )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 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三)對于因個人需要搬離宿舍,員工須向綜合部提出申請,經 批準后公司將為其保留住宿資格。
(四)未經綜合部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整宿舍。
(五)水電氣費 水電費由住宿員工自行分攤承擔, 綜合部根據住宿人員的實際費 用在工資里扣除代為繳納。
(六)員工離職、調動管理 1.員工離職或調動在辦理相關手續時,綜合部應清點宿舍中的相 關財物, 員工將公司所發放的非私有物品退還綜合部, 并將交還鑰匙, 若有遺失,由本人承擔遺失物品的賠償責任。
2.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后,方可離 開宿舍。
(七)宿舍財產管理 1.員工應愛護宿舍內所有設施(寢室全套設施包括電視、燈具、 插座、門窗、床鋪以及下水道、防火設施等) ,對設施質量問題、老 化等自然原因造成的設施損壞,由員工填寫《報修單》交綜合部,綜 合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修理或更換,費用由公司承擔。
2.對故意損害使用設施的,該設施維修費由責任員工承擔;對損 害嚴重造成該設施報廢的,由責任人按該設施原價 1.5 倍賠償;對于 無意造成的損壞, 該設施維修費由責任員工承擔或按該設施原價賠償。
3.綜合部進行維修維護時,需要在《報修單》上注明有關維修維 護使用材料, 申請人或宿舍在場人員對維修維護材料及維修過程進行 簽字確認。
4.員工在宿舍內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員工在宿舍丟失財物時, 需及時向綜合部反映,綜合部將對宿舍財物遺失事件展開調查、查明 原因,但是公司無賠償責任。
5.員工妥善保管好宿舍鑰匙,如因為鑰匙遺失導致宿舍財物損失 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6.私自留宿非公司員工發生的宿舍財物遺失事件由責任員工承 擔全部責任。
(八)舍長的選定及職責 每個宿舍可自行推舉舍長,上報由綜合部進行登記審核;若未推
舉本宿舍舍長則由綜合部指定相應人選進行擔任。
舍長職責主要包括: 1.管理宿舍日常生活管理, 包括分配清掃, 保持整潔, 維持秩序, 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
3.及時制止并向綜合部或部門領導反映住宿員工違反宿舍制度 的行為。
(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長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
5.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6.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7.如有電視、電腦音響、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 礙他人安寧。
8.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 出時間。
11.夜間最遲應于 23 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 長報備。
夜不歸寢,人身安全自行負責,與公司無關。
12.輪排值日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
煤氣、門窗等的巡視。
13.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若住宿員工不遵守上述規則,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若 員工屢教不改,則由綜合部取消其住宿資格。
(十)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十一)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由綜合部核 實后,報公司相關領導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1、不服從舍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8、有偷竊行為者。
企業宿舍規章制度【篇2】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辦公室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 住宿舍;凡是住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 者,辦公室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 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 50 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法定假日若有本公司員工親屬 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辦公室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 宿。
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 50 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 反者,給予罰款 100 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 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 100 元。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 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 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 給予罰款 30 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 行鎖門。
10、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 24:00 時之前返回宿舍,無故超過 24:00 時未 返回宿舍者,上報辦公室嚴重處理。
11、住宿舍的員工,請自覺節約用水用電,保持宿舍內衛生 12、晚上 24:00 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 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3、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
14、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企業宿舍規章制度【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 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 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 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 患有傳染病者。
4.2.2 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 3 日內到辦公室 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 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 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 品移交手續,并于 3 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 功率大于 400W 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 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 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 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 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 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 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 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墻面:墻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
墻面墻角無蜘蛛 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衛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 行為按 5 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企業宿舍規章制度【篇4】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第二條為保證宿舍安全與衛生,規定如下內容:
(一)保護建筑物,愛惜公共設施、水電設備和各種家具。
(二)節約使用水、電及醫院配備其它公共資源。特別是在使用空調時要有節約意識,不得浪費。
(三)宿舍內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醫院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四)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00時為原則,23:00時熄燈后,不得妨礙其他人休息。
(五)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凡出現上述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100元,兩次罰款500元。
(六)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第三條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第四條住宿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第五條宿舍內配備設施(如空調、桌子、椅子、門窗、床鋪等)醫院以完好狀態交與住宿人員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情況,酌情由使用者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第六條住宿人員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來訪,必須在門衛值班室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第七條1-2樓之間防盜門早晨與晚間開鎖門由二、三樓人員負責安排。特殊情況可由值班人員臨時開啟。
第八條為有效執行本制度,醫院特安排專人對宿舍進行管理,住宿人員需服從管理。
第九條住宿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醫院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企業宿舍規章制度【篇5】
為了加強和規范員工宿舍的管理,根據宿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住宿員工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損壞須照價賠償,未經公司總經辦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把東西搬離宿舍。
2、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室內整潔干凈,進入室內要穿拖鞋,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員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離職員工和外來人員拒絕入住,未經總經辦允許擅自帶人入住,當事人罰款100元。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
5、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安全,避免浪費水電。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損失。
6、每月水電費由住宿員工分攤,宿舍長繳納。
7、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手機彩鈴和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
8、房間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清掃,輪流值日。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9、嚴禁在宿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毆事件的發生。
10、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總經辦管理人員請人維修,如不報告處理的維修費用由該房員工負責。
11、員工個人財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12、員工退出宿舍時,必須到總經辦辦理退出手續,由總經辦管理人員清點宿舍物品,遺失、損壞則按價賠償。
13、總經辦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對于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應主動進行勸止、批評、教育,對于不聽勸阻的員工,或明知故犯的行為有權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的初步意見,其中罰款處理的幅度為10—200元,報公司總經辦審批后執行。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遵守,不得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