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磚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瓷磚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目的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所有門店員工。
(1)工作制度
工作時間
(夏令時)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30
(冬令時)上午 -- 下午
(2)打卡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夏令時打卡4次,即上午上班一次 下班一次 下午上班一次 下班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員工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時打卡,但實際上班的,需填寫未打卡證明,并由店長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銷假制度
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的,需要請事假,請假需提前1天,當天請假無效(特殊情況另議),未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曠工1天扣發3天工資,無特殊情況連續兩月超額請假,按雙倍扣罰
(4)加班管理
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
B.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 不足4或8小時按每小時10元。
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店長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一)獎懲制度
1、 履職情況獎懲
根據崗位職責,能100%完成本職崗位工作,并積極幫助他人完成工作,表現特別優異的,設置履職獎勵,獎勵可分為員工等級評定加分、現金獎。
根據崗位職責,不能完成本職崗位工作,辦事拖拉無規劃,總需要他人協助完成本職工作的懲!懲罰為員工等級評定減分、現金處罰。
員工因個人原因,出現工作失誤并給公司造成損失,當天在微信群自我通報檢討并總結,酌情處理,若事后發現有類似情況但沒有上報的,重罰
2、 日常工作獎懲
(1) 個人獎
全勤獎:當月滿勤,無公休及事假的,獎勵現金200元
崗位獎:
銷售帶單獎:每日成交超過3單 獎勵50元;
單戶金額超過1萬5,獎勵20元;
單戶金額超2萬,獎勵50元;
單戶金額超3萬,獎勵100元。
(所有部門員工均享受此獎勵)
市場員工獎勵:推廣進店成交一戶,獎勵50元;
電話推廣成交一戶,獎勵50元;
使用會員卡獎勵30/戶;
微信推廣成交獎勵50元;
完美售后一戶獎勵10元。
(所有部門員工均享受此獎勵)
設計師獎勵:當月設計20戶以上且沒有出現問題 獎勵200元,30戶以上獎勵300,以此類推;因設計增加客單值,明顯增加獎勵100元/次,出現問題引起客訴,小問題罰50,大問題罰100,嚴重問題罰200以上。
出納/財務:當月無出錯票,無送錯貨,無錯賬,獎勵100,出現上述情況,每次罰50,情節嚴重的罰100
另外設置跨越崗位獎勵:例如,門店銷售在平時店面不忙時,出去推廣并成功帶回客戶進店成交的,獎勵50/戶的基礎上額外獎勵20元,市場部員工同樣可以在門店忙時,進店帶單,成交3戶獎50,額外獎勵20元,目的是為了提升員工主管能動性,更出色的完成本職崗位工作并積極參與的其他崗位的工作中
3、 計劃目標完成與否獎懲
每月總任務完成100%,獎勵1000元大團隊獎,完成120%獎勵2000元,完成140%獎勵3000元,以此類推
如未完成目標任務,按完成任務的百分比發放工資,例如本月完成目標任務的80%,則員工工資為:(基本工資+補貼+提成)_0.8
4、 計劃外目標獎勵
計劃外目標為完成計劃目標后臨時增加的目標、任務,例如本月任務80萬,月中時已經完成,則設置月末沖刺計劃外目標,增加20萬任務,如能完成,除大團隊獎外,額外增加計劃外目標完成獎勵,獎勵可為公司聚餐或現金獎
5、 設置員工特殊貢獻獎勵制度(激勵機制)特殊貢獻獎:
連續1季度均能完成計劃目標,表現優異、有目共睹,主動幫助他人的,獎勵員工200元
連續2季度均能完成計劃目標,表現優異、有目共睹,主動幫助他人的,獎勵員工500元
連續3季度均能完成計劃目標,表現優異、有目共睹,主動幫助他人的,獎勵員工1000元
連續4季度均能完成計劃目標,表現優異、有目共睹,主動幫助他人的,獎勵員工2000元
年底,根據全年度員工表現,設置神秘優秀員工大獎,優秀員工候選人為能獲得特殊貢獻獎的員工。
員工特殊貢獻獎的設置,主要目的就是讓所有員工積極努力,刻苦學習,不斷挑戰自我,不斷開拓創新
規章制度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 根據1997年11月勞動部頒發的《勞動部關于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規章制度主要包括: 勞動合同 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 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規章制度的主要功能
1. 規范管理,能使企業經營有序,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
2. 制訂規則,能使員工行為合矩,提高管理效率。
常見的規章制度主要有哪四種
行政法規、章程、公約和制度。
根據內容與作用的不同,規章制度可以分為行政法規、章程、公約和制度。行政法規主要包括條例、規定、細則和辦法,制度類的主要包括制度、規則、守則和須知,章程和公約自成派。不同的類別反映的需要也不盡相同,使用的范圍也不同,發揮的作用也不同。
規章制度的特點
1、約束性
規章制度經公布實施之后,有關人員就要遵照其內容,嚴格執行,因此規章制度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和約束性。
2、層次性
規章制度在撰寫的時候就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在發文機關的職權范圍內制定相應層次的規章制度,這就決定了各類規章制度在內容、有效范圍以及約束力方面都有明顯的層次性。
3、周密性
規章制度為了規范人們的行為,維護穩定與和諧而制定,為了能夠達到這樣的目標,規章制度在撰寫時就要做到細致而周全,既不能有遺漏也不能有疏忽,在表達上更是不能含糊不清,出現歧義。
4、條款性
規章制度的表現形式來看,它都是以羅列條款為主的,這就要求規章制度在條款的安排上要有層次性,層次的設置要依據文種的內容來定,層次可多可少。國家標準公文格式要求不超過四級,即章節、條、款;最少只要條(項)這一級即可。
5、程序性
規章制度是經過法定程序討論之后按照一定的程序發布實施的公文,因此具有程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