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合同樣本
船舶種類:貨輪凈噸位:268噸
船籍港:佳木斯總長:56米
航區:B級船寬:10米
二、所有權
賣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龍貨408輪的全部產權。
三、船價
船價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四、付款
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后,立即辦理船舶交接手續,并由賣方向買方移交所有船舶檔案后,由買方將船款一次性支付給賣方。
五、船舶交接
雙方在同江港按船舶現有狀況進行交接。
六、債務
甲方應保證該船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交船后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而發生糾紛導致的賠償、費用、開支等由賣方承擔。
七、費用判定
交船前,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船后,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
八、登記
船舶移交后,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注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如有違約,均需向對方支付船價10%的違約金,并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件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或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并采用書面形式作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以文本標注日期為生效日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簽約地:
賣方(簽章):買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或委托代理人聯系方式:或委托代理人聯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船舶抵押合同樣本篇2
立契約書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后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后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并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并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鑒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戶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稅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稅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臺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說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于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并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于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余款同時,應將后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后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后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并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于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余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余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于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后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員(包括船員),于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雇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稅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后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范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公司名稱: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買方(乙方):
公司名稱: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見證人: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抵押合同樣本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姓名:
住址:身份證號碼:
為保證承包經營合同條款的履行,乙方愿意以產權歸已船舶抵押經營。
一、抵押船舶狀況
車型生產廠座位始用日期牌照號編號
船舶行駛號碼所簽承包經營合同編號營運班線起訖地點起站發車時間
二、抵押方式和抵債方法:
乙方在承包經營中發生下列違反承包合同條款情況,甲方有權收押處理乙方抵押船舶(收車折價抵債或變賣船舶抵債),按處理時船舶的實際價值,抵償乙方所欠甲方債務。
1、乙方欠交甲方承包費和各項規費數額超過一個月的應交費用達______元上,按甲方通知后15日以內仍拒不交付的。
2、乙方發生行車事故,經濟損失數額較大,無力經營償還所欠甲方債務的。
3、乙方嚴重違紀違法、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使企業聲譽受到嚴重影響,甲方給予解除合同、追回造成經濟損失處理,乙方拒不賠償損失的。
三、1、甲方收押處理乙方船舶,所得收入仍不足抵償乙方所欠甲方債務的,甲方依法起訴,要求用乙方其他財產抵償欠款余額。
2、甲方處理乙方船舶所得收入超過乙方所欠甲方債務的,余額全部返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船舶抵押合同樣本篇4
甲方:(以下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以下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為了發展水上運輸事業,提高社會船舶經濟效益,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特訂立本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屬于楊兵個人所有的甲板機動貨船(船號:)總長米,最大寬度米,深米,船舶出售給乙方,價格為人民幣肆拾萬元(¥400000.00)。
二、經雙方試航檢查,交船前機器及軸系推進器運轉應正常,如有故障及損壞由甲方維修,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船上設備及配套設施,甲方不得拆走,船上工具全部交給乙方,如有00缺少,由甲方賠償。
四、甲方必須將船護送到漢口處交接,船到漢口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伍仟元,甲方應同乙方一起到船籍港湖南張家界港航局地方海事局,船舶掛靠的船務公司,辦理過戶手續(所有證件船籍港、船名、船號不變,只變更船舶所有權人名稱,將楊兵改為陳記柱)。甲方須提供該船舶的全部有效證件(船舶所有權證、國籍證、船檢證、最低配員證、安檢證、防油污證、遷證簿、遷證卡、營運許可證、營運證)甲方保證該船沒有任何抵押,并有建造圖紙,能入海事網。在所有證件過戶改名、年審費用及船舶交易等費用由乙方支付人民幣兩仟元封頂,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負責全額支付。
五、該船掛靠湖南張家界船務公司,甲方須提供公司出具的所有權屬楊兵個人所有的證明,將所有證件過戶給乙方陳記柱后,船務公司同樣出具該船所有權屬陳記柱個人所有的證明后,乙方一次性將買船款由網銀打入甲方帳戶,甲方憑手機收到收款短信后,開具收據給乙方。
六、該船交易前所有債權、債務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自己承擔或處理,與乙方無關,該船手續交接完成后,乙方在營運中由于甲方(或以后)與他人的債權債務及其他糾紛影響乙方船舶正常運轉,應由甲方解決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1000元/天)。
七、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船舶抵押合同樣本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
凈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
登記地點:___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并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后的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戶(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閱船上的船級記錄,并在_________(時間)內宣布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盡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于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志和航海日志應提供給買方查閱。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后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系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于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于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于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后,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并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臺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志、輪機日志、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檔(如有)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復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檔不提供復印)。
2.交船時,賣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買方:
授權書;
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稅),賣方應在交船后____日內辦妥船舶在原登記機關的注銷登記。
3.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
營業執照復印件;
授權書;
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系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于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
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并承諾交船后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雇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稅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后所發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稅、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
船舶移交后,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注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后,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并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注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后,應在_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十五、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六、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七、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八、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由雙方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由雙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決。
若買賣雙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達成一致則糾紛應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決,雙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_______指派。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本合同以服從仲裁所在國的法律為前提。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二十、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二十一、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抵押合同樣本篇6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簽訂船舶抵押貸款合同日期:
甲方今借乙方現金利息為為確保年月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船舶抵押貸款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
第二條本船舶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船舶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船舶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船舶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船舶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如到日17:00時甲方仍未全額歸還乙方借款本息,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配合船舶的過戶等甲方應盡的義務,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船舶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船舶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船舶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
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30%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30%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本船舶抵押貸款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雙發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船舶抵押貸款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章):
身份證號:
或主要負責人:
簽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身份證號:
或主要負責人:
簽章
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
船舶抵押合同樣本篇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經夫妻雙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財產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第二條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小寫)整(大寫)。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時向甲方交付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交還給乙方。
第三條借款利率
1.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利息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必須在次月15號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抵押條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財產所有權憑證抵押給甲方,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抵押物名稱:產權證書名稱及證號:
1.1產權所有權人:
1.2其他:
2、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后,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乙方。
3、乙方承諾,抵押行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五條保證條款
1、乙方屬家庭夫妻雙方共同借款,夫妻雙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義務。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歸還借款。
3、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所進行的監督,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及共有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船舶抵押合同樣本篇8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
第五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經登記后生效。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