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裝工程的合同
建筑安裝工程的合同篇1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準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
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
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
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
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發包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
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
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
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
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
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
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
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
由于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采暖工程為一個采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
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
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準、設計單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
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后,承包方才予實施。
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并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筑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
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
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并裝好水、電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采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占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后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并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并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
辦完工驗收后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后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簽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范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
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蓋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鑒(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鑒(公)證機關(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
建筑安裝工程的合同篇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承包事項達成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中寧縣鑫迪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廠內倉庫
2、工程地點:中寧縣鑫迪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廠內
3、工程內容:鋼屋架車間,乙方包工包料。
4、工程承包范圍:鋼結構大梁(標準:Q235B)、220300鋼構大梁,夾心板厚100mm、密度10公斤,柱腳螺栓(直徑2.4cm)、墻面彩板厚0.426mm,屋面C型鋼140502.5,墻面12050
2.5,甲方負責送電入廠。
5、工程建筑面積:鋼結構約900m2,(詳見工程圖紙)夾心板房面積約228m2
6、合同工程:雙方另行協商
7、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驗收。
二、合同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該工程按330元/平方米包干施工。面積約為900平方米,總價款金額約計297000元(大寫;貳拾玖萬柒仟元整),
按照實際安裝完成面積計算。夾心板房按210元/平方米包干施工。面積約為228平方米,總價款金額約計47880元(大寫:肆萬柒仟捌佰捌拾元整),合計總造價為344880元(大寫:叁拾肆萬肆仟捌佰捌拾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支付總造價的30%價款(¥:103464元,大寫:拾萬叁仟肆佰陸拾肆元整,);鋼結構進場后付總造價的30%價款(¥:103464元,大寫:拾萬叁仟肆佰陸拾肆元整);工程完畢后付總造價的10%價(¥:34488元,大寫:叁萬肆仟肆佰捌拾捌元整);三個月內支付總造價的25%價款(¥:86220元,大寫:捌萬陸仟貳佰貳拾元整,留取5%的質保金(¥:17244大寫:壹萬柒仟貳佰肆拾肆元整)為期一年。
三、安全生產
乙方施工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持有上崗證件,杜絕安全、質量事故發生。如乙方施工中發生一切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概不負責任。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裝工程的合同篇3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_________項目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格
設備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總價中包括設備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調試費、軟件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稅金。
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設備安裝、調試運轉正常。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0%貨款。
五、交貨、包裝與驗收
1。交貨地點: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2。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
3。乙方將貨物一次運至交貨地點。并于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設備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以保證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傷,由于包裝不當造成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
5。設備由乙方負責送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車。
6。設備到達現場,甲乙雙方均須在場并確認包裝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驗貨。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對貨物進行清點驗收,并簽字確認。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不符,乙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甲方有權開箱檢驗,并對缺件,損壞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并負責解決。
7。乙方負責設備安裝及調試,直至設備正常運行。最終驗收在此之后進行。如設備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退貨,退還甲方所有金額。
8。乙方應自帶用以安裝、調試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工具、儀器儀表及易損件。
六、產品質量保證與售后服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制造和檢驗,材料及零部件均為全新未用過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以確保產品質量。設備須經技術檢驗,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才能出廠。
2。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及維修人員。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
3。設備投入正常運行后,乙方應定期回訪使用方。
4。乙方應在附件中明確售后服務內容、響應時間、范圍、方式、收費標準等,并進行其他售后服務工作。
七、責任與義務
1。在設備安裝調試時,如乙方提出,甲方應為乙方人員的飲食提供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0。3%金額計¥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延期付款時(正當拒付除外)。應向乙方支付該此延付款數額的延期違約金,每日按該此延期付款額的0。3%金額計算,支付款辦理期為10個工作日。
3。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違約責任規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安裝工程的合同篇4
合同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計劃批準單位及文號:;
4.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天(日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他。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發包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
(1);(2);(3)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采暖工程為一個采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準、設計單位同意,并于修改前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后,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并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筑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筑物不大于米的水、電源聯結點,并裝好水、電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采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積%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占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后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技術資料套;
(6)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并在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并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的預付款,計人民幣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天內支付%的價款,留%的價款存入銀行,待保修期滿后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簽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按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按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范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份,承包方執份,副本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鑒(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鑒(公)證機關(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建筑安裝工程的合同篇5
總包方:(甲方)____
分包方:(乙方)____
現有總包方承建的安裝工程承包給分包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特作以下規定:
一、工程承包范圍:
二、工程質量:
各分部、分項工程均達到合格標準。
原材料必須依建設方指定的品牌為準,合格證及試、檢驗報告手續齊全。每一分部分項工程及時報檢,經總包方及監理、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分包工程質量等級低于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總包方將處罰分包方10%—20%的合同價款作為分包方的違約罰款。并同時賠償總包方受到的建設及各職能部門的處罰。質量整改率100%,出現質量問題如不能按照總包方及監理、建設方的要求的整改時間內完成,將視情況進行100—500元罰款,并繼續整改完畢。
三、安全問題:
分包方自行承擔安全責任及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1、乙方應提高安全意識,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執證上崗,特殊工種須持證上崗,杜絕無證上崗,否則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進場應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標準,做好安全防護、杜絕違章作業,正確用好“安全三保”現場“五不準”。
2、乙方保證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工傷、病、殘、死亡等,或因違章施工,或因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不合格造成人身傷害,及往返途中駕乘機動車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全部負責,與甲方無任何牽連。
四、工程工期:
開工日期:以總包方通知為準,竣工日期:以總包方計劃為準。
五、工程量、工程價款及支付:
工程量:____工程價款:____支付:____
六、文明施工:
分包方設專人負責現場文明施工,按總包方提供的位置整齊堆放材料并隨時將施工垃圾清運出施工現場,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工完料清、場地清。如分包方未服從總包方的文明施工,由此引起的責任及追加支出由分包方承擔。
七、有關事宜:
1、總包方在施工前提供施工圖紙,搞好相應的協調配合工作。負責組織驗收和預檢各分項工程,對分包方的質量、進度、安全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協調好與分包方的有關事宜。
2、分包方應嚴格執行總包方的現場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及各項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如不能按要求完成各項工作,甲方有權調入第三方施工。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上調10%后在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3、分包方應有承擔一定風險的能力,當總包方資金出現短缺暫不到位,分包方應給予充分理解,接受總包方工程價款短期延遲支付的要求,并妥善安排工作,保證所屬工人不干擾總包方工作。對于分包方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如業主方尚未向總包方支付此部分工程的工程進度款,總包方可以延遲支付上述工程款的全部或部分金額。
八、違約責任及解決:
1、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損失責任,概由違約方承擔。
2、若分包方工程質量不能滿足交工要求,影響到總包方的順利交工,由此導致的總包方的一切費用均從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3、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調節解決,不愿協商、調節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裝工程的合同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范圍:
4、工程內容:
二、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歷天)。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工期順延
(1)甲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_天,不能交乙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乙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的。
三、工程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2)在合同工期內因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四、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全部由甲方提供。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甲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乙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甲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2)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具備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五、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4、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乙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5、工程交工驗收后,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_年,采暖工程為________個采暖期,水電保修期為________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乙方填寫交給甲方。
6、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乙方拒不修理時,甲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乙方負擔。
六、施工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準、設計單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甲方簽證后,乙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并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乙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采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2)合同簽訂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__套;
(3)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4)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乙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乙方工作
(1)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2)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3)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4)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乙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八、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的__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________天內支付________%的價款,留________%的價款作為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后連本息一次支付給乙方。
4、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超期,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甲方:
代表人:
合同履行地: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責任人:
合同履行地: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安裝工程的合同篇7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批準文號(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筑面積(平方米);其它:
五、工程造價:(萬元),其中土建:(萬元),安裝:(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月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表、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后天內提交建筑許可證。
4.合同簽訂后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天(日歷天),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于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后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計人民幣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計人民幣萬元;材料設備差價萬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采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筑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鑒(公)證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鑒(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鑒(公)證的,自辦畢鑒(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經辦建設銀行建筑管理部門鑒(公)證機關
(蓋章)(蓋章)(蓋章)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