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篇1)
1、入廠三級教育
1.1.對新入廠的工人、技術、管理人員以及臨時工、農民工等進行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未經三級教育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1.2.教育培訓內容:
a.廠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b.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c.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發生事故的安全撤退路線和緊急救援措施;事故案例等。
1.3新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和崗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
2、日常安全教育
2.1各級領導對干部、職工必須經常性地進行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安全防火以及勞動組織紀律的教育,使全公司干部職工增強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確保生產工作的安全。
2.2工廠有關人事、技術、安全等部門一年不少于兩次,對全廠干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包括利用黑板報、宣傳欄和安全知識測驗等形式進行。
2.3每季度組織不少于一次全廠性的安全防火、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進行整改。
2.4職工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違反操作規程、制度等,造成各種事故者,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進行崗位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者才能上崗操作。
3、特殊工種教育
3.1從事電氣作業、電(風)焊作業、電梯操作、工廠內機動車駕駛等特殊工種,經有關部門組織進行學習,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后才能上崗。
3.2對特殊工種的人員,人事部、技術部、安全管理部等要經常進行各種教育,使該類人員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3企業的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的有關職工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能進行獨立操作。
3.4對重大生產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廠級有關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認真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4、調崗安全教育
4.1跨車間(部門)調動工作崗位時,應由接受車間(部門)負責對調入人員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
4.2在車間(部門)內跨班組調動崗位時,由接受的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教育。
4.3在班組內變換工種(崗位)時,由班組對其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5、復工安全教育
復工教育的對象包括因工傷痊愈后的人員及各種休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人員,重新上崗時應進行相應的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1工傷后的復工安全教育。
首先要針對已發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預防對策,進而對復工者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預防措施和安全對策教育等,引導其端正思想認識,正確吸取教訓,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誤,增強預防事故的信心。
5.2休假后復工安全教育。
職工常因休假(節、婚、喪或產、病假等)而造成情緒波動,身體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復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產生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發生,因此,要針對休假的類別,進行復工“收心”教育,即針對不同的心理特點,結合復工者的具體情況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進行教育,如重溫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機器設備的性能,進行實際操作練習等。
對于因工傷和休假等超過三個月的復工安全教育,應由企業各級分別進行。經過教育后,由勞動人事部門出具復工通知單,班組接到復工通知單后,方允許其上崗操作。對休假不足三個月的復工者,一般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對其進行復工教育。
6、安全考核
6.1職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由安全生產管理部組織進行,考核內容包括:
a.《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中的有關規定。
b.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c.本廠的生產工藝和特點。
d.所接觸的危險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措施和急救處理原則。
e.所管部門或業務范圍內要害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項。
f.車間、部門各類安全裝置的種類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g.本企業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6.2工人的安全技術考核,由車間、部門領導負責組織,安全員具體執行,考核內容包括:
a.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
b.本車間(崗位)的生產特點以及所接觸的危險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
c.本車間(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程和管理制度。
d.本車間(崗位)各類安全裝置的類型和作用及其維護保養方法。
e.本崗位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f.本崗位的工藝流程和開停車安全注意事項。
7、教育合格證制度
7.1員工必須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通過通用安全知識及企業安全知識考試合格,方可取得教育合格證,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活動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2員工上崗時,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部門的管理,努力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7.3持證者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權制止違章作業。
7.4持證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復審,逾期不復審者證件無效。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篇2)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增強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持續改進,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針,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新員工、合同工、臨時工);
2.2外來人員(外單位來公司業務聯系、施工、培訓、學習等);
2.3轉崗、頂崗、脫崗人員。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新員工、臨時工入廠一級安全教育;
3.2綜合管理部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一級安全教育;識別、計劃并組織實施專項、日常安全培訓教育;
3.3行政部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一級安全教育;識別、計劃并組織實施消防、保衛、交通運輸培訓教育;
3.4各生產單位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協助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行政部進行安全培訓教育;識別、計劃、組織進行本單位安全培訓教育;
3.5各生產班組負責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協助上級部門實施各種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6財務部負責保障教育資金的落實。
4.內容:
4.1入企業教育
4.1.1一級安全教育
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綜合管理部、行政部對新入廠員工進行一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產特點、相關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職業衛生防護知識等,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單位。培訓時間不少于24學時。
4.1.2二級安全教育
由各單位第一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廠安全生產制度、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相關事故教訓、安全防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等,并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組。培訓時間不少于24學時。
4.1.3三級安全教育
由班組長(工段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生產設施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預防措施、相關事故案例、安全設施裝置、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
4.2特種作業教育
4.2.1由綜合管理部組織特種作業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4.2.2特種作業人員須按各業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期限組織復審。
4.3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人員教育培訓
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必須進行有關安全培訓,經所在地設區的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4.4變更培訓
各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作業。
4.5事故教育
凡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4.6大修或關鍵、重點部位檢修前教育
各單位在大修或關鍵、重點部位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并實施相關人員的專門安全教育。綜合管理部進行監督檢查。
4.7轉崗、頂崗、脫崗人員教育培訓
員工轉崗、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6個月以上者,必須由廠、班組進行相關內容的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8外來人員培訓
4.6.1外來施工人員必須經綜合管理部和行政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生產特點、相關制度、相關規定、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救援等內容,并經考試合格方可發放入廠證。
4.6.2外來參觀、學習、業務聯系人員,須由相關單位進行相關安全制度、規定廠及注意事項培訓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綜合管理部協助公司安委會制定并實施公司級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對象包括公司級、廠級領導及安全員,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文件、規章制度、典型案例討論及其他相關內容。
4.9.2各單位組織制定本單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組安全學習計劃,班組安全學習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組所有人員必須參加,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文件、規章制度、廠安全規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關內容。
4.9.3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定期參加班組安全學習,綜合管理部和生產廠安全管理部門要定期檢查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在活動記錄上簽字。
4.9.4公司安全培訓是全員培訓,任何人缺席均需進行補培訓。
4.10安全培訓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門要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教育檔案,記錄培訓時間、內容和考核結果。
4.10.2公司、各單位要根據生產需要,確定培訓目標,指定培訓計劃并實施,培訓計劃變更要有記錄。
4.10各部門要對培訓教育方式和效果進行評價,確定是否達到培訓目的。
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篇3)
目的:
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保證安全生產與人身安全。
范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總經辦組織培訓、生產部、設備部、質保部組織教材。
內容:
1.公司辦公室根據培訓要求通知生產部、設備部、質管部負責編寫教材。
2.對所有員工逐級進行安全教育,內容如下:
2.1國家頒布的安全法規及公司安全制度;
2.2廠區安全設施以及廠房內人員疏散走向;
2.3事故的調查和報告;
2.4防火(消防知識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防爆、防毒等基本知識教育;
2.5急救措施教育;
2.6每季度一次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
3.對倉庫人員的安全教育:
3.1吊裝和碼垛的安全操作教育;
3.2危險品、毒麻藥的安全保管;
3.3庫房區域內的安全設施保管及使用。
4.生產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4.1崗位安全操作和設備使用,維修保養方法,不得超負運轉,防止出現設備事故;
4.2基本電器安全知識教育;
4.3接觸危險品時的注意事項;
4.4安全使用室內各種吊裝和運輸工具;
4.5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4.5.1安全手套;
4.5.2防護眼鏡;
4.5.3防護口罩。
5.包裝生產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5.1要了解包裝機械的性能,并能正確的使用,防止超負荷運轉而損壞機器,防止人身事故發生;
5.2掌握電器的基本知識;
5.3接觸有害物質時,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帶好手套、眼鏡、口罩等;
5.4安全使用室內各種吊裝和運輸工具;
6.化驗室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6.1水、火、電等安全使用教育;
6.2毒劇藥、易燃、易爆化學試劑的管理要求及安全使用;
6.3有毒、刺激、腐蝕性氣體的排放;
6.4化學廢棄物的處理;
7.實驗室消防器材,緊急救護措施的使用。
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篇4)
1目的
為確保從業人員上崗所必備的安全能力,確保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能滿足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的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遼寧金地陽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職責
3.1新員工入廠教育分工負責
1)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實施。
2)二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的安全員或車間經理負責實施。
3)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
3.2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辦提出,各車間、部門組織實施。
3.3特種作業教育,由安委辦負責跟進培訓及取證和日常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上崗。 4管理程序
4.1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員工、外單位和學校來公司培訓、實習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公司、車間或部門、班組)安全教育,新招聘員工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組織。
2)公司級(一級)安全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定,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基本的安全知識,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產概況、特點,入廠后的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以及廠規廠紀等。
3)車間或部門級(二級)安全教育內容為:經公司級安委辦教育考試合格后,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到車間或部室,由車間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進行教育,內容有:本部門的工藝流程及生產特點、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等。教育考試合格后簽字。
4)班組教育(三級)經公司、車間或部門兩級教育后,由班組安全員或班組長進行教
育并簽字。教育內容:生產特點、崗位操作規程,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災害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工藝流程及生產設備設施等。教育后簽字。
5)外來培訓和實習人員,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全教育,經安全基本知識教育后才能上崗位培訓或實習。
6)臨時參觀人員由安委辦進行-般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后,按規定穿戴好勞護用品方可進入車間、部門參觀學習。
7)外單位來我公司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由職能部門組織,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基本知識、公司和車間安全生產特點的教育后,由職能部門到安委辦辦理手續,并簽訂安全協議,才能進行項目現場施工。
4.2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術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員工自覺地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確保生產安全。
2)安委辦負責編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計劃,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
3)車間大、中修或重點裝置檢修時,車間經理或車間安全員應進行檢修前、檢修中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檢修安全。
5)對重大危險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和安全員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
4.3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起重、廠內車輛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由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2)對特種作業人員,設備部應每年組織培訓-次,以專業工種的安全技術和災害性事故案例分析為主要內容進行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安委辦和用人部門,對各類特種作業的上崗證要進行經常檢查,以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4)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在投產前,安委辦和生產技術部要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安全培訓教育。操作人員須經考核(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4復工教育和調崗位教育
1)凡因病、工傷、脫崗等離崗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各類人員,復工前要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組的,由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②回原車間并重新安排的,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③跨部門安排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2)調崗教育
①車間、部門內進行調動,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教育。
②跨部門調動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了二、三級安全教育。
③各車間要建立調崗安全教育臺帳,并報安委辦備案。
4.5現場教育
1)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生產技術部門應會同安全等其他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時間,廣泛深入開展班前班后技術提問、安全講話、事故預測、班后安全小結等形式的教育活動。
3)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召開現場會,進行群眾安全教育。對違章指揮者、違章作業者,主管部門應根據情況令其停工接受下崗安全教育,并報安委辦備案。
4.6安全教育的時間要求
1)新工人公司級教育不少于24學時,車間級、班組級二級教育不少于48學時(包括熟練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術人員、管理干部、生產、技術工人等,全年累計不得少于20學時。
3)輔助部門員工全年累計不得少于14學時。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層干部、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委辦負責實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車間或部門第一責任人負責,技術員配合,安全員具體執行。
3)新工人上崗位獨立操作前需經班組、車間(部室)教育考核,經安委辦審核同意。凡未經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上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特種作業的考核,由設備部組織實施。
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篇5)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涂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涂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废嚓P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按期復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范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后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周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布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并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篇6)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范酒店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使安全培訓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工作軌道,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酒店內全體員工,包括各級安全管理人員。
三、本公司實行《安全培訓卡》(見附件)登記制度,所有公司員工每人一卡,用于對該員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的記錄。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訓后,由授課人員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并由參加培訓人員簽名確認。
四、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產員工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課人員記錄時從上述兩個部門借出《安全培訓卡》,記錄完畢后歸還。
五、安全部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各部門須積極主動,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 管理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保安部經理(王安祿)為公司主要負責人,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每年參加由安全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再培訓。具體報名手續由安全部負責。
七、保安部經理以及協助保安部經理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按《山西省注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資格證書,或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安全部其他人員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方面的知識,能協助解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技術問題。
八、各部門主管上崗前須接受安全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培訓的內容為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可采取集中培訓或單獨約談的方式進行,并在《安全培訓卡》登記。
第三章 新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九、所有新進生產一線員工均需經過公司級、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后才允許上崗作業,非生產一線員工須接受公司級安全教育。
十、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統一組織安全培訓,學習時間不少于8課時,培訓教育內容包括:
(一)酒店簡介,介紹本酒店的生產經營范圍、生產工藝特點、主要設備設施、生產生活規律等方面情況。(0.5課時)
(二)介紹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有關防范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性質及可能產生的傷害后果與防范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質容易導致火災事故的車間與防范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沖剪壓切設備的危險性與防范措施;4、本酒店用電安全情況。(2.5課時)
(三)介紹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制度等。(3課時)
(四)介紹本酒店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課時)
(五)與本酒店生產工藝特點相關的一般安全技術知識、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課時)
十一、保安部根據上述內容,編制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公司級安全培訓教材,其中的公司規章制度另行單獨匯編成冊并發給被培訓員工。
十二、酒店級安全培訓由公司保安部經理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授課,授課方式采取電腦投影幻燈片方式,授課人員須制作課件。
十三、公司級安全培訓后方可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
十四、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或車間主管負責授課,亦可授權相關的技術人員授課。課時不少于2小時。
十五、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門經理以現場講解的方式授課,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教育課時根據崗位特點由班組長自定。
十六、從事危險作業崗位的員工須經專門的崗前安全培訓,并經考核鑒定合格后領取《操作合格證》,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十七、危險作業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門技術員工負責。沒有《操作合格證》的員工屬于“學徒工”,不能單獨上崗作業,只能在專門技術熟練工的指導下從事輔助工作。
十八、鍋爐工的崗前培訓為3~6個月,其他危險崗位員工的崗前培訓期為7個工作日以上。如受訓員工在入廠前在其他單位從事過相關工作,系“熟手”,培訓期也可適當縮短,提前進行考核鑒定。
十九、危險崗位的崗前培訓結束后,由受訓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考核鑒定??己髓b定合格的,由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填寫《安全培訓卡》并報安全部,安全部核發《操作合格證》。
二十、員工轉崗,如此前未接受過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須接受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如轉到危險作業崗位的,則須經崗前安全培訓并領取《操作合格證》后才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四章 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二十一、本公司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電梯操作工和司爐工。
二十二、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培訓合格后發操作資格者,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參加復審。
二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獲得操作資格證有關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招錄無證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提交操作資格證原件,公司安全部對資格證原件的真實性進行查驗合格后,留復印件歸檔備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由機電部統一管理,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可不參加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 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六、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傳播安全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各項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安全部統一組織,各部門(車間)主管應組織員工積極參與。
二十七、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由安全部具體負責,保證每個季度更新宣傳欄的內容。宣傳欄主要宣傳與本公司有關的安全知識,宣傳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模范標兵和模范行為,組織有關安全方面的討論。
二十八、鼓勵廣大員工向安全部踴躍投稿,選用一篇文章付稿費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中,發現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為的,除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外,當事員工還須接受安全部的訓誡教育,并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備案。
第六章 附則
三十、本制度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三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發布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規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規定的要求補充培訓。
三十二、補充培訓由安全部具體組織。已經上崗3個月的危險作業生產員工可不再安排崗前培訓,但仍須進行考核鑒定,合格后核發《操作合格證》。
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篇7)
一、目的
為強化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努力提高安全技術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文明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三、引用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三號(20__)
(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監總局令第80號
四、職責
(一)公司負責組織本公司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二)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調崗”、“復工”、“四新”培訓。
五、內容
(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教育
公司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參加安全培訓,具備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能力,并接受再培訓。
(二)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公司組織參加政府安監部門舉辦的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公司組織參加政府技術監督部門舉辦的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在有效期滿前至少3個月提出復審申請。
(三)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進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的“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叭壈踩逃睍r間不得少于24學時,公司安全辦應建立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1.公司級安全教育
(1)介紹公司現況、安全主要危險源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2)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5)進行法制、遵章守紀和事故案例教育。 2.部門安全教育
(1)本部門的概況、生產管理特點及重點設備、危險源點;(2)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規定;(3)本部門危險作業點及安全注意事項;(4)本部門事故教訓;(5)本部門應急預案及相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 3.班組安全教育
(1)本班組的生產情況、人員組成、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2)本班組安全生產特點、作業要求及設備、工具的性能、安全裝置的作用和維護方法;
(3)本班組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4)本崗位(工種)相關安全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及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5)示范本崗位(工種)實際操作方法,主要講安全操作步驟、方法、要領及異常情況的識別和處理;
(6)勞動保護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和保管。
(四)“調崗”和“復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調換工種、離開工作崗位六個月重新上崗的員工應進行部門、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2)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3)事故案例。
2.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現場禁止行為;
(2)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
(3)事故案例。
(五)“四新”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在實施新技術、新工藝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涉及的有關生產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八男隆苯逃筛鞑块T實施,安全辦進行監督,培訓率應為100%。
2.“四新”安全教育的時間,根據其教育的內容確定。教育的主要內容: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特點,可能存在的危險源及其防范措施、應急處置方法,操作要領等。
(六)全員教育
全員教育由公司組織,每年至少一次。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生產、消防、電氣等相關);
4.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5.職業健康培訓;
6.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7.事故案例等。
(七)相關方的安全教育
1.相關方指來公司的下述人員:參觀、學習、中介咨詢、檢查指導工作的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短期、臨時性的設備安裝、調試、維修、施工人員,租賃承包方、勞務分包方等。
2.相關方的安全教育堅持“誰主管,誰教育;誰接待,誰告知”的原則。
3.對進入公司區域的相關方須由主管部門進行安全告知,可采用書面文檔、宣傳海報等多種形式。
4.對來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人員,除公司安全告知外,應監督相關方對其員工進行針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培訓,進行安全交底。
(八)培訓計劃及實施
每年末由公司組織培訓需求調查,依照結果制定該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報批。
(九)培訓效果評估
公司組織對每次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定期進行統計、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進行改進。
(十)培訓產生的記錄管理
1.公司須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2.公司每年對開展的安全教育培訓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篇8)
第一條安全教育必須貫徹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原則。安全教育要講究針對性、科學性,做到多樣化、制度化、經?;?。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遵紀和守法教育、安全技術和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和專業工種訓練。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級安全教育、外來人員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條凡新入廠職工必須經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工作和學習。
1、一級(廠級)安全教育
新入廠職工報到后,由總裁辦負責組織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其教育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定。
(2)工廠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一般消防知識及氣體防護常識。
(4)典型事故及其教訓。
經一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
2、二級(車間)安全教育
由車間主管負責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其教育內容:
(1)本單位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經二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
3、三級(班組)教育:
由班組長負責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可采取講解和實際表演相結合方式。其教育內容:
(1)本崗位(工種)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裝置、安全設施監測、監控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崗位(工種)事故教訓及危險因素的預防措施。
經班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指定師傅帶領進行工作或學習。
第四條三級安全教育考核情況要填寫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三級安全教育完畢,經審核后,方可準許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發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單位領導負責。
第六條新入廠職工要按規定的時間接受培訓學習,經過一個時期實際工作后,再經有關部門對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術進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頂崗。
第七條凡屬外包工和參觀人員,進廠前必須接受入廠安全教育。
1、對外包和外借人員的安全教育,分別由基建部門(或委托單位)和承包、外借人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由用工單位進行安全教育,經生產單位同意后,方可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2、對進廠辦事和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教育內容:本廠的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參觀人員要有專人陪同。
第八條各班組在班前會上要進行安全講話。預想當班危險因素,布置對策;班后會上要總結分析當班安全情況。
第九條必須開展以班組、車間為單位的安全日活動,每次不得少于50分鐘,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車間領導或安全員要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生產部要定期抽查。
2、車間干部、工人必須定期參加安全日活動,廠級領導必須定期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日活動。
3、安全日活動內容(同班組安全日活動制度中的安全活動內容)。
第十條利用各種會議、廣播、電視、演示文稿、標語、漫畫、圖片、安全講話、事故現場會等形式,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
第十一條經常對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訓。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按勞動部門規定)必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專業性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專業工種安全技術知識、安全規程和事故案例、以及故障排除等,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證后,方可從事作業。
第十三條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各主管要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十四條職工在廠內調動工作崗位時,接收單位應對其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十五條對脫離操作崗位(如產假、病假、學習等)6個月以上重返崗位的操作者,應進行崗位復工教育。
第十六條對違章違紀職工,由所在單位進行單獨再教育,經考察認定后,再回崗工作。
第十七條總裁辦每年組織一次全體員工安全技術知識考試,成績要登記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并做為評比的依據之一。
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篇9)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1、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2、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朮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朮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于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朮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于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于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1、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于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2、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朮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1、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2、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3、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并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1、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2、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3、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后有否匯報。
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篇10)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素質,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公司安全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人事部門負責安全培訓的登錄工作。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工作制度。
第四條公司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公司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限空間作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
第五條公司必須對新上崗的員工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第六條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車間(工段)、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公司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第七條公司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車間操作員公司規定崗前培訓時間為40小時。
第八條廠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九條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工段安全生產狀況及單位內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一條從業人員在本公司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公司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十二條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和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年度和平時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三條公司在年度生產淡季,由生產單位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全員相關的崗位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參照員工入廠時的廠級和車間級培訓內容,參見第十一條、十二條。
第十四條公司在消防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訓、消防演習在消防管理制度中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各單位在班前會或班后會或部門、車間集合會議時,在布置生產任務、檢討質量等問題的同時,要講安全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在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時,要公布調查處理的事故原因、預防措施、責任人處分等情況,以教育全體人員。
第十七條可以采取各種教育培訓方式,比如張貼標語、漫畫,放映相關影視等。
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公司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由公司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公司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第二十條公司應當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
第二一條公司應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第二十二條公司安排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工資和必要的費用。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各單位安全培訓及其持證上崗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培訓制度、計劃的制定及其實施的情況;
(二)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的情況;
(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的情況;
(四)建立安全培訓檔案的情況;
(五)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指本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員即駐地最高主管。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即管理部主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員。
公司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最高主管核準之日起實行。
企業安全培訓規章制度(篇11)
為加強安全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絕和減少訓練事故,保證正常訓練,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組織
1、學校建立安全領導小組
2、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2)負責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處理訓練事故
(4)組織實施安全事故
二、安全教育
1、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學校訓練隊教練員應提高隊訓練安全工作的認識,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學校每季度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訓練隊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練員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教育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內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2)交通、公安部門關于安全訓練的有關規定;
(3)安全訓練知識;
(4)訓練事故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按國家規定對教練車進行維護和檢測。
2、按規定對教練車進行報廢和更新,報廢車不能做教練車。
3、教練車的副制動踏板、副加建踏板、副后視鏡、副離合器踏板要齊全有效。
4、每臺車配備一個滅火器,要定期檢查和更新。
5、訓練期間每臺車選一名學員為本車安全員協助教練員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時教練車集中停放,關好門窗鎖好車門后,車鑰匙統一交到門衛集中保管。
7、訓練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保證安全訓練。
8、堅持教練車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后的三檢制度,嚴禁帶故障訓練。
9、禁止教練員酒后執教和學員酒后訓練。
10、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訓練車。
四、安全檢查
1、學校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2、安全檢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進行。
3、安全檢查內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預防事故制度落實情況
(2)按20%比例抽查教練車,重點檢查轉向,制動等裝置。
(3)學員使用安全帶情況。
(4)有無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
(5)有無酒后訓練情況。
(6)教練車安裝的安全附屬裝置是否有效。
(7)教練車是否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在道路上訓練。
(8)有無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教練場。
4、檢查中問題的處理、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求責任人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應停訓,調整訓練車輛。
五、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程序
訓練中發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無論是在訓練場或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后,應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移動傷員時應做好標記),并立即向學校、公安、交通部門和急救中心報告。
(2)接受事故調查,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筆錄。
(3)協助有關人員處理事故現場。
(4)必要時留下現場證人的姓名和聯絡電話。
2、事故劃分
(1)與其他發生事故責任。訓練事故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事故責任人應負的責任以交通公安部門認定為準。
(2)獨立事故責任。獨立事故教練員應負全部責任。有證據證明學員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減輕或免除教練員責任。
3、事故賠償
(1)賠償費的負擔。按事故實際損失額學校承擔70%,教練員承當30%。
(2)賠償程序。訓練中發生事故,在確定責任呢的基礎上,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保險公司賠償范圍,或保險公司免賠部分,先由學校統一支付,而后追償教練員應承擔的部分。
六、安全應急預案
1、安質處負責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2、安全應急預案內容包括:
(1)突然出現異常氣候,訓練中需采取的應急預案措施。
(2)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搶救和調整訓練車輛。
(3)車輛出現緊急情況時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況的處理。
3、安全緊急預案啟動由校長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