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移動公司規章制度
安徽移動公司規章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時間
1、公司行政班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目前執行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2、保潔員:7:30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扣績效工作目標分1分;遲到30分鐘至1小時扣2分;遲到一小時的為曠工;
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績效分1分;6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績效分3分。
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扣績效1分。
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扣績效分1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
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
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四、批假權限
1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分公司經理審批,請假手續送綜合部管-理-員通過OA報分公司處備案。
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行政人員每日早上一次下午一次,客戶經理及社區經理每日早上一次,晚上一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或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綜合部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在OA中填寫工單,由經理簽署意見批準,以便聯絡。
制度的組成要素
主要包括制定規章制度的依據、目的、適用范圍、主管 機關(或單位)、行為規則、違規處理、獎勵措施、名詞界定、解釋單位、施行 日期、廢止條款等。具體到某一項制度時,以上內容不一定全有,例如獎勵措施、 名詞界定、廢止條款等。
制度的本質是什么
制度,從本質上說是一種國家形式,是國家本質的根本體現。衡量一種國家制度是否先進的重要標志,是看人民在國家制度中的位置。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歷史使命,是打破和改造舊的國家機器,確保人民“有決定國家制度和管理國家的平等權利”。我國的國家本質深刻體現在國家制度之中:不斷實現人民作為國家和社會主人的地位與權利,是中國制度形成和發展的根本基礎;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是中國制度不斷完善的主體依靠力量;維護與實現人民群眾根本權益,是中國制度定型和發展的根本價值指向。
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管理制度的最大特點是規范性,呈現在穩定和動態變化相統一的過程中。對項目管理來說,長久不變的規范不一定是適應的規范,經常變化的規范也不一定是好規范,應該根據項目發展的需要而進行相對的穩定和動態的變化。
在項目的發展過程中,管理制度應是具有相應的與項目生命周期對應的穩定周期與動態的時期,這種穩定周期與動態時期是受項目的行業性質、產業特征、團隊人員素質、項目環境、項目經理的個人因素等相關因素綜合影響的。
制度的重要性和意義
1、正面引導與教育作用
規章制度作為企業內部規范員工行為的一種準則,具有為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規章制度公布后,員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權利,怎樣獲得這些權利,應該履行哪些義務,如何履行義務。比如規章制度中規定上下班時間,員工就知道了什么時候是工作時間,什么時候是休息時間,就可以指引員工按時上下班,以防止因遲到或早退而違反勞動紀律。再如,規章制度中規定工作中的行為規范,可以引導、教育員工約束自己的行為,防止出現不良行為。由此可見,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權利義務及責任的設置,可以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后果,激勵其工作積極性。
2、反面警戒與威懾作用
反面的警戒和威懾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通過對員工違反規章制度的后果做出規定來威懾員工,使員工能夠事先估計到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如果作為以及作為的后果,自覺抑制不法行為的發生。其次,通過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懲處,讓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從中受到教育的同時也使其他員工看到違反規章制度的后果,達到警戒和威懾全體員工的效果。
3、防患未然與預防爭議發生的作用
企業生產勞動的過程,也是勞資雙方履行義務、享受權利的過程。勞資雙方權利義務的實現需要多種措施來保證,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和國家法規政策是其中的重要保證之一,而企業規章制度也是重要的保證之一。規章制度不僅可以明確勞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且還可以更為具體的明確勞資雙方實現權利和義務的措施、途徑和方法等。因此,當勞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權利和義務實現的措施、途徑和方法通過規章制度加以明確、具體后,就可以大幅度防止糾紛的發生,從而可以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比如,休息休假屬于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但是勞動合同中可能僅僅涉及假期的種類,至于各類假期的請假條件、請假手續、假期期間的待遇等等一般不會在勞動合同中進行詳細約定,這就需要企業在規章制度中對休假進行詳細規定,否則,會引起很多糾紛。
4、事后支持與提供處理勞動爭議證據的作用
由于勞動關系具有對抗性的一面,因此,企業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勞資矛盾是無法避免的,人力資源管理者所能做到的也只是盡量緩和勞資矛盾,無法消除、杜絕勞資矛盾。當勞資矛盾爆發無法通過協調解決時,訴諸法律就是唯一的選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需要依據國家法規政策、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由于規章制度也涉及到勞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裁判機關也會依據企業的規章制度來裁判案件。特別是在國家法規、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對糾紛的有關事項規定不明確、不具體時,規章制度就顯得尤為重要。規范的企業則正是在制定規章制度的時候就充分考慮所有的情形,將可能成為爭議焦點的內容加以細化,并用書面的形式固定下來,一旦發生爭議,這樣的規章制度便能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可以說,規章制度的重要性貫穿于企業管理和糾紛解決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