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部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部薪酬管理制度?薪酬水平是企業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保障。既然這樣,那么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公司人事部薪酬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公司人事部薪酬管理制度篇1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真正發揮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規范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薪金結構
本公司薪金結構如下
第三條 薪金支付種類
薪金計算包括下列4項:
1. 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時,依規定不得扣除缺勤額;
2. 日結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缺勤時的薪金,應從薪金中扣除當日缺勤額;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該月薪金;
3. 計時制:依員工工作時間來決定其支付標準,不上班則不支付薪金;
4. 日薪制及計時制薪金工作,原則上是以基準內薪金除以工作天數或工作時數的金額為基準。
第四條 支付方法
1. 薪金支付通常以匯入事先告知的個人銀行賬戶內;但在特殊情況時可,由人事部申請以現金直接支付;
2. 員工死亡時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屬帶相關證件領取。
第五條 扣除額
下列規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 個人薪金所得稅;
2. 勞動保險費;
3. 工會協議的事項;
4. 其他法令所規定事項。
第六條 薪金計算期間及支付日
1. 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計算期間,從每月18日開始到次月17日為止并于當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時,可提前發放;
2. 采用日薪制及計時制的薪金計算期間,則以制訂的工作天數作為計算基準;薪金支付日應與月薪制相同,于當月月底發放;
3. 薪金計算期間遇年度調薪時,調薪日前后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第七條 缺勤扣除
員工無故以欺騙或不正當事由來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時,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
第八條 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
1. 薪金支付原則上依附表的有關規定作為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的依據;
2. 工作時間的單價計算公式如下:
時間單價 = 基準內薪金(不含撫養津貼)/一個月平均規定的出勤時數
第九條 調薪
調薪包括定期調薪及臨時調薪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1. 凡具有調薪資格者,應于10月31日前將材料送人事部審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據個人考績給予定期的調薪;定期調薪以每年調整一次為原則;
2. 中途聘用人員、停薪留職者、試用期工作人員及兼職人員均不屬于定期調薪的范圍內;
3. 臨時調薪的相關事項,另行制定;
4. 受行政處分的員工,不予以調薪;
5. 有調整的必要時,則依下列公式計算平均薪金的標準: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結算日前3個月的薪金總額/90日
(三)獎金
第十條 獎金計算期間及支付對象
獎金包括定期獎金及結算獎金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1. 定期獎金的計算期間每年分兩次在6月及12月分別支付給在職員工;
2. 定期獎金由基準獎金、級別加算及連續工作年限等構成;
3. 基準獎金的級別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資及責任津貼為基礎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 基準獎金的支付率以公司業績及其他變動因素的衡量而決定;
5. 級別加算及支付率的規定;
6. 出勤比率的計算根據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請假日數+0.0035×帶薪休假的調換天數)+(0.002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0.003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
7.連續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滿 每年加發300元;
5年~20__年未滿 每年加發350元;
20__年~20__年未滿 每年加發400元;
20__年以上 每年加發450元;
8.結算獎金是依據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規則,以前年度進入公司且于獎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為支付對象。
(四)臨時津貼
第十一條 臨時津貼支付的對象及支付額
凡具有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支付臨時津貼:
1. 因公務而受傷須長期休假者,可支領平均薪金3個月;但已申請勞保災害補助及團體意外險補助時,須從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額;
2. 其他經由公司認為有必要者。
(五)特別事項
第十二條 特殊職務津貼
凡從事特殊職務的員工,可依下列規定支付津貼:
1. 特殊職務的資格:
(1)酒店服務人員;
(2)兼職性質的員工;
(3)洗碗工、清潔工。
2. 以上津貼,凡適用于公司的薪金規定者例外;
3. 獎金可視其績效不定時發放;
4. 不支付獎金時,可采用不同的獎勵方式。
(六)附則
第十三條 本規章自_年×月×日起實施。
公司人事部薪酬管理制度篇2
1為尊重員工為企業發展創造的價值和作出的貢獻,同時,激勵員工與企業同發展共命運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員工工齡工資管理規定。
2工齡工資計算辦法:
2.1管理人員(包括生產部、質檢部、設備科管理人員)
2.1.1在職工作不滿3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0元;在職工作滿3年,不滿5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5元;在職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滿1年加20元。
2.1.2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240元。
2.2生產人員
2.1.1在職工作不滿3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5元;在職工作滿3年,不滿5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0元;在職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滿1年加15元。
2.1.2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200元。
2.4員工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途離開的,間隔時間超過1年,其工齡從重新進公司之日起計算;未超過1年的,其工齡可以續接,但必須重新滿1年后計算。
2.5舉例:某員工從20__年1月進公司從事計件工,20__年1月晉升為車間統計員,那么,在20__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15元;20__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25元;20__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35元。20__年1月,因事離開公司8個月,則其工齡工資從20__年8月開始續接,為45元。
2.6被公司開除、辭退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當年工齡工資不予以計算和發放,已發放的,將予以扣除。
2.7附則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經董事長批準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人事部薪酬管理制度篇3
1 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又稱年功工資,是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
2 工齡組成
員工到企業工作,其貢獻由零開始。隨著對企業情況的不斷熟悉和各項業務的逐漸精通,貢獻不斷增大,并在一定時候達到巔峰。
員工工齡分為兩個部分:一是社會工齡,即員工非本企業的工作年數;二是企業工齡,即員工為本企業工作的年數。
本制度僅考慮員工進入本企業后的貢獻,其指代工齡工資即本企業工齡工資。
3 工齡工資制度
根據員工職業生涯
3.1 在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開始享受工齡工資。
3.2 工齡自入職之日起計算,以年月劃分。如20__年1月入職人員,自20__年1月可享受工齡工資(月份劃分以企業財務月度為準)。
3.3 工齡工資每年增加一次,增加的工齡工資在每月工資中發放。 3.4 工齡工資增長表
4 其他
4.1 本制度自發放之日起實施,如有變動以書面通知為準。 4.2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所有。
_公司
20__年03月26日
公司人事部薪酬管理制度篇4
目的:為了給在公司服務一定年限的員工增加相應的福利,實現利潤共享,尊重勞動貢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適用: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在職員工
保密:內部普通
制度條款:
第一條:工齡工資的定義:
工齡工資,是公司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一種福利工資。
第二條:員工工齡設定標準:
1、從20__年元月1日起,新進員工工齡以“年”為單位,當月15日(含)以前入職的從當月計起,15日以后入職的從次月計起,每滿一年即可享受工齡待遇;
2、20__年12月31日(含)以前入職的員工,從20__年元月份起按2年工齡計算。日后每到元月1日遞增1年工齡;
3、20__年1月1(含)日至20__年12月31日(含)入職的員工,從20__年元月份起按1年工齡計算。日后按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遞增1年工齡;
4、20__年6月30日(含)以前入職的員工,從20__年元月份起按半年工齡計算。從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滿1年后即享受1年的工齡待遇,日后按“年”為單位遞增工齡,不再按半年計算;
5、20__年6月30日以后入職的員工,以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滿1年后即享受工齡待遇;
6、所有工齡以連續工作時間的累計為原則,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并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7、員工辭職后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第三條:員工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
1、第二條第一款與第五款類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每月工齡工資為¥200元整。以此類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2、第二條第二款類員工,從20__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200元整,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3、第二條第三款類員工,從20__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100元整,按照該款規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4、第二條第四款類員工,從20__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50元整,按照該款規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第四條:管理人員工齡工資:
管理人員(包括質檢、采購、倉管、文員、銷售、業務、設計、跟單、電工)工齡設定標準與員工工齡設定標準相同,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為200元每月,計算方式與員工相同。
第五條:此工齡工資制度不影響公司的其它調薪政策。
第六條:本制度于20__元月份正式實施,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修改時經總經理批準后實行。
公司人事部薪酬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度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1.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2.崗位工資(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3.工齡工資。(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4.獎金(效益工資)(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5.津貼。(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獎金。1.獎金的核定程序。(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于工齡工資。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6.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范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公司人事部薪酬管理制度篇6
根據公司體現公正、公平的原則,為了加強公司管理,激勵公司員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業務人員薪酬由底薪、傭金兩部分組成。
二、底薪
2-1標準:
片區經理月薪1200元+每月過程考核獎(詳見過程考核實施辦法)
業務助理月薪1000元+所屬片區經理過程獎的30%
初級業務助理月薪:本科900元,專科800元(不參加過程考核)
注:新聘用員工實習期(2個月)本科700元,專科600元,實習期滿自動轉為初級業務助理
2-2底薪發放時間為每月5日,出差人員回公司后領取底薪。
三、傭金
3.1傭金
3.1.1傭金標準:傭金=提成-分擔費用-失誤損失(包括本政策、業務管理制度、市場財務制度、業務人員業務費用制度范圍內的所有應承擔的損失)
3.1.2年底貨款兩清、賬目明晰的,春節前可發放全部傭金.
3.2提成標準:提成=凈回款(返利除外)×提成系數
3.2.1提成系數(指標均為百分比)
業務代表是企業的一線人員,合理的薪酬體系能充分調動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原先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大鍋飯制度已經被干多拿得多、干少拿得少的制度徹底更替,至于業務人員到底該拿多少?企業在發薪水的時候究竟發多少?這需要企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薪水制度。
“買力”和“賣力”市場永遠是矛盾的,但決非不可調和,而調和的關鍵點就是制定一套合情合理的薪酬體系,它是留住人才、維持企業發展的原動力,筆者根據多年服務眾多企業的經驗,總結出六套薪水制度,其中前三種薪水制度比較常見,而后三種薪水制度目前也有不少企業正逐步施行。
1、高底薪+低提成
以高于同行的平均底薪,以適當或略低于同行業之間的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外企或國內大企業中執行的比較多,國內某家電企業在上海的業務代表底薪為4000,提成為1%。屬于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該制度容易留住具有忠誠度的老業務代表,也容易穩定一些能力相當的人才,但是該制度往往針對的業務代表學歷、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業務代表不容易輕易進去,門檻相對高些。
2、中底薪+中提成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為標準,以同行的平均提成發放提成,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中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對于一些能力不錯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有很大的吸引力。業務代表考慮在這樣的企業長期發展,主要受中國傳統的中庸思想所影響,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目前打部分國內企業采取的是這種薪水發放方式。
3、少底薪+高提成
以低于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底薪標準,以高于同行業的平均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小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也無須支付過高的人力成本,對于一些能力很棒、經驗很足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有一定的吸引力。
新的是國內某保健品企業,該企業走的是服務營銷體系,其薪水制度為:該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業務量×制定百分比(10%)
這種薪水制度,往往造成兩種極端,能力強的人常常吃撐著,能力弱的常常吃不著。
4、分解任務量
這是一套比較新的薪水發放原則,能夠公平地給每個業務代表發放薪水,徹底打破傳統的底薪+提成制度。
某公司共10個業務代表,在__年4月份制定的銷售任務50萬,那么每人的平均任務是5萬,當業務代表剛好完成屬于自己的任務額5萬的時候,就拿到平均工資3000元,具體發放方式有一個數學公式可以計算:平均薪水×完成任務÷任務額=應得薪水。
按照上面的例子來計算,當一個業務代表完成10萬的銷售,那么應該得到的薪水就是6000元。這種薪水制度去繁就簡,讓每個業務代表清楚地知道可以拿多少錢。可充分激勵優秀的業務人員,并且可以讓濫竽充數的業務人員根本混不下去。
5、達標高薪制
顧名思義,這是一個達到標準可以拿到高工資的薪水制度,對于業務人員來說,有一個頂點可以沖刺,這個頂點并非遙不可及,應當讓10%左右非常有能力的業務人員拿到。這樣才能激發更多的業務人員向目標沖刺。
某銷售公司采取達標高薪制,給業務代表開出的薪水是10000元/月,銷售人員必須達到20萬的銷售業績才能拿到這1萬元的薪水,業務代表平均距離20萬元中間的差距,按照8%扣除,譬如完成了10萬,實際薪水只能發放__元。
具體發放方式有一個數學公式可以計算:
最高薪水—(最高任務額—實際任務額)×制定百分比=應得薪水。
這里的“制定百分比”非常關鍵,應略大于最高薪水÷最高任務額。
6、階段考評制
該薪水制度采取的也是底薪+提成制度,也是常規按月發薪水, 但有一項季度考核指標,采取季度總結考核的方式。具體_作方式是每月發放薪水的時候,提成不完全發放,譬如提成只發放3%,剩下的5%要到三個月后,按照總業績是否達標進行綜合考評,然后再發放三個月的累計提成薪水。
該方式能有效杜絕業務人員將本應該完成的業績滯后,或提前預支下個月的業績,并且有效減少有能力的業務人員干不滿3月就走人情況發生。對于業務人員來說,每三個月都有一筆不少的“額外”薪水,相當于一年多發了4次薪水,從心理的暗示效應說來說,對業務人員也是一種不小的鼓勵。
當然,薪水制度遠遠不止以上六種,無論哪種薪水制度,留住人才并且讓企業可持續發展才是最終目的,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絕對沒有給業務人員發高了薪水或者發低薪水了一說,只有發對了薪水或沒有發對薪水之分。
對于一些人才流動性大、業務人員普遍對薪水怨聲載道、員工普遍缺乏工作激情的企業來說,適當變化一次薪水制度,也不失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公司人事部薪酬管理制度篇7
為規范公司對部門和員工的績效考評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過對部門和員工日常工作和行為規范的考核、考評,建立公司績效考評管理系統,促進個人工作素養和整體工作效率的不斷提高,防止和糾正部門和員工瀆職、失職、違紀、違規行為,保證公司績效目標管理的達成。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部對部門和員工的各級考評、各類行為規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職責和權限
3.1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或公司主管領導對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有考評權和考核權,負責對各類考評、考核結果的最終認定。
3.2公司成立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主管領導、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等職能部門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對各部門有考評權和考核權。
3.3各部門和生產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員工進行管理,行使考評權和考核權。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歸口公司考評和考核結果,并將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
3.4員工和部門對同級和上級單位有考評和考核的建議權。
4.績效考評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辦法及考核實施細則
4.1績效考評、考核管理程序
4.1.1員工每月26日向部門負責人匯報或提交工作總結,作為月度考核的依據。
4.1.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總結、工作表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員工,見附錄1),打分并作出評估,并將考核結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3部門負責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組交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兩項總結可以合寫,也可以分開寫),作為對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工作的考核依據。
4.1.4公司考核小組根據部門負責人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工作表q/bw·g0802-04
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兩種,分別見附錄2、附錄3),打分并作出評估,由總經理辦公室將考核結果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并將審批后的考核結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5人力資源部將收到的各類考核結果根據規定計算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員工的績效工資,并與員工薪酬兌現。
4.1.6負責考核的負責人應及時將考核結果與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見面溝通,出現異議時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裁決,由人力資源部調查落實,確屬必要時可對考核結果進行適當小的調整。
4.1.7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末根據各類考核結果和部門及其負責人、部門員工的工作成果,進行一次綜合評價,按規定對員工進行獎勵或處罰。
4.2考評、考核管理辦法
4.2.1考評、考核的組織:考核小組組織對公司部門和部門負責人的考評和考核,部門負責人組織對本部門員工的考評和考核。
4.2.2考評、考核的原則: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完成結果為主要依據,按照崗位職能職責標準對員工進行考核;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置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并對考核結果及時溝通;部門聯動原則——部門經理和一般員工的最終績效均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負責人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置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并納入考核體系。
4.2.3考評、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為單位進行考核,考評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考評,年終進行一次總考評。
4.2.3.1采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能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并結合目標管理法對部門進行考核。
4.2.3.2部門考核以部門月度業務計劃和部門職能職責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3.3員工考核以崗位職能職責和工作任務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4考評、考核結果的處理
4.2.4.1按月度考核結果確定績效系數:部門績效系數和員工個人績效系數
為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部門負責人個人績效系數為工作目標考核結果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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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的連乘積。
4.2.4.2按績效系數與工資掛鉤計算發放薪酬:
部門員工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總額+年功工資總額+全勤獎總額
+(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部門績效系數
=∑部門員工工資
部門負責人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
+(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負責人個人績效系數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
∑部門(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系數×[(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部門(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
(“個人崗、效工資和”=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
4.2.4.3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級。
4.2.4.3.1連續三個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4.2.4.3.2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75分以下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75~70分的,下調一級,70~65分的,下調二級,低于65分的淘汰。連續兩年考核經考評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90分以上且無月度考核不合格記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90~95分的,上調一級,95分以上的,上調2級。76~89分的不調整薪級。
4.2.4.4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等。
4.2.4.4.1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95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經考評100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4.2.4.4.3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低于80分的下調1個薪等。
4.2.5無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考核、考評結果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按每延誤一天,減發考核負責人10%的績效工資,直至減完為止。
4.2.6考核負責人應采取公正、公開、公平的態度對被考核部門和員工進行考核和準確的考評,若在考核、考評的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蓄意打擊報復等惡性行為,一經查處,減發考核負責人20%的當月績效工資,并提出書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內考核者出現三次考核、考評失誤,導致人力資源部裁決的,視同失職處理,對考核負責人將考慮降級、降等或轉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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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考評、考核實施細則
4.3.1員工獎勵條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獎勵。
4.3.1.1對公司業務有特殊功績或貢獻,有利改進計劃經采納施行,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4.3.1.2對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之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
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變,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奮勇救護保全公司財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研究改進設備、工藝、材料,提高公司產品生產能力、降低各種消耗有顯著成效,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業績優異、品德優秀,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的;
4.3.1.6領導有方,服務勤勞,受到各部門贊譽的。
4.3.2員工獎勵種類和標準
4.3.2.1能衡量創造價值的,按年所創造的價值評定(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審):10000元以下的一次獎勵100元,記嘉獎一次;超過10000元至100萬元的按5%提取獎金,20萬元以下記小功一次,20萬元以上記大功一次,50萬元以上上調一個薪級;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上調二個薪級。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創造價值的,參照4.3.2.1條進行嘉獎、記小功、記大功、加薪等獎勵,獎勵金額一次最高不能超過1000元。
4.3.2.3嘉獎三次算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三次算記大功一次,記大功兩次上調一個薪級,不跨年度計算。
4.3.3員工處罰條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予以處罰,出現記過以上處罰的須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處罰。
4.3.3.1有瀆職、失職、對問題失察、違規行為,給公司財物和工作造成損失的;
4.3.3.2泄露公司機密、向主管人員或有關人員隱瞞或謊報事實的;
4.3.3.3故意浪費、損害公司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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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遇有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報的;
4.3.3.5未經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許而為其它公司、機構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時間干私活、竄崗、睡覺、怠工或擅離職守的;
4.3.3.7工作不服從分配、擾亂秩序、侮辱同事、妨礙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為粗暴屢教不改的;
4.3.3.9拒絕接受主管人員或上級正常的工作檢查的;
4.3.3.10任何時候有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的任何行為的。
4.3.4員工處罰種類和標準
4.3.4.1能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大小處罰(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議):1000元以下口頭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處罰50~500元,記書面警告一次;超過5000元至1萬元的處罰500元~1000元,記小過一次;超過1萬元至5萬元的按5%提取罰金,記大過一次;超過5萬元的按損失大小處罰金1000~5000元,并免職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經濟損失參照4.3.4.1條進行,其它按工作損失天數處罰: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記書面警告一次;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小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大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免職或解除合同。
4.3.4.3經濟損失或工作損失如屬故意行為,按一般故意、輕度故意、重度故意、嚴重故意處罰如下:經濟損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屬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小過一次;經濟損失1000元至1萬元的或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屬輕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大過一次;經濟損失1萬元至5萬元的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屬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兩倍處罰,并免職或解除合同。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屬嚴重故意,按損失金額全額賠償,免職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3.4.4一年內書面警告二次算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二次算記大過一次,下調一個薪級,記大過兩次免職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績效考核表》中部門、部門負責人、員工三種情況分別考核,其中關于獎懲情況的考核如出現上述考評、考核細則規定的事項時,在《績效考核表》中規定的考核仍要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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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生產人員的考評、考核可參照本制度有關條款進行,不再另行規定。
4.3.7各類專項考核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5.相關文件
q/bw·g0205-04質量管理工作考核辦法
q/bw·g0305-04安全生產獎懲條例
q/bw·g0306-04環境保護獎懲條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q/bw·g0801-04員工聘用管理規程
q/bw·g0803-04員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記錄文件
gj0802/01績效考核表(員工)
gj0802/02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
gj0802/03績效考核表(部門)
附加說明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編制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主要審定人:
發布日期:20__年5月30日
版本號:g-a受控(編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