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協議簡單
房屋出租合同協議簡單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商議,同意以下房屋租賃權轉讓事項,訂立本轉讓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坐落:裕華區中仰陵村北口小學操場西側。
第二條
甲方將房屋租賃權轉讓給乙方使用,租期為一年,一次性支付轉讓費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分期支付,分別為,支付間隔為個月。房屋內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擁有乙方的股份,此股份分紅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內出現違法活動、人員傷亡等情況時,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有責任為乙方經營提供必要幫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給甲方提供詳細賬單。乙方在租賃期內承擔所有的經營支出。
第五條
若房屋在轉讓費付完之前出現意外情況(本村提前拆遷、雙方協商解約、房東終止合同執行及其他),則終止合同,未支付的.轉讓費將不再支付。
第六條
若合同雙方中任意一方單方面提出解約,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則由毀約方支付另一方全額轉讓費的作為賠償,則合同終止,未支付轉讓費將不再支付。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協議簡單篇2
委托人(下稱甲方):
姓名/公司名稱:
地址:
證件種類及號碼:
電話:
傳真:
受托人(下稱乙方):
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擁有之位于北京市區街號第座層單位房產(下稱“該房產”),有關買賣契約或產權證明見附件,委托期限兩年。該房產的建筑面積為平米(需以產權證所載數為準)。甲方合法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且甲方愿將房產出租。
2.甲方出租房產的條件如下:
1)租約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優秀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文本)
3.乙方應積極為甲方尋找適合租戶并最大限度地滿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介紹客戶完成該房產租賃后,乙方可獲得相當于該房產租約中所簽訂之全年租金總額的平均租金作為代理費。甲方授權乙方可在簽署正式房產租約前收取訂金,此訂金可作為之后乙方應得之代理費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與承租人簽署該房產正式租賃合約(包括甲方應收之租房訂金到位)之日起7日內繳付乙方。
5.當乙方向甲方介紹可能承租人時,甲方應積極配合,自行與承租方簽約,并盡快辦理簽署租約所需的有關手續。
6.甲方亦可授權乙方作為代理人代理簽署有關租約,有關事宜將在授權書中另行約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為出租該房產外,亦可自行尋求或委托他人尋求該房產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尋求到該房產的承租人,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終止后六個月內,若甲方私下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簽訂租約,甲方也須將按照本協議訂明的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9.本協議書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滿且雙方并無續約;
2)甲方與經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約且付清應付乙方之代理費;
3)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
10.甲、乙雙方均須為本協議書內容予以保密,未經雙方許可不得將有關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擬補充條款。如有爭議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優秀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文本)
12.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合同協議簡單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于 門面租賃給乙方。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3、合同簽訂后甲方原有裝潢、經營設備、商品歸乙方所有,甲方原有債務乙方不承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為 元/年(到租期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漲價),按年以現金或轉帳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門面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合同期內房租加價。
3、租賃期內,保證水電落戶。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15日內搬離。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門面,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 乙方在不破壞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門面進行裝修。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等—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5、在租賃合同期內乙方可以將甲方的門面轉租給任何第三者 ,但不得轉賣。
第六條、門面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質量原因有損壞或故障時,甲方應及時修復完好。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3、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門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門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來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1 5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門面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門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擅自將出租的門面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政策性變化導致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出租合同協議簡單篇4
出租方: 代理方:北京恒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恒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
協調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雙方提供相應證件
(一)甲方提供:(能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證件)
1.產權證明;2.房主身份證;3.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4.其他有關證明等。(如由代辦人代辦必須有房主委托書以及代辦人身份證明)
(二)乙方提供:
1.營業執照;2.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3.房地產經紀人從業資格證書;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件的真實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所提交的證明材料不實或陳述的房屋具體情況不實,而導致乙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并承擔民事責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虛假證件而導致甲方遭受具體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并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衛,面積為 平方米,住宅□ 商用□裝修狀況 。
第三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 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
第四條 代理權限
乙方具體獨家代理權限為:
(一)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并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談、聯絡、簽約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三)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
(四)甲方允許乙方在代理期內對房屋進行維護、維修、裝飾、裝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簽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認可。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
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三)出租代理期滿,如乙方仍有客戶居住該房,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將租期延長,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托期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 租金、傭金
(一)租金標準為 元/月,按 繳付,下次房屋租金,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否則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后,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于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如通過銀行收付租金,則甲方需在指定銀行開立帳戶、并且提供準確的帳戶信息。
4、甲方帳戶開戶行名稱:
戶主姓名:
帳戶號碼:
(二)出租代理期內甲方同意預留出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后于 年 月即自出租代理期起乙方給甲方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傭金。
第七條 費用分擔問題
一、甲方承擔:供暖費(自供暖除外)、物業管理費。
二、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燃氣費;5.有線收視費;6.衛生費等。
三、雙方各自范圍內的費用各自承擔。
四、因甲方欠費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代繳,代繳費用從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開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備設施應完好無損(經過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出租代理期開始后乙方應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承租人使用不當所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修理或賠償。
(二)出租代理期間甲方有權隨時到房間察看承租人居住及設施使用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
(三)如房屋內的基礎設施由于自然老化所導致的損壞由甲方負責。或者由乙方負責修理,甲方承擔費用。
(四)如房屋內所留家電、設施等過于陳舊或已嚴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后不得據此賠償。
第九條 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后,應保證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承租人在房間內出現違法、違規、擾民等行為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處理。
(二)在代理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甲方如有特殊情況確要收回房屋,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善后其客戶并賠償乙方客戶的直接損失。
第十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3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設施嚴重老化,供暖供電供氣不足;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3個工作日以上的又無正當理由;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代理期內及代理期滿合同終止后三個月之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自行成交否則應向乙方交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
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口頭承諾均無效。
第十五條 補充條款
服務熱線:81937580 投訴電話:86937367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恒大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住所: 資格證號:京房工—06—02—0686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合同協議簡單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計_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