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合同承包合同
銷售合同承包合同篇1
為明確公司與各部門的職責、權限、義務和利益分配關系,充分發揮各部門作用,確保公司經營目標實現,特制訂承包方案。通過本方案,明確公司的業務承包實體地位,賦予其相應的管理職責權限;同時規定年度業務目標及其考核結算辦法。
一、管理職責
1、必須保證完成企業下達的各項承包指標;萬元
2、建立與企業財務制度相應的二級核算臺賬,做到賬目清楚、核算正確,并定期檢查,發現錯誤應立即糾正。
3、按企業制定的價格目錄,并掌握一定的浮動幅度銷售產品。如發現擅自漲價,應嚴加處理。
4、把握政策機遇和行業動態,根據企業生產能力和經營目標最大限度地爭取市場份額
5、搞好產品發運調度,按合同保證安全正點交付。
6、制定科學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發業務人員的聰明才智,確保年度經營目標順利實現。
7、根據市場情況,負責地提出產品開發和持續改進建議。
8、負責應收賬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滯欠款按規定移交法律事務部組織清收。
9、認證做好市場信息收集、處理工作,逐句編發《市場句報》,逐月編發《市場分析報告》提交企業經理層及各相關部門參考。
二、管理權限
1、對部門人員的調度權、安排權、加班審批權、出差審批權以及獎懲權。
2、有權決定業務員的聘用、區域定位和職務升遷,操作程序可參照企業相關制度,聘任決定須報企業人力資源部備案。
3、有權制定承包體內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費用內控方法,經企業審定后實施。
4、有權組織相關部門對銷售合同、特殊訂單進行評審,編制要貨計劃。
5、有權合理組織產品的發送運輸工作
6、屬銷售費用管理范圍的費用開支權、用款審批權、費用核報權、費用領款權。
7、有權提出產品開發、持續改進及價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議。
8、有權組織企業產品推廣展示、品牌形象宣傳及市場公關活動。
9、在不違背企業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營銷業務管理全過程的自主調控權和應急處理權。
三、承包方式;
銷售承包的結算,主要解決兩大問題:
一是結算企業給銷售承包部門的經濟效益;
二是計算銷售承包部門內部職工的利益分配。
1、目標任務萬元,給與部門績效工資為之上,每增加10%,績效提成增加銷售額度的10%。
2、工資發放采取先預支,季度考核兌現。根據部門定員人,依據企業現行崗位工資標準,按月發放基本工資。季度進行績效考核后多退少補。考核基數是:第一季度任務為萬
元,其他三個季度為萬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資總額為萬元,其余季度為萬元。沒有完成考核任務,結算績效提成比例為10%。考慮銷售季節性,年終完成任務后可以綜合平衡全年提成。營銷部人員每月總基本工資為萬元由營銷部自由支配。
3、銷售部核定員工數為人,部門自行安排適當職位。具體人員名稱見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兩份雙方簽訂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業內部承包權的保護
在當前企業改制的實踐中,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在改制前處于內部承包經營狀態,正確、妥善地處理好企業內部承包問題,對于確保企業改制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現結合審判工作實踐,僅就改制企業內部承包權保護的幾個法律問題作些粗淺的探討,旨在拋磚引玉。
一、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是指企業作為發包方與其內部的生產職能部門、分支機構、職工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而就特定的生產資料及相關的經營管理權所達成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企業改制如果仍然處于內部承包經營狀態,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內部承包合同。在企業改制的實踐中,大多數企業在改制前都是單方解除內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對此強烈不滿。由于目前法律對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沒有明文規定,企業單方解除內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主體地位不平等,是一種內部管理手段,作為發包方的企業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雙方主體之間存在行政隸屬關系,發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內容沒有體現等價有償原則,發包方勿需支付對價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費,不是對價合同;(三)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屬于企業經營自主權范疇,是經營自主權的分解,是將企業同其下屬的部門和職工的行政隸屬關系改變為行政經濟關系,是經營管理制度。第二種觀點認為,企業內部承包合同雙方主體地位平等,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要解除企業內部承包合同,必須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企業單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筆者同意這種觀點。企業內部承包合同雙方主體地位平等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雙方主體簽訂合同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發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承包方,對于條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絕簽訂;二是合同的內容具有對價性。在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發包方出讓財產使用權是為了取得承包費,承包方支付承包費是為了取得承包經營權和承包收益,因此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存在對價關系。雖然這種對價關系難以用等值來衡量,但對價的特征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須等值等價。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對價性反映了雙方主體的權利義務大致對等,體現了雙方主體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業實行內部承包合同經營的情況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財產的經營權,承擔合同義務,受合同約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業的成員,還要接受企業的行政管理,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這里就存在一個問題,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能否同時存在行政管理關系和合同關系。筆者認為完全可以,這就正如我國公民和國家行政機關之間存在行政管理關系的同時,公民和國家行政機關之間可以發生民事合同關系一樣,行政管理關系和合同中的平等主體民事關系并不沖突;四是從保護當事人
的訴權角度看,如果不承認企業內部承包合同雙方主體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向法院起訴時,由于既不屬于行政合同又不屬于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沒有法律依據,造成當事人投訴無門,大量糾紛無法解決,承包者的權益得不到保護,企業改制難以開展。只有承認企業承包合同雙方主體的平等性,這些問題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間遺留對外債權債務的處理
改制企業內部承包合同解除后,必然會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間遺留對外債權債務的處理問題,這也是搞好企業改制的關鍵。承包期間遺留對外債權債務應由誰承擔,司法實踐中意見不一致,有一種觀點認為,承包期間遺留對外債權債務應由承包方承擔,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承包經營的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原則;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承包期間遺留對外債權債務應由企業發包方承擔后,再在企業與承包方之間進行結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業通過簽訂內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將企業部分財產或生產資料有期限地交給所屬內部組織或職工經營,從法理上說,這是一種特別授權行為。承包方依據承包合同的規定對外進行經營活動,實質上仍是企業自身的經營行為;二是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分支機構或內部組織,不具有對外從事民事活動的權利能力,承包方對外從事經營活動,只能以企業的名義進行。按照民法通則第43條關于“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間以企業名義對外形成的債權債務,自然應歸屬于企業承擔;三是根據法律規定,企業法人以企業所有的財產承擔有限民事責任。承包方對外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但對企業的財產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無權進行處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擔對外債務,當債務超出了企業財產范圍時,就等于企業承擔了無限民事責任,這顯然與法律規定不相符。筆者認為,上述二種觀點都有失偏頗。筆者的觀點是,一般情況下,承包期間遺留對外債權債務應由企業發包方承擔后,再在企業與承包方之間進行結算,其理由與第二種觀點闡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況下,對外債權債務應由承包方承擔:一是難以兌現的債權和不可兌現的債權,企業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詐行為造成的惡果,免遭不必要的損失。難以兌現的債權是指債務人對此債權有爭議,或雖無爭議,但債務償還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預期實現的債權。不可兌現的債權是指債務人逃匿或消失,已喪失償還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虛擬的,根本無法實現的那部分債權,也可稱之為虛假債權,只能作為企業的虧損;二是債權人不明確或債權人有異議的那部分非真實性債務,由于存在著消失、增多或減少的可能性,企業不應承擔;三是承包方違反承包合同的規定,或擅自超越授權范圍,對外進行民事活動所形成的債權、債務,應由承包方自己承擔。
三、承包方承包債權的實現
承包方的承包債權,是指承包方根據內部承包合同的規定在承包期間應得的利潤收入,以及改制企業解除內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應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損失賠償款等。在企業改制的實踐中,承包方的承包債權一般通過三種形式來實現:一是由改制企業改制前直接償付給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個人應自負上繳部分的職工養老保險金;三是承包債權轉換企業股權。采取這種形式實現承包債權時,必須符合五個條件:(1)原企業發包方改制為股份制企業。(2)承包方完全自愿,來不得半點強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為。(3)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人轉換成股權時應不得超過50人,否則將違背公司法的規定。(4)該債權轉換股權的行為只能視作為一般的股權,而不應將其當作上市的可轉換公司券,否則不僅違背公司法的旨意,還導致募資社會化。(5)轉換時應有監督部門參加,防止欺詐性轉換或將債權轉換成有擔保的股權。
在實現承包債權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以下二種特殊情況,處理難度較大:
一是企業改制后原承包債權的處理問題。筆者認為,對此可分為兩種情形,采取不同的處理辦法:1.如果改制后的企業仍是法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承包債權應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業資產的企業法人承擔。因為,不論企業改制采取何種形式,從法律上看,無非是企業法人的終止、變更和重新設立,原企業的資產包括承包債權在內的債權債務總有新的承繼者。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2.企業產權整體轉讓后購買者實行個體經營或私營獨資或合伙經營的,原承包債權應由轉讓方從轉讓原企業所得價款中承擔。理由是:首先,購買者經營的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與原企業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區別,不能成為原企業權利、義務的承繼者;其次,購買者已對原企業的資產包括承包債權在內的債權債務,向轉讓方支付了對價,若再要新企業承擔承包債權,這就顯失公平。
二是企業破產時承包債權的受償問題。破產重組是對嚴重資不抵債企業實行改制的一種特殊手段,在這種情況下發包方的承包債權應當列入破產債權的范圍,根據破產法規定從破產財產中按比例進行受償。在這里有一個問題,就是企業破產時已經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是否列入破產債權受償。有人認為,應列入破產債權受償,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訴訟法只規定了破產宣告前成立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債權人享有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沒有規定對破產宣告前法律文書確認的債權也有優先受償權,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也不另外。(2)企業破產法試行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對債務人的其他民事執行程序必須中止。”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只能作為一般破產債權看待。(3)如果允許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不列入破產債權受償,既不利于平等保護全體債權人的利益,又會給其他債權人帶來不安的心理,影響破產案件審理的正常進行。(4)按照特別法優于普通法適用的原則,破產程序屬特別程序,特別程序的效力高于民事執行程序,所以,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應按破產還債程序,作為一般破產債權辦理。也有人認為,企業破產時已經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不應列入破產債權受償,其主要理由是:(1)雖然已經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未能在法院受理破產案件之前得到執行,但這種結果并不能改變從法律意義上講該項債權的標的物所有權已從債務人一方轉移到債權人一方的事實,只是債權人沒有實際控制和占有該財產。(2)確認承包債權的法律文書是法律承認的、合法的執行根據。依照法律規定可以中止執行,但沒有可以在執行程序中改變其債的內容的規定,不能以后案來直接改變前案的審理結果。(3)企業破產法試行第十一條規定的其他民事執行程序必須中止,只是程序意義上的中止。這是破產案件審理活動正常進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執行本身表明,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債權的執行,在破產財產清償時是要恢復的。這種恢復不是部分應是全部債權的恢復。(4)民事訴訟法和企業破產法試行規定,對破產宣告前成立的擔保債權有優先受償權。這就使債權人對收回這部分債權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應當比這種擔保之債更為可靠,無論是從信用出發還是從嚴格執行法律出發,都不應當列入破產債權受償。筆者的觀點是,企業破產時已經法律文書確認的承包債權是否列入破產債權受償,應當以時間界限來定。破產法第三十五條有破產企業追回權的規定,它是指為了滿足多數債權人最大限度的清償要求而設置的,由破產清算組對破產人在破產宣告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實施的有損債權人利益的行為,通過法院進行否認并追回財產的權利。比照這一破產制度,筆者認為,如果法律文書是在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發生法律效力而未執行的,該承包債權作為破產債權受償,否則,該承包債權應比照擔保債權優先受償。這樣劃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多數債權人的清償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債權人蒙受不應有的企業破產風險。
論企業內部銷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質及其適用
【作者簡介】楊旅,浙江百銘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畢業于安徽大學法學院,擅長民商事訴訟、勞動仲裁及企業法律顧問。
【論文摘要】企業內部承包經營是改革開放以來企業普遍采取的一種生產經營模式,它對轉換經營機制、深化國企改革曾起到較大的推動作用;進入市場經濟后,內部承包合同被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所廣泛采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時也帶來各種問題和訟爭,尤其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業與勞動者在履行此類承包合同中發生糾紛,是當前應當引起重視的問題。本文結合實際案例剖析了當前企業內部銷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質,同時也從實務角度對其法律適用提出建議。
一、基本案情
20__年10月,X縣A動力有限公司(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以下簡稱A公司)與該公司片區銷售負責人董__(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簽訂一份《片區銷售負責人責任制協議》,其中A公司為甲方,董__為乙方,協議約定:1、甲方對乙方實行與年銷售額掛鉤的月定額工資制,乙方銷售額達到60萬元的,月定額工資為1500元,年銷售額每下浮10%,月工資下浮10%,以此類推,如達不到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2、年銷售額超過60萬元至7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3%獎勵,超過70萬元的按照5%獎勵;3、銷售產品價格按原買斷價格,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發貨后三個月內,乙方須結清貨款;4、原則上甲方不予產品鋪底,特殊情況下乙方提供擔保的,甲方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鋪底資金,限額內按照銀行貸款利息計息;5、所有主機配套業務由甲方負責,若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的,按到款額的5%予以獎勵,同時乙方承擔貸款的催討及退發、貨責任;6、如有業務單位直接向甲方要貨的,甲方應優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愿意辦理,甲方有權自行供貨;7、乙方的客戶有拒付貨款情況的,乙方認為應通過訴訟解決的,甲方予以協助,但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8、合同期內乙方出差發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認定為工傷的,甲方不負責其他責任。此外,該協議還就雙方費用、個人所得稅等事宜進行了約定。
該責任制協議履行一年后,至20__年11月,A公司又與董__簽訂了一份《20__年度片區銷售負責人責任制補充協議書》,約定將《片區銷售負責人責任制協議》延續至20__年10月,同時對原協議書中的利息扣罰、獎勵幅度等條款做了調整和變更,增加了:1、銷售人員在勞動合同期內不得給外單位代銷產品,一經發現扣除其全年工資,已發放的工資從貨款中扣除;2、銷售人員發貨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預測計劃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協議簽定后,雙方履行至20__年9月,A公司終止了與董__的勞動合同,雙方亦未完成帳目核對工作。至20__年7月1日A公司向X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上述關于產品銷售的責任制協議屬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法律關系為由,認為董__在銷售后尚有貨款197407.47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據此請求法院判令董__給付未回收貨款及該款延遲支付期間的約定利息15200.40元。
一審法院受理后,經過三次開庭審理,認為A公司與董__所簽訂的協議屬于正常商事合同爭議范疇,雙方意思表示真實,權利義務對等,且協議不違反相關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故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董__給付A公司未回收貨款193877.47元,并支付該款自20__年10月18日起至判決確定給付日止的約定利息。
董__不服一審判決,于20__年3月28日向N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在對該案受理后,
銷售合同承包合同篇2
委托方:_____責任公司(以下稱為甲方)
承包方:_______(以下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承包甲方__大廈商業部分的銷售、出租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承包物業概況
1。物業名稱:__
2。物業位置:__市__區__門內大街東四路口東南角
3。物業面積:物業總建筑面積約48000平方米,其中商業部分(地下1層至地上4層)約17000平方米(以__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最后審定的房屋銷售面積為準)
4。產權性質:全部商業物業產權
5。物業使用率:商業部分不低于80%。
二、承包方式及范圍
1。承包方式:銷售、出租。
2。承包范圍:__商業部分。
三、承包期限及目標
1。承包期限:自甲方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日起,乙方正式承包期為8個月。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由乙方組織的內部認購階段,不計為承包期限。
2。銷售目標:乙方須在正式承包期限內保證完成90%商業部分的銷售。
3。乙方如按期完成承包銷售目標,或承包合同終止后,雙方如希望對尾盤繼續委托乙方銷售,可另簽承包合同。
4。在正式承包期限內,如甲方增加銷售面積,承包期限及目標由雙方另行協商。
四、雙方職責
1。甲方履行之職責:
1)確保本樓盤產權清晰、完整、無任何糾紛、可作為商品房進行出售和出租。
2)提供與本樓盤相關的工程立項、進度、質量等有關證書及資料:a。《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復印件;
b。《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c。《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件之復印件;
d。《建設工程開工證》復印件;
e。《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f。建筑裝飾標準和設備標準等有關資料。
g。其他應當具備的文書或資料。
3)甲方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a。營業執照副本之復印件;
b。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4)提供《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原件及《商品房銷售合同》、《商品房認購書》。
5)提供所承包物業的樓層分布圖、總平面圖、立面圖、效果圖、模型及銷售房間號等。
6)辦理《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銷售合同》審核與簽章,《商品房銷售合同》登記、產權登記等手續。
7)甲方在本樓盤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正式開盤前,辦妥有關銀行按揭貸款事宜,保證將有兩家以上銀行為購房者提供不低于6成__年、總貸款規模不少于35000萬元的按揭貸款服務。
8)在合同簽訂后25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面積不少于180平方米的現場售樓處,并保證該售樓處具備電、市內電話等基本辦公條件。
9)由甲方委派總協調人一名,銜接與協調雙方合作,由甲方委派財務人員收取房款。上述人員的委派及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
10)甲方提供承包物業商業部分之公共部分的必要裝修及配套,如衛生間、通道、柜臺等。
11)按照約定負擔承包物業商業部分的廣告推廣費用。
12)本合同書履行期間,甲方不繼續自行組織或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對承包物業商業部分進行銷售或出租,原已簽委托銷售合同繼續執行。
13)甲方應履行的其它職責。
2。乙方履行之職責:
1)乙方應全面、透徹地理解甲方對承包物業商業部分的開發理念和市場目標,負責制定《樓盤營銷總體方案》,并依照承包目標和工程進度制定銷售進
2)乙方負責組建完整、具有專業水準的營銷隊伍,成立銷售部,制定規范的銷售程序和組織紀律,培訓銷售人員,建立銷售管理控制系統,保證樓盤整體形象。
3)對售樓處及客戶參觀區的整體包裝提出方案建議,提交甲方審核后實施。
4)乙方負責通過策劃、推廣手段有效提升__商業價值,制定各項廣告推廣活動的計劃、方案和預算,并提交甲方認可后負責組織實施。
5)負責對區域市場的重點項目、周邊項目、同類項目及可能的競爭對手進行跟蹤調查。每兩個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市場情況調查報告,共同研究市場對策。
6)積極維護甲方利益,銷售過程中如發生個別客戶提出獨立于標準《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合理補充條款之外的特殊要求的補充條款,應婉轉化解。不能化解的須謹慎起草,補充條款內容需經甲方書面認定。
7)未經甲方允許,乙方(包括乙方所有業務人員)在承包銷售過程中,不得擅自向客戶進行任何超出甲方事先約定的承諾,如果發生此類事件,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8)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認可的《樓盤營銷總體方案》進行銷售,不得擅自給客戶低于甲方確認的銷售價格控制表所規定的價格及折扣,如確有此需要須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書面認可。
9)乙方可根據實際銷售情況或市場變化,提出調整銷售計劃,但必須經甲方審查確認并加蓋公章方為有效。
10)乙方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銷售報表通過銷售總監報甲方協調人。
11)乙方負責甲方處理所承包銷售樓盤開發過程中的有關商品房銷售之事項。
12)乙方有責任為甲方保守經營活動中的商業機密,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透露、泄露銷售中的商業機密,如果發現此類事件,乙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13)乙方應妥善處理、解決銷售現場可能發生的突發性“非常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態。
14)乙方負責所有營銷人員的工資、交通、食宿之費用,并負責制定銷售傭金分配方案和銷售傭金的發放。
15)乙方應履行的其他責任。
五、銷售計劃
1。乙方提交的《樓盤營銷總體方案》應經乙方承包人簽字同意,并于本合同簽定日后15天內提交甲方蓋章確認。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樓盤營銷總體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的銷售目標和承包期限,研究制定樓盤銷售計劃。計劃內容應包括按時間進度完成的銷售面積和銷售總額。
六、銷售承包規定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該承包物業商業部分所有簽署的銷售合同都應由甲方確認為乙方的銷售業績。如甲方或由銷售部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員所介紹的客戶,由乙方按照銷售部之規定發放銷售傭金或獎金,原已簽合同不作為乙方的銷售業績。乙方代表甲方與客戶所簽定的《商品房認購書》作為甲方與客戶簽署正式《商品房銷售合同》的依據。一經簽定正式《商品房銷售合同》和銀行按揭款到位,即代表甲方對成交物業予以確認,并同時作為乙方銷售業績的確認依據。客戶購置物業所交納的任何費用都應存入甲方指定的甲方帳戶。
七、銷售價格
1。依據《__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該承包物業商業部分平均銷售底價為__0元/平方米。乙方所制定的《商業銷售價格表》的商業部分平均價必須高于此平均底價。
2。銷售過程中乙方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價格水平,調整幅度須經甲方確定。經甲方審核確認的《商業銷售底價表》為乙方所執行銷售價格的底線,即在實際銷售中,所有面積的銷售價格必須高于此表中規定的相應底價。
八、承包銷售傭金
1。承包傭金提取原則
乙方按照經甲方審定的《樓盤營銷總體方案》按進度完成銷售任務,可按本原則規定由乙方提取承包傭金。承包傭金計算依據甲方確認之《商業銷售底價表》,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實際銷售價格高于銷售底價部分為溢價部分,乙方承包傭金即依據溢價部分收益狀況計算。
2。承包傭金提取率
乙方實際銷售價格高于《商業銷售底價表》規定的相應底價所產生的溢價部分收益,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按溢價部分收益的15%的比例提取承包傭金。
3。承包傭金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乙方銷售中產生的溢價部分收益金額計算應支付的實際承包傭金。乙方在每月5號前向甲方申請當月應支付的承包傭金,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申請后5日內向乙方結付,結付比例是實際應付承包傭金的20%。剩余80%的承包傭金作為傭金余額由甲方根椐乙方的銷售業績分階段向乙方結付。當月支付承包傭金主要支付銷售部的基本人員開支及辦公費用。
2)當乙方所完成銷售面積達到承包總面積的70%時,由乙方向甲方申請支付傭金余額。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申請后5日內向乙方結付,結付比例應不低于實際應付承包傭金額的50%。
3)當乙方所完成銷售面積達到承包總面積的80%時,由乙方向甲方申請支付剩余承包傭金余額。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申請后5日內向乙方結付,結付比例應不低于實際應付承包傭金額的70%。
4)當乙方在承包期內完成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任務后,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申請后20日內以客戶簽定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和銀行按揭款到位為依據與乙方結清所有承包傭金。
九、營銷策劃費
本合同簽定后15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主題商業策劃方案》,此方案包括如下幾部分:1商業招商方案。2商業經營主體推薦方案。3商業分區、主題劃分方案。4裝修要點,由甲方蓋章確認后實施。此方案的策劃費為30萬元,包含在營銷費用之中。
十、廣告傳播與推廣活動
1。甲方同意負擔(3500000)的營銷費用,包括廣告傳播與推廣活動費用,并根據乙方提交、甲方確認的《項目廣告和推廣月計劃表》及時、足額撥付。
2。根據本項目總體市場目標、營銷計劃和實際銷售狀況,由甲乙雙方共同擬訂廣告傳播策略與具體方案,甲方委托專業廣告公司完成。
3。乙方可根據銷售情況適時組織項目推廣活動,負責推廣活動的主題創意、方案策劃、費用預算與組織執行,執行方案應得到甲方批準認可,推廣活動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銷售面積超過50%時,甲方支付乙方墊付款。
4。乙方不得以廣告、推廣方案等未能得到甲方批準為理由,而要求甲方免除銷售進度緩慢的責任
十一、稅收支付
因該承包物業房屋買賣所產生的稅金及各項費用,甲乙雙方應根據各自責任,由雙方財務人員協調解決。
十二、違約責任及協議終止
1。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承包傭金和銷售傭金,每延遲一天,甲方應按應付金額的萬分之四承擔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支付,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其追索損失的權力。
2、在乙方正式承包期間,如因乙方原因連續3個月未能按銷售計劃完成銷售任務,則視為乙方的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承包資格。乙方獨自承擔在此期間所產生的銷售費用及廣告傳播與推廣活動費用,乙方同意補償甲方損失500萬元整,并承擔客戶索賠的損失。
2。3、自簽定合同之日起,如因非乙方的違約行為而甲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或因甲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或無法繼續履行,甲方同意補償乙方損失100萬元整。
十三、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可經過友好協商另行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合同書的效力、訂立、履行、解釋以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
2、合同書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書簽定后,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有關“不可抗力”條款中規定的事實產生,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十日內以文字信函遞送或傳真方式通知締約他方。同時應提供該項目所在地有關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并依據相關法律中有關“不可抗力”條款中規定的合同處置措施施行。
銷售合同承包合同篇3
一、申請前
1、申請之前條件:獨立或者帶領銷售人員累計銷售x元以上。
2、一次調撥__元(7折)并自認定可以勝任獨立或帶領銷售人員完成x元銷售額。
二、申請條件
1、申請特許加盟者區域內尚無代理商的,應符合特許加盟協議書受許方條件。
2、申請特許加盟者符合特許加盟協議書受許方條件,所在區域內已有代理商時,可以掛靠該區域代理商并取得其同意可申請作為銷售承包人。
3、申請特許加盟者區域內已有代理商,但區域較大,工作人員較多,也可視其情況申請辦理特許加盟手續并附合特許加盟協議書受許方條件。
三、考核考察
1、申請特許加盟者區域內尚無代理商,并按加盟協議書符合受許方條件,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證書,房租協議為準,并將其復印件在公司備案。
2、申請特許加盟者區域內已有代理商,可以掛靠該區域代理商,并征得掛靠的代理商簽字同意,同時用掛靠的代理商的營業執照在公司備案。
3、申請特許加盟者區域內已有代理商的,但區域較大,工作人員較多,公司要經過調查,根據新開的經營店的地點等考察審批。
四、審批
由銷售中心考核考察后,簽訂加盟協議書或銷售承包協議書。
推薦合同范本·銷售合同范本·家電銷售合同·煤炭銷售合同·房產銷售合同·批發商合同·圖書銷售合同·產品代理協議·中英文銷售合同·墊底銷售合同
五、加盟
正式加盟要按公司統一的CI、VI室內裝修布置,并到公司認領統一掛圖和特許經營標牌。
六、指導運營
公司會派人或委托成熟代理商根據新加盟代理商申請進行指導。公司的培訓按年度計劃實行拉練式不定期培訓,針對市場運營過程中的階段,分4個階段培訓:
1、產品演示
2、產品推銷
3、市場拓展
4、團隊運營
銷售合同承包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并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專利證書,以保障乙方所售產品的合法性;
2.甲方向乙方提供特約經銷商的授權書;
3.甲方負責專人跟進乙方的工作并盡可能不定期派員到乙方處進行推廣培訓及促銷宣傳等指導工作;
4.甲方負責本合約產品的廣告宣傳活動;并免費向乙方提供產品宣傳彩頁、圖片廣告等,以配合乙方做好產品的宣傳推廣工作;
5.甲方負責按照專賣店的統一供貨價向乙方及時供貨;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對安裝人員進行培訓;
7.甲方保證所供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并對乙方銷售的產品提供一年保修、終身維修服務的售后服務;
8.按照協議內容,監督乙方的服務和銷售價格,銷售人員承包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內容,要求甲方履行其相應當義務;
2.按照本協議的內容,拒絕甲方提供的不合格的產品及相關服務;
3.按照本協議的內容,拒絕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4.不得銷售其它品牌的同類產品;不得用其他廠商的商品換上甲方的商標或包裝進行銷售,不得擅自生產并銷售仿冒甲方之產品;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甲方貨款;
6.必須保證在銷售甲方產品時提供優質的服務;
7.對所安裝的客戶進行存檔,以每月_________日為準交予甲方;
8.承擔由于自己工作人員操作不當而導致產品損壞等責任,同時不得要求甲方進行更換;
9.履行指導價格,不違反價格體系,合同范本《銷售人員承包合同》。
三、價格及結款
1.雙方約定甲方供給乙方的_________自排鎖_________元/組;_________自排鎖_________元/組;_________卡檔鎖_________元/個。
2.雙方約定的結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協議終止日期到達,且雙方均無違約且任何一方沒有書面提出終止本協議的,則本協議自動延續_______________年;
2.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最長的有效期為________年。
六、違約約定及其相關
1.甲方沒有履行本協議的約定內容,乙方可立即終止該協議,并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補償;
2.乙方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甲方可以警告或者終止協議;
3.本協議終止前,乙方須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現金方式結清所有貨款;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內容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雙方若有異議可提請法律訴訟或申請仲裁,訴訟、仲裁地為_________地方法院或仲裁委員會。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合同承包合同篇5
甲方(承包方):
乙方(發包方):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竭誠合作,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現就在_______________地區推廣,銷售甲方生產的喪葬產品“骨灰盒”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二、保證
1.方保證:
⑴方提供的產品“骨灰盒”款式齊全、質量達到標準。
⑵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乙方提出退場或降低承包費用。(注:承包費用根據銷售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后可作實際調整。)
⑶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按時按量付清乙方的相關承包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欠乙方的相關承包費用。
2.乙方保證:
⑴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終止甲方對_____________地區的承包權和銷售權。
⑵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無故增加對甲方的承包費用。(注:承包費用根據銷售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后可作實際調整。)
⑶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自己或授權其他喪葬品單位在______________地區銷售“骨灰盒”。
三、條件
1.根據我廠現業務情況及經濟實力故向乙方正式提出喪葬品“骨灰盒”獨家銷售承包權。
2.承包方式:我廠負責提供“骨灰盒”的各種款式及實物在乙方的喪葬品展示廳內進行獨家銷售。
3.承包費用計算:
⑴據每月在乙方展示廳內銷售的喪葬品“骨灰盒”總利潤的50%來支付乙方。
⑵每月總利潤的50%支付給乙方外,其展示廳內“骨灰盒”銷售員的每月工資由甲方支付。
四、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定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
2.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約定時間付承包款項)所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對乙方負直接損失及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控制廳內銷售數量并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有乙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如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支付承包費用的,有甲方負全部責任。
5.本合同須甲、乙雙方簽字蓋印后有效。
6.本合同共2頁,一式兩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合同承包合同篇6
簽約地:中國浙江臺州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互利共贏的基礎上,就俄羅斯市場銷售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負責甲方產品在俄羅斯市場的銷售。
二、乙方承諾年度銷售額不低于_150_萬美元,按月分解如下:
三、乙方人員工資及市場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按照乙方銷售完成情況給予乙方返利,具體返利標準如下:四、乙方返利的結算方法及時間:
4.1甲方根據乙方每月的銷售回款,在次月15日前,先給予乙方銷售額4%的返利
4.2年度末,甲方根據乙方全年度銷售完成量,將剩余返利在第二年度的第三個月前一次性返回給乙方
五、為了保證市場順利開拓,甲方同意在協議簽定后的前兩個月,給予乙方每月__美元的借款,作為乙方的費用,借款在年度返利中扣除。如果甲乙雙方合作未達到一年而終止協議的,則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在協議存續期內的銷售完成情況,向乙方索要回借
款。(或:五、為了保證市場順利開拓,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定后的兩個月內,給予乙方墊付部分費用,每月為__美元,墊付的依據是:乙方每月與新客戶簽定的銷售協議,且每個新客戶首次提貨不低于__美元。墊付的費用在年度返利中扣除,若甲乙雙方合作末達到一年而終止協議的,則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在協議存續期內的銷售完成情況,向乙方索要回借款。)
六、乙方每月3日前必須向甲方匯報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計劃,工作計劃包括月度回款計劃、客戶開發計劃、促銷計劃、客戶維護計劃等。并根據市場需求和倉庫庫存情況,及時下達要貨計劃,因乙方原因造成斷貨或庫存積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七、甲方負責產品的生產組織及由中國至俄羅斯甲方倉庫的物流八、協議的終止,因下列情況之一者,甲乙雙方可選擇終止協議:8、1乙方連續兩個月或累計四個月月度回款低于協議約定額的5%8、2乙方在工作中做有損于甲方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詆毀甲方產品在合同存續期間同時銷售其它品牌的同類產品等8、3因甲方原因持續斷貨,致使乙方無法銷售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優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據實訴訟解決
十、其它約定:
10.1甲方向乙方下發的不違背被協議的通知,規定等,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10.2十一、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十二、本協議一式_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國浙江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銷售合同承包合同篇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據銷售公司年度銷售計劃完成銷售任務,確保本公司產品能夠及時、安全送到終端市場,同時,管理、保養好乙方市場所配備車輛,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車輛承包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輛,價值_______萬元的車輛交給乙方使用。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將以上車輛交給乙方使用。同時將車輛所配附件及有關手續移交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根據乙方的承包合同,乙方必須完成當年承包任務指標_______萬元,如完不成承包指標,甲方有權調整或調回乙方市場所配車輛。
2、乙方應做好所在市場的配送工作外,同時要全力開拓周邊市場。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所屬車輛的使用情況,如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時,可將乙方所屬車收回,該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統一支付。
2、乙方在使用所屬車輛期間,不得將車輛抵押、質押、出租、轉讓,不得裝載甲方產品以外的其他產品,不得使用甲方車輛從事非法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義務:
1、車輛所發生的公共費用(年檢費、二級維護費、保險費等)
2、乙方必須愛惜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生,搞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及日常保養,同時接受甲方對乙方所屬車輛保養,維護方面的建議及監督,如乙方損壞所配車輛,由乙方負責修復,乙方在接到甲方修復通知后一日內,不能將甲方車輛修復的,甲方可自選維修或送專業維修廠維修保養,所支付的費用從乙方銷售提成中全額扣除。
3、乙方在使用甲方車輛期間,必須嚴格維護皇臺企業形象,不得有損壞皇臺形象的行為。
4、年檢期間,甲方應統一制定年檢時間并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的在指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按車輛管理有關規定辦理年檢手續,逾期不辦理者,造成罰款,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在車輛承包使用期間,因違反交通法規造成交通事故及有關罰款,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車輛承包使用期間如發生車輛被盜,由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7、因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解除銷售合同時,乙方應及時將所屬承包車輛移交給甲方,由甲方統一調配車輛。
五、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銷售合同承包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自20__年1月1日起,甲方對乙方的銷售工作實行“銷售額百分比提成包干”的方式,甲方不再承擔工資、車旅、兌現及其他相關費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物業概況
1.物業名稱:__
2.物業位置:__市__區__門內大街東四路口東南角
3.物業面積:物業總建筑面積約48000平方米,其中商業部分(地下1層至地上4層)約17000平方米(以__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最后審定的房屋銷售面積為準)
4.產權性質:全部商業物業產權
5.物業使用率:商業部分不低于80%。
二、承包方式及范圍
1.承包方式:銷售、出租。
2.承包范圍:__商業部分。
三、承包期限及目標
1.承包期限:自甲方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日起,乙方正式承包期為8個月。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由乙方組織的內部認購階段,不計為承包期限。
2.銷售目標:乙方須在正式承包期限內保證完成90%商業部分的銷售。
3.乙方如按期完成承包銷售目標,或承包合同終止后,雙方如希望對尾盤繼續委托乙方銷售,可另簽承包合同。
4.在正式承包期限內,如甲方增加銷售面積,承包期限及目標由雙方另行協商。
四、雙方職責
1.甲方履行之職責:
1)確保本樓盤產權清晰、完整、無任何糾紛、可作為商品房進行出售和出租。
2)提供與本樓盤相關的工程立項、進度、質量等有關證書及資料:
A.《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復印件;
B.《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C.《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件之復印件;
D.《建設工程開工證》復印件;
E.《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F.建筑裝飾標準和設備標準等有關資料。
G.其他應當具備的文書或資料。
3)甲方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A.營業執照副本之復印件;
B.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4)提供《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原件及《商品房銷售合同》、《商品房認購書》。
5)提供所承包物業的樓層分布圖、總平面圖、立面圖、效果圖、模型及銷售房間號等。
6)辦理《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銷售合同》審核與簽章,《商品房銷售合同》登記、產權登記等手續。
7)甲方在本樓盤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正式開盤前,辦妥有關銀行按揭貸款事宜,保證將有兩家以上銀行為購房者提供不低于6成10年、總貸款規模不少于35000萬元的按揭貸款服務。
8)在合同簽訂后25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面積不少于180平方米的現場售樓處,并保證該售樓處具備電、市內電話等基本辦公條件。
9)由甲方委派總協調人一名,銜接與協調雙方合作,由甲方委派財務人員收取房款。上述人員的委派及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
10)甲方提供承包物業商業部分之公共部分的必要裝修及配套,如衛生間、通道、柜臺等。
11)按照約定負擔承包物業商業部分的廣告推廣費用。
12)本合同書履行期間,甲方不繼續自行組織或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對承包物業商業部分進行銷售或出租,原已簽委托銷售合同繼續執行。
13)甲方應履行的其它職責。
2.乙方履行之職責:
1)乙方應全面、透徹地理解甲方對承包物業商業部分的開發理念和市場目標,負責制定《樓盤營銷總體方案》,并依照承包目標和工程進度制定銷售進度計劃、銷售價格控制表及付款方式和相應的銷售策略,并提交甲方審議,審議通過后作為本合同書附件。
2)乙方負責組建完整、具有專業水準的營銷隊伍,成立銷售部,制定規范的銷售程序和組織紀律,培訓銷售人員,建立銷售管理控制系統,保證樓盤整體形象。
3)對售樓處及客戶參觀區的整體包裝提出方案建議,提交甲方審核后實施。
4)乙方負責通過策劃、推廣手段有效提升__商業價值,制定各項廣告推廣活動的計劃、方案和預算,并提交甲方認可后負責組織實施。
5)負責對區域市場的重點項目、周邊項目、同類項目及可能的競爭對手進行跟蹤調查。每兩個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市場情況調查報告,共同研究市場對策。
6)積極維護甲方利益,銷售過程中如發生個別客戶提出獨立于標準《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合理補充條款之外的特殊要求的補充條款,應婉轉化解銷售承包合同范本銷售承包合同范本。不能化解的須謹慎起草,補充條款內容需經甲方書面認定。
7)未經甲方允許,乙方(包括乙方所有業務人員)在承包銷售過程中,不得擅自向客戶進行任何超出甲方事先約定的,如果發生此類事件,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8)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認可的《樓盤營銷總體方案》進行銷售,不得擅自給客戶低于甲方確認的銷售價格控制表所規定的價格及折扣,如確有此需要須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書面認可。
9)乙方可根據實際銷售情況或市場變化,提出調整銷售計劃,但必須經甲方審查確認并加蓋公章方為有效。
10)乙方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銷售報表通過銷售總監報甲方協調人。
11)乙方負責甲方處理所承包銷售樓盤開發過程中的有關商品房銷售之事項。
12)乙方有責任為甲方保守經營活動中的商業機密,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透露、泄露銷售中的商業機密,如果發現此類事件,乙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13)乙方應妥善處理、解決銷售現場可能發生的突發性“非常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態。
14)乙方負責所有營銷人員的工資、交通、食宿之費用,并負責制定銷售傭金分配方案和銷售傭金的發放。
15)乙方應履行的其他責任。
五、銷售計劃
1.乙方提交的《樓盤營銷總體方案》應經乙方承包人簽字同意,并于本合同簽定日后15天內提交甲方蓋章確認。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樓盤營銷總體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的銷售目標和承包期限,研究制定樓盤銷售計劃。計劃內容應包括按時間進度完成的銷售面積和銷售總額。
六、銷售承包規定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該承包物業商業部分所有簽署的銷售合同都應由甲方確認為乙方的銷售業績。如甲方或由銷售部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員所介紹的客戶,由乙方按照銷售部之規定發放銷售傭金或獎金,原已簽合同不作為乙方的銷售業績。乙方代表甲方與客戶所簽定的《商品房認購書》作為甲方與客戶簽署正式《商品房銷售合同》的依據一經簽定正式《商品房銷售合同》和銀行按揭款到位,即代表甲方對成交物業予以確認,并同時作為乙方銷售業績的確認依據。客戶購置物業所交納的任何費用都應存入甲方指定的甲方帳戶。
七、銷售價格
1.依據《__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該承包物業商業部分平均銷售底價為20000元/平方米。乙方所制定的《商業銷售價格表》的商業部分平均價必須高于此平均底價。
2.銷售過程中乙方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價格水平,調整幅度須經甲方確定。經甲方審核確認的《商業銷售底價表》為乙方所執行銷售價格的底線,即在實際銷售中,所有面積的銷售價格必須高于此表中規定的相應底價。
八、承包銷售傭金
1.承包傭金提取原則
乙方按照經甲方審定的《樓盤營銷總體方案》按進度完成銷售任務,可按本原則規定由乙方提取承包傭金。承包傭金計算依據甲方確認之《商業銷售底價表》,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實際銷售價格高于銷售底價部分為溢價部分,乙方承包傭金即依據溢價部分收益狀況計算。
2.承包傭金提取率
乙方實際銷售價格高于《商業銷售底價表》規定的相應底價所產生的溢價部分收益,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按溢價部分收益的15%的比例提取承包傭金。
3.承包傭金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乙方銷售中產生的溢價部分收益金額計算應支付的實際承包傭金。乙方在每月5號前向甲方申請當月應支付的承包傭金,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申請后5日內向乙方結付,結付比例是實際應付承包傭金的20%。剩余80%的承包傭金作為傭金余額由甲方根椐乙方的銷售業績分階段向乙方結付。當月支付承包傭金主要支付銷售部的基本人員開支及辦公費用。
2)當乙方所完成銷售面積達到承包總面積的70%時,由乙方向甲方申請支付傭金余額。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申請后5日內向乙方結付,結付比例應不低于實際應付承包傭金額的50%。
3)當乙方所完成銷售面積達到承包總面積的80%時,由乙方向甲方申請支付剩余承包傭金余額。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申請后5日內向乙方結付,結付比例應不低于實際應付承包傭金額的70%。
4)當乙方在承包期內完成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任務后,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申請后20日內以客戶簽定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和銀行按揭款到位為依據與乙方結清所有承包傭金。
九、營銷策劃費
本合同簽定后15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主題商業策劃方案》,此方案包括如下幾部分:1商業招商方案。2商業經營主體推薦方案。3商業分區、主題劃分方案。4裝修要點,由甲方蓋章確認后實施。此方案的策劃費為30萬元,包含在營銷費用之中。
十、廣告傳播與推廣活動
1.甲方同意負擔(3500000)的營銷費用,包括廣告傳播與推廣活動費用,并根據乙方提交、甲方確認的《項目廣告和推廣月計劃表》及時、足額撥付。
2.根據本項目總體市場目標、營銷計劃和實際銷售狀況,由甲乙雙方共同擬訂廣告傳播策略與具體方案,甲方委托專業廣告公司完成。
3.乙方可根據銷售情況適時組織項目推廣活動,負責推廣活動的主題創意、方案策劃、費用預算與組織執行,執行方案應得到甲方批準認可,推廣活動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銷售面積超過50%時,甲方支付乙方墊付款。
4.乙方不得以廣告、推廣方案等未能得到甲方批準為理由,而要求甲方免除銷售進度緩慢的責任
十一、稅收支付
因該承包物業房屋買賣所產生的稅金及各項費用,甲乙雙方應根據各自責任,由雙方財務人員協調解決。
十二、違約責任及協議終止
1.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承包傭金和銷售傭金,每延遲一天,甲方應按應付金額的萬分之四承擔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支付,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其追索損失的權力銷售承包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2、在乙方正式承包期間,如因乙方原因連續3個月未能按銷售計劃完成銷售任務,則視為乙方的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承包資格。乙方獨自承擔在此期間所產生的銷售費用及廣告傳播與推廣活動費用,乙方同意補償甲方損失500萬元整,并承擔客戶索賠的損失。
2.3、自簽定合同之日起,如因非乙方的違約行為而甲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或因甲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或無法繼續履行,甲方同意補償乙方損失100萬元整。
十三、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可經過友好協商另行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合同書的效力、訂立、履行、解釋以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
2、合同書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書簽定后,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有關“不可抗力”條款中規定的事實產生,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十日內以文字信函遞送或傳真方式通知締約他方。同時應提供該項目所在地有關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并依據相關法律中有關“不可抗力”條款中規定的合同處置措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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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協議的變更
1、合同書之任一締約方如認為有必要變更本合同,應在取得他方一致同意后,以書面形式為之。
2、合同書只任一締約方認為本合同之履行已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七、協議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或代表授權人簽署、甲方加蓋公章后即成立。
十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