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公司規章制度及方法
報廢公司規章制度及方法
一、目的
為杜絕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規范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過程。
三、職責
3.1總經理負責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審核。
3.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拆除和報廢過程中的作業證審批,安全監督。
3.3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的具體實施。負責組織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拆除計劃,落實風險控制措施,落實現場管理工作。
3.4拆除工作人員進行具體拆除工作,對本職工作負責。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拆除和報廢生產設備設施,由總經理進行審批。
4.2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對接。
4.3在拆除生產設施前,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風險評價,評價要認真、仔細、到位。
4.4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制定詳細的拆除計劃或方案,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并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4.5拆除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按計劃或方案進行。
4.6拆除過程中注意事項:
4.6.1在拆除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作業。
4.6.2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4.6.3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拆除的物件不準自上部向下拋擲。
4.6.4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標準進行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4.6.5作業現場必須有拆除單位安全監護人員。
4.7報廢
4.7.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
4.7.2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
如何遵守規章制度
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做到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因病因事請假應按照學院部規定的相關制度辦理。
努力學習,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工作認真負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勤思考,善總結,為公司發展出謀劃策,腳踏實地的提高公司業務量。
外出聯系業務要提前報告主管領導,以保證公司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工作順利進行。
愛護公共財物,特別是液晶顯示器電腦的合理使用,不得在電腦上玩游戲、看電影,不得上內容不健康的網站,做到相互督促。
辦公室要保持整潔,做到桌上物品、衛生工具、桌凳擺放整齊,保持地面干凈、門窗清潔。
節約用電,注意安全。人離室及時關空調、日光燈、飲水機,下班時要關好門窗。
同事之間互相關心、幫助,團結協助,和睦相處、真誠友愛形成良好的集體氛圍。九. 講文明,有禮貌,不講粗話,樹立并維護個人和公司的良好形象。
企業規章制度是什么
企業的規章制度是企業管理的根本,是法律賦予企業的一種立法權,所以說單位的規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工具,單位要想管理好單位,必須重視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
規章制度和章程二者區別
1、內容不同
依據我國《公司法》規定,無論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其章程必須載明下公司名稱和住所、公司經營范圍、公司注冊資本等事項。
而規章制度一般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財務制度、行政制度、業務制度、網絡制度、審計制度。
2、約束的對象不同
公司章程約束對象主要是: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具有約束力。
規章制度約束對象主要是:公司的普通勞動者。
3、制定修改程序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共同制定,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由股東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發起人制定,經出席創立大會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而規章制度方面,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公司規章制度合法有效有哪些要求
1、程序合法
合法的企業規章制度要經過民主程序制定。也就是說,企業在制定規章制度的時候,要經過與工會或職工代表或全體職工的協商與討論,這個協商討論過程的存在是認定企業規章制度合法的重要依據。
2、向員工公示
公示是指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最可靠的作法是:一人發一本《員工手冊》,在手冊中列明企業與員工管理相關的所有規章制度,發放過程要員工簽字。
組織員工培訓《員工手冊》,要有培訓的簽到,培訓考試的答卷與成績,這些都可以成為向員工公示的證據。
內容合法
不與法律法規相抵觸。這一點容易理解,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企業規章制度肯定得不到認可。 公司對員工過失的處罰是否有理,在于公司是否有相關的制度,是否對員工的此類行為進行了界定,例如:一員工沒有穿工作服,在有的企業可能不是問題,但在有的企業可能就是嚴重問題,這要視企業的工作需要而定。
如果公司有規章制度對這種情況進行規定,并約定了處罰措施,員工出現此類問題,企業進行處罰是完全合法的。如果沒有相關規章制度,公司的處罰相對依據不足。
另外需要注意的,在處罰員工的過程中,企業要與員工進行溝通,并對處罰結果簽字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