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汽車租賃合同簡單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簡單篇1
出租方(甲方):_有限責任公司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_牌汽車(牌照號碼: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較強險、車船使用稅、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年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元,共_元。_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日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較強險、車船使用稅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
身份證號:_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20_年_月_日
乙方(公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附:車輛交接單
身份證號:_二〇_年月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簡單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________牌汽車(牌照號碼: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并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______%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______%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______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______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并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______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簡單篇3
出租方: 簽訂地點: 合同履行地:
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及責任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類型、期限、租金標準及交納方式
1.出租方將 牌汽車 輛,車輛號牌 ,從 年 月 日時起租賃給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時止,租賃期共 年 月 日 小時。
2.車輛每天租金 元,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時部份每小時租金 元,超出6小時媽以一天計算。
3.車輛每月租金_________元,每月(按30天計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結算)行駛不得超過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________元,超出月天數按每天租金_____元。
4.承租方接收租憑車輛時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車輛天數的全額租金。
5.承租方接收租賃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付押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預付的押金在車輛歸還時可抵扣違章押金20__至3000元,違約金及依照本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應承擔的其它費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視為違約。
第二條 出租方權利和責任
1. 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必須各種證照,規費繳訖齊全有效并符合我國法規對機動車輛上路行駛的各項規定。
2. 應在本合同簽訂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額租金與押金后將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約定方式使用。
3. 有權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并在下列任一情況發生時隨時隨地收回被租車輛,將不予退還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3)承租方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4)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并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三日。
4. 應在本合同規定范圍內協助承租方處理其因使用承租車輛引發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責任事故。
5. 出租方有權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星期后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處罰單的情況下才退還違章保證金。
6. 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因超速被自動抓拍或其它交通違法行為的,承租方不積配合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罰款等處罰的,出租方將有權不予退還違章保證金。
第三條 承租方權利和責任
1. 有權選擇欲租車輛和決定性簽訂本合同。
2. 于合同規定的租賃時內擁有承租車輛的使用權。
3. 對承租車輛前已存在的車輛操作和責任不承擔維修和賠償義務。
4. 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燃料費、過路費和過橋費、停車和保管費、違章處置金等費用。
5. 在租賃車輛使用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因違法、違規、違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或處罰,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同時,還應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 在簽訂本合同后,承租方若將承租車輛交與第三方使用,必須承擔由此引發的所有相關責任及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 承租方若遺失所租車輛的證照,應承擔補辦費用人民幣1000元。
8. 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意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若合同期滿未辦理續租手續,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報案由此產生的后果及一切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9. 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因超速被自動抓拍或其它交通違法行為的,由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四條 租賃車輛維修、保險及損傷賠償條款
1.如無其他約定,出租方應承擔租賃車輛的正常維護和保養并負責車輛按期檢審。
2.承租方承租期間超過一個月,應在承租車輛每使用5000公里或車輛檢審期,到出租方指定地點進行保養和檢審,承租方不按要求進行保養或檢審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接收車輛時應仔細檢查車輛狀況,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開時《租賃車輛交檢表》為準。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正確使用所租車輛,在每天 使用車輛時應例行檢查水、氣、油等情況,行駛中注意相關儀表指示,若車輛出現異常,故障應檢查排除或停用并通知出租方共同解決,未經出租方許可,不得自行維修,否則由于操作不當或擅自維修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4.出租方在租賃車輛時,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免賠部分與車輛折舊費,車輛加速折舊費相當于事故車輛核定修理費的30%,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或免賠,則所有事故損失及相關修理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5.以上情況下,造成車輛停駛修理的,修車時間按租車時間計費,由承租方承擔車輛停駛費。
6.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間承租方所租車輛若發生被盜、被騙、報廢或其他形式的損失,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前,承租方必須在一個月內賠償出租方車輛損失,車輛損失費的計算方法為車輛購買價(含量購置稅費)扣除使用年限折舊費,在承租方賠償出租方后,承租方有權獲得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的車損款項。
第五條 擔保人條款
1. 承租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提供擔保人的,擔保人應提供身份資料、擔保憑證,經出租方考查同意后,擔保人須簽字認可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擔保責任。
2. 擔保人就承租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任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都應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自身損失部分。
2. 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約定條款
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附件一、二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附件一: 承租方須知
1. 承租方必須是法人或年滿18周歲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合法公民。
2. 承租方必須出示自己的身份,法人證明或相關產權證明,同時承租方指定的駕駛員應出示駕駛證,出租方有權辦理相關核查手續。
3. 承租方指定駕駛員應已掌握車輛操作和駕駛技能,出租方一般不作駕駛操作介紹指導。
4. 承租方只能在云南省界內使用所租車輛,如需超出,必須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否則,承租方承擔相關一切責任,并處以1000-5000元罰款。
5. 車輛租期以24小時為一個租賃日,租期超過6小時即以一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小時計算,則每小時加收租金的10%,以此類推,月租按30天一個租賃月。
6. 承租方不得將承租車輛作為教練車或進行場地、極限測試及破壞性駕駛,否則須承擔相應責任并交付出租方5000元的違約金。
7. 承租方不得拆換承租車輛上的設備零件或更改車輛儀表讀數與出廠標記,否則將交付出租方20__-9000元不等的違約金。
8. 承租方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93#及以上標號的無鉛汽油,否則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承租人負責。
9. 承租方應自己仔細閱讀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并完全理解。(注: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區號+)
費用結算單
出租方(簽字蓋章) : 承租方(簽字蓋章) :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址: 指定駕駛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簡單篇4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 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 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簡單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承租方檢查相關手續(行駛證、油卡、氣卡、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
2、結算方式:每年12月31日前統一結算。
六、費用的承擔
由承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費用及辦理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氣等)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簡單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將車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租給乙方,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車時間及租金、押金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為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乙方。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車輛出現故障及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如發現車輛丟失、盜搶等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4、乙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5、乙方租期滿交付甲方車輛時須甲方驗收合格后交付。
五、此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簽字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簡單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本次西藏旅游活動向乙方租用車輛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甲方為承租方,乙方為出租方。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___輛原裝豐田4500型 越野車,相關司機___名,分別為_________ 及 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_,(在副證上的號碼), 保險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租車旅游線路由甲方提供,線路為:拉薩___羊卓雍湖___江孜___日喀則___珠峰___薩嘎___崗仁波齊___扎達___古格___獅泉河___日土___班公湖___改則___尼瑪___文布___色林措___班戈___納木措___拉薩,時間共計-________天,其中_____天機動,具體行程安排詳見附件:
第3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輛車必須證照齊全而且是整車運行情況良好的車輛。
第4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機必須都是駕駛經驗豐富,曾經行駛過并且熟悉甲方的旅游線路,同時具備豐富的現場處理車輛問題的能力,又能夠作為景點的導游。
第5條:租車期間為______天,自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年____月___日止。
二、本項旅游租車費用約定
第6條: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輛原裝4500越野車________元的全程費用。
第7條:上述費用包括全程的車輛使用費、汽油費、停車費、維修及零部件費、保養費、司機的全程食宿和導游翻譯費用。
第8條:費用支付方式:
1、合同簽署后,甲方通過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費用,共計_____元:
2、甲方旅游路線結束,即回到拉薩時,于當日與乙方結算費用,支付余款。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第9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該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2、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確保與司機進行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3、甲方應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4、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于拉薩出發前或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如果不影響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不涉及費用的變化,
5、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或其他緊急情況發生,于拉薩出發前或行至日喀則前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影響到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甲方可以重新計算費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的租車費用按照該車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以每公里4元作為應付租車費用,租房方面按照實際租房費用支付,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車輛每輛在1000元的賠償費。
這一條里說的是這么一個情況:由于阿里高原地區海拔高,自然條件相當惡劣,經常會有驢友在出發后生病,并且病得很厲害。阿里地區的醫療條件相當有限,在病的很嚴重的情況下,也許只能采取的方法是全車人就地返回拉薩。條款里說的意思是這樣的,如果合同里整個阿里的行程已經過半,那么車輛就地返回就可以了,不用付給司機額外的錢;如果行程還未到一半的話,就地返回時,按已經出發多少天的天數所需要的車費,乘以2付給司機。這里注意一點的是,不管是上面兩種情況哪種發生了,總之付的錢是一定不會超過合同里的原總數的
6、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費用。
7、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旅游期間的保險事項。
8、甲方自行辦理旅游期間所需的邊境通行證。
9、包車期間,甲方乘坐人員不得超過4人(包括4人),人員變動及包車費用分擔由甲方內部決定,乙方不得搭載其他人員及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路遇求助者,需雙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多余車座, 甲乙雙方共同占有第三者付出之費用(即1:1)
我們去阿里包的是4500,出于省錢的目的,一車坐4個人。這個條款想要說明的是,不管路上出現任何人員的增減,司機都不能出面干預(當然前提是我們自己不能在車里安排超過4個人)。比如說,有人從拉薩出發到了阿里的獅泉河以后,決定不回拉薩而直接從新藏線進新疆;那么同車的人可以自己在獅泉河找人回拉薩,只要不超過4個人,司機就不能拒絕
第10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項。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機,出發前對車輛進行嚴格地全面檢查,保證甲方全程的行駛安全。
3、乙方應確保其提供的司機兼導游翻譯服務全程正常進行,能配合甲方觀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車,并且能夠與甲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須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時間出車,并且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駛,如果甲方的路線計劃有變,則必須和乙方司機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5、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擅自調回,不得無故更換合同中所約定之車輛及司機,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駕車,否則將按租車費用的雙倍賠償甲方。
此條是為防止簽約與出發之車輛, 司機不一致. 通俗來說就是”賣豬仔”
6、乙方不得擅自減少旅游景點和縮短游程時間。
7、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乙方司機 應按照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原則,立即提供相應的應急措施,及時修理解決,無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規格車輛進行替換。
8、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無法及時修理或更換車輛,以至于在游程中車輛減少的情況,甲方則根據該減少車輛的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按每里4元的價格向乙方支付該車的租用費,并且向乙方收取減少車輛每輛1000元的賠償金。
9、乙方車輛在發生中途損壞并更換車輛的情況下,所換車輛的規格如果差于合同規定規格,甲方可以重新計算并支付該車租金,將該車所剩里程數按每公里4元的價格,從總價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退還甲方已交之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 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 在旅游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 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12、對于甲方在旅途中委托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過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損或丟失,甲乙雙方需共同承擔損失.
四、其他
第11條: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
第12條: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損失擴大的,不行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3條: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西藏自治區旅游局有關旅游車輛管理規定協商解決。
第14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地方旅游執法機構(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15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條:本合同從簽訂并傳真至對方至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經束為止。
補充條款
1. 一部車壞了,另外一部車還可行,或者兩部車都壞了,大部隊需要停下等車,需要調車的時間怎么賠償。建議:一天以內(24小時)不賠償。第25個小時開始計費賠償,賠償費率按_元/天賠償。
2. 轉山的兩天,如有隊員不用轉山,司機可以安排剩下的隊員到其他地方,聽從甲方安排。
3. 合同需加上:行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完全聽從甲方的安排,在16天內走完大北線
4. 定金是每車1000,共_
5. 付款方式是加定金在出發前一半,回拉薩后一半
6.
甲方(代表): 乙方(蓋章)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簡單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或由_市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 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