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生產公司規章制度
設備生產公司規章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設備的重要性(管理思想)
在現代化生產條件下,產品的數量、質量、成本消耗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于設備,設備是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因此,必須處理好生產與設備的辯證關系,擺正現代設備在當今企業生產活動中的應有地位,充分認識其重要性。確保設備穩定運行。
第二條 意義、目的(管理目標)
設備使用、維護管理制度(簡稱維護制度)要求生產操作人員與維修人員密切配合,嚴格履行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對設備切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講究文明、嚴格管理,使設備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第三條 維修業務分工
公司實行全員維護制,即凡參加生產過程的一切人員都要關心和參加設備維護工作。其中,生產操作人員負有用好、維護好設備的直接責任,要承擔設備的清掃、緊固、調整、給油脂、小修理和日常點檢等業務。停機檢修(特別是定、年修)期間,生產操作人員應按責任分工或任務分配承擔設備管理、環境清掃等設備檢查準備工作以及清洗加油、搬運、刷漆等檢修輔助工作。承擔的具體項目內容,應與維修人員協商確定,并以雙方簽訂的生產與維修分工協議為準。
二、設備的使用
第四條“三好、四會”
崗位操作工、崗位維修工必須按各自崗位的要求,切實做到“三好、四會”,“三好”即用好設備、管好設備、修好設備,“四會”即會使用、會維護、會點檢、會緊急處理故障。
第五條 使用設備必須遵守“六不準”規定。
1、不準拼設備.嚴禁超壓、超速、超載、超溫等超負荷運行。
2、不準亂開、亂停、亂拆、亂裝、亂割、亂焊、亂改造。
3、不準隨意改動整定值,嚴禁取消安全裝置。
4、不準在無潤滑狀態下運行。
5、不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上崗操作及獨立從事維修工作。
6、特殊崗位不準未持有“崗位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及檢修設備。
第六條 規程、標準
啟用設備前必須具備設備操作規程、設備維修技術文件。
設備維修技術文件應包括維修技術標準(即油脂使用標準、繼電保護標準和法定檢查標準等),詳見設備維修技術管理制度。
第七條 執行
有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規程、標準和制度。如需修訂應按規定程序審批,未批準前仍按原文件執行。
第八條 發現異常時的處置
生產操作人員和崗位維修人員在使用、點檢或交接班檢查中對所發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處理,若有困難時應由專職點檢人員提交檢修人員處理或列入檢修計劃。
三、設備的環境
第九條 設備環境管理的責任與標準
設備使用單位要把設備環境劃分為責任區,把管理責任落實到工段、班組及個人,設備環境管理的標準:
1、無垃圾、無積塵、無積水、無油垢。
2、根據設備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條件,分別設有防火、防爆、防漏、防鼠等措施無易燃、易爆危險。
3、規定安全走行路線,設置安全標記及安全設施。
4、特種設施及管道按規定噴涂不同顏色油漆,易于識別。
5、場地平整,物品定位堆放整齊有序。
第十條“四整”活動
各責任單位及個人對責任區要經常進行“四整”活動:
1、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2、整頓: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的存放好。
3、整潔:工作場地要每天清掃,責任區要定期清掃,保持清潔整齊。
4、整修:物品、道路、場地、標志、安全保護設施等若有損壞時要及時修復。
第十一條 清掃分工
對設備的清掃工作實行分工責任制,設備的外表清掃工作由崗位操作工負責,崗位操作工不能承擔的,如電氣室的設備外部的清掃工作由崗位維修工負責,設備內部的清掃工作由檢修工根據專職點檢人員提出的委托按計劃進行。
第十二條 緊固
設備的各部螺絲要經常保持緊固狀態,為防止松動,必須定期檢查和緊固。設備內部螺絲的緊固工作一般都納入檢修計劃,平時容易松動的螺絲則列為日常點檢項目,隨時發現隨時緊固。
第十三條 設備的潤滑工作
1、潤滑是設備正常運行的必備條件,因此必須加強潤滑工作,凡需潤滑的設備部必須嚴格執行給油脂標準。
2、需人工注油或手動加油設備由崗位操作工按規定進行加油,難以承擔時,可由崗位維修工或專職點檢員按規定進行加油,潤滑作業表見附表。
3、凡自動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設備,由專職點檢人員委托檢修人員按計劃定期加油或更換油脂。
4、點檢中發現漏油、油質不佳或其它異?,F象時要及時處理。
5、要嚴格進行油質管理,防止雜物混入,油脂必須有合格證,按牌號使用,儲油、加油用器具要妥善管理,保持清潔。
第十四條 安全裝置的檢查,校正試驗
對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行程控制等裝置,必須嚴加監護檢查,及時校驗。責任分工的原則是:誰點檢、誰負責。如責任者不能承擔時,可委托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進行。
第十五條 設備的反腐工作
1、周圍有腐蝕性氣體的和要求控制環境溫度的設備,必須經常開動排氣或空調設備,使設備處于正常的工作環境。
2、安裝在地下的設備,必須保持排水設施的良好和暢通。
3、做好設備本體及鋼結構構件、管道等反腐工作。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屬設備部。
企業規章制度的特點
1、規范性,它告訴人們應當做什么,應當如何去做。
2、強制性,它對全體職工都有嚴格的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違反。為此,企業的管理規范要有公開性和權威性。
3、科學性,管理規范要成為人們的行為準則,它本身就應當準確、齊全、統一、不能模棱兩可,更不能相互矛盾。
4、相對穩定性,管理規范一經批準,在一定的時期內就要保持穩定,不能朝令夕改,使人無所適從。
5、群眾性,管理規范要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大家掌握和執行。同時,管理規范要注意以“鼓勵”代替“禁止”,以事前防范代替事后責備,以積極獎賞代替消極處罰。
規章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規章制度的層次
規章制度有以下四個層次:
⒈條例
條例是具有法律性質的文件,是對有關法律、法令作輔助性、闡釋性的說明和規定;是對國家或某一地區政治、經濟、科技等領域的某些重大事項的管理和處置作出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
是對某機關、組織的機構設置、組織辦法、人員配備、任務職權、工作原則、工作秩序和法律責任作出規定或對某類專門人員的任務、職責、義務權利、獎懲作出系統的規定。它的制發者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最高行政機關。
⒉規定
規定是為實施貫徹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根據其規定和授權,對有關工作或事項作出局部的具體的規定。是法律、政策、方針的具體化形式,是處理問題的法則。
主要用于明確提出對國家或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某一方面或某些重大事故的管理或限制。規定重在強制約束性。它的制發者是國務院各部委、各級人民政府及所屬機構。
⒊辦法
辦法是對有關法令、條例、規章提出具體可行的實施措施;是對國家或某一地區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有關工作、有關事項的具體辦理、實施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辦法重在可操作性。它的制發者是國務院各部委、各級人民政府及所屬機構。
⒋細則
細則是為實施“條例”、“規定”、“辦法”作詳細、具體或補充的規定,對貫徹方針、政策起具體說明和指導的作用。它的制發者是國務院各部委、各級人民政府及所屬機關。
企業規章制度建立的原則
1、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企業需要制定什么規范、達到何種水平,應當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決定,制定出的管理規范又應當在實踐中經過試點或試驗,證明它確實符合客觀規律和本廠的實際情況,確實能取得良好效果,才能組織實施。
2、堅持領導和群眾相結合的原則
管理規范是要全體員工來執行的,必須反映群眾的集體意志。管理規范的制定必須有領導的總結群眾的時間經驗,充分聽取員工的意見,這樣才能扎根于群眾之中,為廣大群眾自覺遵循執行。
3、堅持系統、全面、統一的原則
系統指各項管理規范要配套,達到整體優化。全面指凡涉及經營管理活動全過程的各項工作、各個崗位都要有相應的管理規范,作到有章可循。統一指各項管理規范應當相互協調,服從統一的領導意志的共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