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轉讓協議書
代理合同轉讓協議書篇1
編號: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傳真: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甲方就項目名稱為(暫擬名稱)
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委托乙方代理專利申請工作,現就工作中有關事項責,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專利申報事項;
2)甲方應無保留地向專利代理人陳述該項專利申請案的真實情況,提供詳細的技術交底書、相關附圖和有關的資料及證明(包括經全體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委托書);或甲方的技術人員向代理人詳細介紹申請項目的技術內容,并交付必要的文字資料和圖式。
3)甲方的專利申請不應有弄虛作假或假冒他人技術等不正當行為,經發現和證實后,甲方應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代理費不與退還。
4)在專利申請審批期間發生發明人、申請人權利糾紛時,應按專利法及相關規定先自行協商或經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因此而發生的專利審批時限的延誤、終止,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5)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關系,所繳代理費不與退還。
6)甲方應派專人與乙方聯系及交接有關文件,如有人員或通訊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造成文件轉寄受阻或延誤期限,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7)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有關專利申請書面通知后,應在該書面通知所述期限內及時給乙方進一步作業的書面指示;否則,有此造成的失誤,有乙方承擔責任。
8)如因甲方過錯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所收費用不與退還。
9)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支付代理費,官費部分按中國專利局標準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代繳。
10)甲方授權乙方全權處理申請從始至取得專利證書階段中的事宜。
1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應自收到催款通知之日起三日內繳清全部費用,在此期限仍未繳清費用,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有關專利申請事項的委托,為甲方提供專利代理服務。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具體見雙方簽定的保密協議。
3)乙方指派相對穩定的專業對口的代理人專門負責甲方的專利申報項目。
4)乙方的代理工作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在甲方提供資料內容完整的情況下,外觀專利申請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遞件;新型專利申請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遞件;發明專利申請在10個工作日完成遞件(甲方核稿件時間,技術討論時間不計在內)。
5)乙方代理的申請案件,在遞交申請文件前,須經甲方確認后再提交。
6)乙方對已申報處在審查過程中的申請案有關事宜可以全權處理,但要及時向甲方征求意見及通告處理意見。因乙方工作失誤,專利申請的權利喪失,可彌補的,乙方應義務彌補;如不可彌補,乙方退回該申請案的代理費,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在完成代理遞件后,應將申請文件副本及請款單及時交與甲方;專利局文件應及時轉交甲方,交接必須有記錄。
8)乙方應自收到政府機構下達的與甲方有關的所有官方文件之日起一周內將文件轉寄給甲方。
9)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現有與甲方原委托業務有關的所有文件(包括復印件、圖表等)交還甲方。
10)乙方未履行應負義務,應與收到甲方責令改正的通知之日起五日內予以改正,乙方在此期限內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內退還已收取乙方的費用,逾期按銀行利率付息。
三、雙方約定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費用標準:
實用新型申請代理費¥1500元/件;
發明申請代理費¥3300元/件;
外觀申請代理費¥1000元/件;
實用新型及發明申請的超權項代理費為¥200元/項;
檢索代理費0元;
其中:超權項為超過10個權利要求后的項數。
除上述繳費用標準外,如涉及其它服務項目費用原則上按雙方議定標準執行。
涉及專利局官方費用的繳納,按照有關政府文件執行。
2)支付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轉來的申請文件(包括受理通知書)及繳款通知并核查無誤后,應按在三天內
支付費用;專利申請獲專利局授權后,甲方按上述“申請代理費”標準再向乙方支付20%的代理費,即300元,由甲方在接到授權通知后三日內支付。
專利年費、登記費、印刷費、印花稅等甲方應依照國家專利局的通知繳納。
四、其它事宜
1)乙方同意幫組甲方辦理專利申請費用的政府資助退費手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如在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雙方同意提交法院解決。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生效,至專利申請獲中國專利局授權通知、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視撤或被駁回之日終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署日期年月日簽署日期年月日
代理合同轉讓協議書篇2
乙方(受讓人):
甲、乙雙方為妥善解決業務代理問題,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如下業務轉讓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打理業務全部交給乙方行使,乙方根據本協議向乙方交付轉讓費用。
二、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并保證:
(1)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代理業務轉讓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將關于此業務的所有使用權利交于乙方使用(注:相關QQ帳號密碼、微信帳號密碼、淘寶帳號密碼、微博帳號密碼等),并在轉交后不再使用關于此業務的所有有關資料(注:同上)
(3)合同生效后甲方將所有與本業務有關的人員和交易程序介紹給乙方認識并熟悉。
(4)自簽合同后甲方不得干涉和影響乙方的業務進行,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相同業務。
2、乙方承諾并保證:合同生效時,乙方將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作為轉讓費用。
三、各方同意,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做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業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索賠等責任,違約方需向另一方做出雙倍的全面賠償。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代理合同轉讓協議書篇3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X代理權轉讓給乙方一事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1、甲方將其X在四川省自貢市(區縣市)代理權轉讓給乙方。
2、轉讓后,甲方不再享有X的代理權利、不再承擔代理義務;乙方在享受代理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代理義務。
3乙方支付轉讓費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X公司的代理權變更手續。
4、乙方受讓后,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轉讓本代理權。但乙方轉讓本代理權時必須經過甲方的書面許可,同時將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轉讓費的百分之支付給甲方。第三人必須再次與甲方簽訂代理轉讓合同,否則甲方不予配合辦理在X公司的代理權變更手續。
5、甲乙雙方特別約定,如乙方違背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甲方將享有直接通知X公司不予辦理從乙方到第三人的代理權變更手續的權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X公司的任何責任。
6、簽訂協議時,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元,完成在X公司的代理權變更手續后的當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讓方: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權授予范圍
《民法通則》第63條第2款和第64條第2款都規定代理人應當在代理權限內進行代理行為。代理只有在代理權權限范圍進行的民事活動,才能被看做是被代理人的行為,由被代理人承擔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
代理權限又稱代理權的范圍,是指代理人在何種范圍內為意思表示和受領意思表示,其效力及于被代理人。如前所述,代理權的發生,或基于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或基于法律的規定,或基于人民法院或者有關機關的指定。基于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的,代理權的范圍應依其意思表示范圍確定;基于法律規定的,代理權的范圍應依法律規定確定;基于人民法院或者有關機關指定的,代理權的范圍應依人民法院或者有關機關的制定確定。通說還認為,代理人還有權為保存行為、利用行為和改良行為。保存行為為維持財產現狀的行為。保存行為中,有屬于事實行為的,如代理人對于其管理的房屋自為修繕;也有屬于民事行為的,如因修繕房屋而與他人訂立合同。代理行為僅以民事行為為限,以保存為目的的事實行為,不適用代理的規定。對于利用行為及改良行為,代理人以不變更物或者權利性質為限。如代理人將金錢變為股票,就屬性質變更;但如代理人將金錢存入銀行而得利息,則屬對物的利用。前者,代理人無權為之;后者,代理人有權為之。
代理權授予方式
根據意思自治原則,代理權以何種方式授予,由當事人自行確定,民法通則第65條第1款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代理權的授予方式必須足以將代理權授予行為的意思向第三人表示清楚,法律特別規定以書面方式時,授權方式必須以授權書的形式為之,例如訴訟代理。在書面授權時,民法通則第65條第2款規定: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
代理權授予不明
代理權授予不明,如究竟是特別代理還是概括代理,是法律要特別規定的事項。中國民法通則第65條第3款規定: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對代理權授予不明的,在本人負擔責任外,代理人也要負補充連帶責任,顯然實行意思他治。
代理合同轉讓協議書篇4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使用權和代理權轉讓給乙方達成下列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位于_________的店鋪(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及在x區代理權轉讓給乙方使用。
二、轉讓后,甲方不再享有代理權利、不再承擔代理義務;乙方在享受代理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代理義務。
三、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人為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月租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履行該租賃合同,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甲方應保證租賃合同期滿后,租期按照原租賃合同順延年,并由乙方與店鋪產權人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甲方與店鋪產權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期滿后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四、轉讓后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全部歸乙方所有。
五、轉讓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六、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接手后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乙方有該店鋪合法的承租權及合法的代理權,并有權依法轉讓,若乙方未能得到該店鋪合法的承租權及合法的代理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給乙方全部裝讓費并按按轉讓費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該按時將裝讓的內容交付給乙方使用,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原因造成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轉讓協議書篇5
合同編號:
商標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江蘇盛達環保設備有限公司稅號:乙方(代理方):中國商標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列》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事項∕名稱
1、申請人名稱:江蘇盛達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2、甲方就“SUNDA”商標,第第7類類,涉及下列事項,委托乙方代理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局∕商評委”)提出申請(請在選擇項前打“√”):
商標注冊申請;□商標異議復審∕答辯;□商標異議∕答辯申請;□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商標轉讓申請;□撤銷注冊商標復審;□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注冊商標爭議∕答辯;□商標向外申請查詢□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商標設計其他
共計:1件。具體代理項目案件以委托書、申請書為準。
第二條、代理權限
乙方負責代理事項過程中的程序性事務,涉及到甲方權利的撤回、放棄、變更等實體性事務,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第三條、國家規費代理費及支付方式
1、合計1件,每件單價元,共計人民幣元,(大寫)貳仟元整。
2、甲方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上述辦理事項的所有國家規費與代理費(國家規費由乙方代收)匯入乙方如下指定帳戶:
戶名:中國商標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開戶行:招商銀行無錫錫惠支行帳號:
3、在商標相關業務案件的申請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請所需全部材料,并確定上述費用已交付后,開始申請程序。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如實、準確地向乙方說明委托代理事項的內容,并于年11月10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資料(請在選擇項前打“√“)。
申請人的委托書;申請人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個人身份的證明;□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其他相關證明或證據資料:由代理公司提供。
合同編號
2、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甲方有“申請人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郵箱”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未及時通知,乙方不承擔因上述變動而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3、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和咨詢本合同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對上述委托事項的有關內容、資料和信息負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義務,除已公開的,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蓋章材料后,并確定全部規費代理費用已支付后,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
3、乙方客觀、如實地告知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的程序風險,乙方接受本委托不視為就該代理事項的結果做出任何承諾。不予承擔代理事項的結果,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4、乙方根據事項內容有權選擇本合同的代理事項全部或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開展代理工作后,如果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撤消代理委托,應支付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支出的必要費用和代理報酬。
2、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項所需全部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七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事項代理完成后即終止。
甲方(簽章):
甲方(地址):
聯系電話:
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11月1日
乙方(簽章):
甲方(地址):無錫市中山路531號紅豆國際廣場10層
聯系電話:
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11月1日
代理合同轉讓協議書篇6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代理權轉讓給乙方一事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1、甲方將其在四川省自貢市(區縣市)代理權轉讓給乙方。
2、轉讓后,甲方不再享有代理權利、不再承擔代理義務;乙方在享受代理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代理義務。
3、乙方支付轉讓費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X公司的代理權變更手續。
4、乙方受讓后,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轉讓本代理權。但乙方轉讓本代理權時必須經過甲方的書面許可,同時將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轉讓費的百分之支付給甲方。第三人必須再次與甲方簽訂代理轉讓合同,否則甲方不予配合辦理在X公司的代理權變更手續。
5、甲乙雙方特別約定,如乙方違背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甲方將享有直接通知X公司不予辦理從乙方到第三人的代理權變更手續的權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X公司的任何責任。
6、簽訂協議時,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元,完成在X公司的代理權變更手續后的當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讓方: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合同轉讓協議書篇7
轉讓人:
受讓人:
轉讓人、受讓人經協商一致,對注冊商標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1、合同標的
類別:
2、權利義務
1)、注冊商標轉讓人保證是上述注冊商標的所有人;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轉讓人把注冊商標有關證件交給受讓人;由受讓人辦理有關注冊商標轉讓手續及繳納有關費用,經國家商標局核準后,該注冊商標權正式歸受讓人所有。
3)、轉讓費:
3、違約責任
1)、商標轉讓申請經國家商標局批準后,如轉讓人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并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注冊商標轉讓費用,轉讓人有權拒絕交付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人解除合同。
4、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轉讓人、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2)、按法律規定,注冊商標權轉讓經國家商標局核準后生效,但如果注冊商標轉讓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本合同自然失效;受讓人應把注冊商標有關證件退還給轉讓人,轉讓人應把受讓人支付轉讓人轉讓費:的有關費用由轉讓人、受讓人各負擔一半。
5、糾紛解決方式
首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一致,任一方均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一式四份,轉讓人、受讓人、代理人和國家商標局各一份。
轉讓人章戳(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郵編):受讓人章戳(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地址(郵編):退還給受讓人,辦理有關注冊商標轉讓手續所繳納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商標申請號/注冊號:商標名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電話:
代理合同轉讓協議書篇8
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設置及廣告代理權達成協議如下:
一、廣告位標的:
甲方與年月日與簽定廣告代理權協議(附協議書),設置消防機臺,甲方將上述廣告代理權及設備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金額:
本協議項下的廣告位代理權轉讓總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四、雙方責任:
1、甲方須將本協議附件(消防機設置及廣告代理權協議書)內所涉及權力100%轉讓給乙方,包括該代理權項下的所有附帶權益權利,且上述權力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2、乙方支付轉讓費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公司的代理權變更手續。
3、方進行日常管理維護,享有全部廣告收益。
4、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不采取一切必要的不就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其他本協議無規定的任何事由出現,當事力應視為經營風險,均不負責。
五、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附件等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出讓方: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