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園林公司規章制度范本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綠化園林公司規章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綠化園林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精選篇1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按罰款守則執行,注意食堂的'清潔衛生,按公司標準就餐,做好就餐人員的記錄,不許超標,否則扣2分。
2.非就餐時間不許外人進入食堂,外出要鎖好門窗,否則扣1分。
3.非本公司或不應在公司就餐的人員,一律禁止在公司就餐,如有特殊情況在食堂就餐的,應收取就餐費,否則扣2分。
4.加強公司的菜基地管理,與植物園積極配合,做到適時耕種施肥,否則扣10分。
5.食堂所需材料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購進,否則扣10分。
6.投料標準、數量應記在公示板上,否則扣5-10分。
7.按就餐時間開閉食堂,沒有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在工作時間就餐,否則扣1分。
8.不準非食堂人員自行在食堂開小灶,否則扣罰食堂管理員10-20分,扣罰當事人10-20分。
9.食堂的泔水雜物不準隨意傾倒,應倒在遠離食堂的指定地點,否則扣2分。
10.食堂的碗筷、刀、勺、案板等必須整潔,否則扣1分。
11.食堂工作人員要注意安全,每次炊具使用后必須關好氣閥、電源,否則扣2分。
12.食堂工作人員一定要杜絕浪費,嚴禁非正常用氣、用電燒水、取暖等,否則扣2分。
注:各部門負責人違反規定按職工扣罰標準的150%進行扣罰。
綠化園林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精選篇2
1.財務管理是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負責公司各部門的每一項工程的成本核算,通過核算和考核來反映公司的各獨立部門的.經營成果及公司的各項工程成本效益。
2.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遵守公司的財務報銷制度,嚴格控制和把握各項報銷手續及報銷憑證是否合法,無總經理簽字、手續不全一律不得報銷入賬,嚴禁弄虛作假。
3.加強公司資金管理,協助領導組織資金,加快資金周轉,協助領導堵塞財務管理漏洞。
4.按公司財務制度和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公司各項財務票據,盡職盡責為領導把好支出關。
5.及時催收公司各種欠款,銷售款及其它收入,加快資金回籠。
6.負責對出納員的業務工作指導和對每月工資進行計算、審核和發放。
7.負責公司各部門的銷售接待,產品介紹工作。
8.每月對工程材料的賒欠款項進行核實,每月一清并及時清收欠款。
9.每月應對資金流向、動態向總經理或主管財經的副總經理匯報一次。特殊情況要隨時匯報。
10.對每月車輛的維修保養、單車里程、油耗進行匯總,月報表一式兩份,報主管經理一份,一份備查。
11.對工程材料及賒欠材料做到月兌月匯總,做出表格,一式兩份,一份報主管經理,一份備查。
綠化園林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精選篇3
1.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分配,每次出車必須請示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出車,各部門用車,由部門領導與主管領導聯系,主管領導同意后直接通知司機。
2.必須熟知交通法規,認真學習了解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開車時系好安全帶,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3.司機應熟知所駕駛車輛各部件的性能,對車輛要經常進行檢查和保管,保持車輛清潔衛生,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態,確保剎車靈敏有效和車輛安全運行。
4.車輛確需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修理,并實性行零件以舊換新,如果在定點維修站修理,并且不立即結帳的,要填品憑證單,在憑證單上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和功用,修理工簽字,憑證單帶回后經主管領導審批、財務結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修車。
5.未經領導同意,不準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許拉私活、中途捎腳帶客,不許酒后駕車,開車時不許用手機和朋友聊天,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司機本人負責。
6.開車時要精力集中,保證充分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許超速行駛,不許強行超車和野蠻行車,在正常情況下,停車時不許急剎車,遇有路況較差要減速行駛,以免造成車輛損失,嚴禁無故繞行辦私事。
7.做好行車記錄,節約用油,加油時要有車人在場,沒有特殊情況兩日內報銷,如發現燃油外流,扣發當月工資并根據情況從重處罰。
8.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如有丟失由司機按價賠償和補辦。
9.車輛停運后,有閑余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綠化園林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精選篇4
1、苗圃是園林公司培植苗木、花卉、制作盆景的綠化基地,貫徹以綠養綠方針。
2、苗圃必須為本公司園林工程服務,同時也要為社會綠化活動服務。
3、苗圃應充分利用自身條件,開展新品種選育和引進。
4、苗圃的所有名貴花木必須建立賬冊,詳細記明品種、規格、數量、價格、出入苗圃時間、去向等情況。
5、苗圃不準存放私人花卉。
6、苗圃工作人員嚴禁私自將各類苗木、花卉、盆景等帶出苗圃,違者處以原價五至十倍罰款。
7、苗圃負責園林公司綠化工程所需各種優質、珍貴和美觀的頂級苗木及花卉的'選購、定植、展示、養護和營銷。
綠化園林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精選篇5
1、項目經理是公司在該工程項目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對工程項目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2、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標準。
3、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規,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指令。在該項目中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執行中的有關技術、工程進度、現場管理、質量檢驗、結算與支付等方面工作。
4、主持制定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編制年、季、月施工進度計劃。
5、深入施工現場,處理矛盾,解決問題。不斷完善經濟制度,正確處理工期、質量和效益的關系。
6、搞好施工現場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關心職工生活,確保安全生產,抓好消防保衛,保障職工人身、財產的安全。依法參與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決策,維護職工利益,做好困難補助工作,并對病、傷、殘職工的.慰問。
7、做好項目的基礎管理工作,保證文件、資料、數據和信息等準確及時地傳遞和反饋,及時進行工程結算、清算。
8、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綠化園林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精選篇6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指紋打卡。工程開工后,工作時間為九小時。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填寫外勤任務單,獲準后方可外出。
3、項目經理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匯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項目經理批準,兩天以內分管副總批準,三天以上董事長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項目經理填寫加班申請表。工作人員加班工資另計,項目經理不計加班工資。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綠化園林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精選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創造優美、整潔的生產、生活環境,適應建立國家優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園林綠化的設施的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城市園林綠化地包括:
(一)公共綠地:公園、植物園、動物園、陵園、小游園、街頭綠地、廣場綠地、行道樹和文化宮、俱樂部、青年宮、名勝古跡區等公共場所內的綠地。
(二)專用綠地:工廠、機關、校園、醫院、部隊、團企事業單位和居住區的綠化用地。
(三)生產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護綠地:用于隔離、衛生、安全等防護目的的林帶和綠地。
(五)風景名勝區和風景林。
第四條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實行統一目標、統一指揮、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實施原則。透過園林綠化專業隊伍和全民義務植樹垂直綠化活動,搞好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
第五條市政府設立市綠化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城鄉綠化工作。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委屬市園林處具體承擔全市的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工作。
第六條城市所有單位和有勞動潛力的公民,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植樹、其他綠化和愛護樹木、綠地、花草的義務。
第七條鼓勵和加強城市綠化的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綠地的科學技術和藝術水平,對城市綠化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小區)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園林綠化的規劃和建設
第八條城市園林綠地系統規劃,由市規劃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編制,市園林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嚴格執行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實行綠色圖章制度。凡規劃確定的園林綠化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確需改作他用的,要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第九條城市規劃新區和改造舊區,必須要留住綠化用地面積。新建區綠化用地面積要占總用地面積的30%;改造舊區綠地用地面積要占總用地面積的25%。不得占用現有綠地進行其它建設。
第十條凡屬中心城區新、擴、改建工程,建設單位要按規定將園林綠化設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留出綠化用地面積,綠化所需經費列入建設工程概算。園林綠化設計未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的,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審批設計方案。綠化任務完成時間,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個綠化季節。
第十一條凡城市規劃區內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園林綠化工程,務必由有園林綠化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按規定到園林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備案,領取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許可證,方可進行園林綠地施工。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綠化設計圖紙務必經規劃和園林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后,向園林管理部門繳納工程造價5%的綠化保證金,并領取綠化工程施工許可證方能進行施工。綠化完成一年后,經園林管理部門組織驗收,合格者如數退還綠化保證金;如綠化不合格,則按實際狀況將保證金抵作綠化費用。
第十三條園林綠化要加強技術管理,嚴格按技術規程施工,保證栽植質量,提高花草樹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園林綠化管理
第十四條城市范圍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的權屬和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園林管理部門管轄范圍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歸園林部門所有,并由園林部門管理。
(二)各單位的專用綠地由單位自行管理,其范圍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歸本單位所有。
(三)沿街單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間營造的公共綠地,由營建單位管理,其范圍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歸營建單位所有。
(四)居住區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歸負責此區綠化投資單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個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種植的樹木、花草歸個人所有。
(六)各單位在指定地點義務栽植的樹木,栽植單位負責養護管理,樹權歸園林管理部門所有。
(七)屬國家所有散生在單位“門前三包”職責區和居民庭院的樹木,由單位或居民負責養護。
第十五條城市的園林綠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綠地要限期退還。
第十六條古樹名木所有權屬國有,由園林部門建立檔案和標志,重點保護,嚴禁砍伐、破壞或遷移古樹名木。生長在城市街巷、廣場等地的古樹名木,由園林管理部門負責養護管理。散生于各單位范圍內的古樹名木,由所在單位負責管護,園林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和技術指導。因特殊需要遷移古樹名木,務必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七條城市所有樹木非經園林部門批準,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請移植或砍伐非本單位和個人所有樹木,要按規定的標準繳納補栽費;砍伐樹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則進行補栽,在領取砍伐證時,應按補栽數以每株150元的標準繳納補栽保證金。對補栽樹木成活的,要如數退還保證金;未成活的,保證金抵作栽植費用。
第十八條對樹種樹苗,要建立嚴格的檢疫制度。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不準調入或調出本市。發現有疫情的樹種樹苗,由種苗管理部門采取打藥、銷毀等措施處理。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園林綠地。確須占用的,應向園林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規定繳納綠地重建費。臨時占、挖綠地的,要經園林管理部門批準,并按規定的標準繳納綠地占、挖費和綠地恢復費。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綠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綠化帶(島)設置任何指示標牌,因建設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務必征得園林管理部門同意。
第二十一條各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樹木、綠地、草坪等,要嚴加保護,按實地狀況繳納保護押金。工程竣工后,經園林部門驗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補償。
第二十二條城市市政養護,公用事業,電力電信部門因業務需要移植或修剪樹木時,應事先征得園林管理部門同意,按規定繳納綠化補償費,在園林主管部門指導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園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風景區是供群眾游覽休息的園地,務必持續樹木繁茂,園林整潔美觀。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風景區投擲污物,排放污水,捕鳥釣魚,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畫,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壞水源水體、地質地貌。
第二十五條對公園、動物園、風景區內的古建筑、文物古跡、風景點應采取措施重點保護。不準在其保護區內修建格調與之不相協調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公園、風景區內為旅客服務的飲食、照像、小賣部等服務網點由園林部門統一管理。
第二十六條游人應遵守公園的有關規定,維護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講究衛生,愛護公園設施。
第五章管理職責和管理人員
第二十七條市、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園林綠化管理工作,其所屬的園林綠化部門具體行使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二)組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組織開展城市的全民義務植樹活動。
(三)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和管理。
(四)開展園林綠化的科研和學術交流活動。
第二十八條園林管理人員,在工作中要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熱情服務,遵紀守法,不準利用職權徇私舞弊。
第六章罰則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一)搖樹、爬樹、攀枝、采花、摘果、刻畫樹皮和竹子;
(二)上拴鐵絲、釘釘子、架電線、拴繩掛物、拴系牲畜、靠放鋪板;
(三)綠帶內停放非機動車輛;
(四)穿行綠籬、翻爬欄桿,在綠地內嬉戲斗毆;
(五)在公園、動物園、植物園、苗圃內狩獵捕鳥,逗打、恐嚇動物。
(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給予警告、限期清掃拆除、沒收裝置物品,并依法處以罰款:
1.在樹旁、綠地、綠帶取土、傾倒垃圾污水;
2.在綠地、綠帶內停放機動車輛;
3.在樹下、花壇、綠地內明火設灶、借樹搭棚或在花壇、綠地內擺攤設點;
4.公園、綠地、綠帶內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噴水池拋廢棄物。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園林管理部門責令其賠償損失費,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可依法處以罰款:
1.由于(一)、(二)項違章行為損傷了樹木花草;
2.車輛撞傷、掛傷或機械損傷樹皮、枝丫、花草;
3.撞倒、損壞公園、風景區、小游園等綠地欄桿及其它設施;
4.圈圍樹木或廢氣、廢水、廢渣造成嚴重污染,危害樹木生長。
5.擅自移植、修剪樹木;
6.在樹下攪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樹木正常生長的。
(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城市管理綠化條例》第二十九條,由市園林管理部門責令其賠償損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處以罰款:
1.由于以上第三項違章行為造成樹木死亡;
2.踐踏花壇綠地,造成嚴重損失;
3.盜伐、盜竊樹木花草。
(九)沒收采集物,依法處以罰款。
未經園林部門批準,擅自砍伐國有樹或雖經審批(無論國有樹還是單位樹)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園林管理部門責令其賠償樹木死亡費,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處以罰款。
(十)未經市園林管理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規劃區內山場及綠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對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處以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____市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