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二十五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后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于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費用申請及報銷
1.凡經銷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四、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
五、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
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六、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
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領取現金或支票。
制度和治理是相互結合,不可分開的嗎
制度是治理行為的標準,治理是體現制度的權威,兩者互相結合,不可分開。
1、制度是一種人們有目的建構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會帶有價值判斷在里面,從而規范、影響建制內人們的行為。例如把選舉制度看成是建制的話,不同地方的選舉制度,規則都有不同,制度主義者便會解釋這是不同社會對選舉價值觀理解不同所造成的結果。
2、治理是政府的治理工具,是指政府的行為方式,以及通過某些途徑用以調節政府行為的機制。釋義是管理;統治;得到管理、統治。指理政的成績。
什么是制度管理
制度管理是指用制度管理組織。它包括
1.指導性和約束性。制度對相關人員做些什么工作、如何開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導,同時也明確相關人員不得做些什么,以及違背了會受到什么樣的懲罰。因此,制度有指導性和約束性的特點。
2.鞭策性和激勵性。制度有時就張貼或懸掛在工作現場,隨時鞭策和激勵著人員遵守紀律、努力學習、勤奮工作 。
3.規范性和程序性。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序的規范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須以有關政策、法律、法令為依據。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
制度有沒有效果
在現代社會,許多企業都制定了成套的管理制度、規章標準,大到廠規廠紀,小到領物規定、作息規定,不可謂不完善。如果這些制度都能真正地執行和貫徹下去,這對企業絕對有著莫大的助益。
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這樣一種現實:有些企業,規章制度倒是不少,然而只是一些擺設,是一種形式,是給人看的,是為了得到上級的一句表揚,為了得到參觀者的一句美言,只掛在墻上,只裝訂成冊,卻不準備實施。
毫無疑問,即便規章制度制定得再多、再全、再完善,如果僅僅是擺設,反而會產生負面作用。而且,許多企業在經營管理中造成失誤或失敗的事實,也說明了規章制度形同虛設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
觸犯公司制度被開除不發工資
因為違反了單位的規章制度才被開除,那么可以不發工資的。開除是單位最嚴厲的處罰了,肯定是員工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且給單位造成的損失,所以才會被開除的,這樣工資扣發也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
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可兼職。協商解決。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兼職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此時需要當事人提交相應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然后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這個過程中證據的提供是很重要的。當事人要證明自己與該單位之間是存在兼職關系的。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被辭退公司也應該結算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