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貿易合同
關于貿易合同篇1
甲方因生產需要,招用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_月。試用期內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產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工資、獎金、津貼制度,確定乙方勞動報酬形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經協商擬支付乙方:_________。并根據乙方完成生產任務情況,以及本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和物價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勞動報酬,改善乙方的生活福利待遇。
四、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產生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雙方認為需要訂明的其他事項
六、甲乙雙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根據本單位生產需要安排和適當調整乙方生產任務;
2.依據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乙方行為規范,并監督其實施;
3.對違反本單位規章的乙方依法給予處罰;
4.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乙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依法享有政治權利,學習政治文化和業務技術,參加甲方組織的專業技術培訓;
2.在國家規定的安全和衛生標準條件下從事勞動,用人單位勞動條件惡劣,嚴重違反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乙方可以拒絕履行本合同;
3.按照個人的能力以及勞動的數量、質量領取勞動報酬;
4.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參加黨、團、工會組織以及參軍等;
5.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安全生產等教育和技術業務培訓;
2.根據法律、法規以及集體勞動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
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自覺地進行工作,努力完成生產任務;
2.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保守本單位生產或業務秘密;
3.嚴格按照生產規程和安全規程進行生產;
4.愛護設備和工具,并對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進行必要的維護與保養。
七、甲方在合同期間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應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八、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和女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傷亡等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執行。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解除合同的,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甲乙雙方情況的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乙方被勞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通過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調解,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當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關于貿易合同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小時)(_____________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有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日前支付工資。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六)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八)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關于貿易合同篇3
1.乙方負責與國外供貨商聯絡,確定貨物的規格、質量、數量和價格條件;
2.承擔進出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銀行費用、換單費、保險費、報關報檢費、檢驗檢疫費、運輸費、倉儲費等),將上述款項直接支付給相關收款單位或交給第三方代付;
3.乙方應在接到關稅和海關代征增值稅稅票后按時向代收銀行繳納稅款;
4.如代理進出口商品屬免稅、許可證商品,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手續或證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擔;
5.守法經營,不偽報、不滿報,單單相符、單貨相符、如實申報、提供貨物的真實情況,對于偽報商品名稱、夾帶走私物品、高值低報、少報通關數量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四、在貿易合同執行中,如因國外客戶或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違反合同致使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甲方不承擔責任,因甲方代理行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除外。
五、甲方在執行本協議中,對于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刑事等糾紛,甲方不負連帶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適用《對外貿易代理制暫行規定》,《對外貿易法》作為本協議的準據法。
七、若甲乙雙方發生爭執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甲方據以審批、核算、對外付匯等。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關于貿易合同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情況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試用期一個月,合格后錄用。
三、工作崗位和內容
乙方同志根據甲方的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據本礦的實際情況,制定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科學合理安排工作任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產量,質量和工作任務。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天,計件工資以當月的核定標準額為準,甲方每月月底前算清乙方當月工資,為保證安全持續生產,乙方同意抵押三個月工資,之后逐月發放當月工資,到年底放假之前全部結清當年工資。
五、勞動紀律
入礦工人必須接受三天以上的安全技術培訓,必須具備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健康證明,必須認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聽從指揮,愛崗敬業,認真工作,對違反礦規者,依據相關制度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六、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無條件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本工種的操作規程,熟悉和掌握本工種的安全生產技能,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違規操作,心存僥幸,冒險作業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于貿易合同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現居住地: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起。試用期滿,甲方正式聘用乙方。
第二條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與服務期相一致。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三條甲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培訓考核及績效考核情況,參照乙方的專業知識、經驗、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四條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經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第五條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確定平均每周工作5天,(40小時)。
第七條如由于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加班時,在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乙方必須配合。但是甲方要付相應的加班費,或是以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第八條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所有法定節假日。乙方病假、事假需按甲方規定申請辦理請假手續,方可離開。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甲方確定為乙方按月發放每月工資元
第十條甲方確定的發薪日期為下一個月的5日,如遇發薪日為節假日,甲方將順延到最接近的一個工作日發薪。
五、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第十一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內;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機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因乙方違反"員工規章制度"規定,根據該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乙方因病和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勝任其他指定工作的;
6、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和生產計劃發生變化而人員有多余;
7、甲方宣布解散或經營期滿。
第十二條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勞動法所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因工傷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喪失勞動能力;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超過30日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自行解除:
1、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五條若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除按第五章第十四條第1、2、3款可即行解除本合同之外,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六條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接受培訓(含省內、外實習培訓),需要延長合同期限或另作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另簽協議。如乙方受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及培訓結束后工作不滿一年的,因乙方個人情況被辭退或自行離職,乙方應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除非雙方另有書面協議。
六、保密規定
第十七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由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業務合作關系是甲方的重要財產之一。所以,無論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商業機密包括但不僅限于甲方經營的情況、價格信息、客戶資料等公司信息。甲方全職及兼職人員的聯系名單、市場開發方法及技巧、策略構思、財務、技術、人事、工資、獎金等資料信息。若乙方要求解除本勞動合同,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約提前通知期為25個工作日,在此期間,甲方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下信息不屬于甲方的商業機密:
1、乙方從甲方獲得信息時,甲方已通過合法途徑擁有了這些信息并應出示文件或其他證據加以證明;
2、乙方從甲方獲得信息時,該信息已能從公開場合中獲取。
第十九條乙方若出現以下五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將視為乙方對甲方存在泄密行為:
1、乙方在本合同期內,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或在本合同期內以全職或兼職的形式受雇于部分或全部經營業務與甲方類似或相同的個人、公司或企業。
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后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正式許可,將甲方的商業機密以任何方式、任何目的泄露或出售給甲方內部不應涉及該商業機密的其他人員或任何第三方。
3、甲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后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正式許可,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與曾跟甲方了生過業務聯系的任何客戶聯系,以提供與甲方類似或相同的服務來承攬業務或誘使甲方的客戶脫離甲方(承攬業務包括任何一種主動的或應對方要求的表明愿意向曾與發生過業務聯系的任何客戶甲方類似或相同服務的行為,如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
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后,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復制、記錄任何在其被雇傭期內接觸到的本公司的商業機密。
5、在雇傭關系結束后(包括乙方離職和辭職后),乙方在三日內尚未將其所保管的任何公司財產返回給甲方。
第二十條一旦乙方發生泄密行為時,乙方同意:(1)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即承擔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律師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2)由甲方追繳乙方因違反本章條款所獲得的收入;(3)并向甲方支付罰金一萬元人民幣。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規程。若由乙方違反某項規定或其工作失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費用由非違約方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而定。如果由于乙方的違紀,甲方對乙方作出開除、除名、辭退等導致雙方勞動關系消滅的處理,屬于乙方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期內為甲方服務,若乙方在服務期內未經甲方許可,自行辭職或離職,或由于乙方符合第五章第十四條第1、2、3、4、5款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工資作為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壹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當乙方在甲方工作滿壹年但不滿貳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當乙方在甲方工作滿貳年但不滿叁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上述違約金須在乙方書面提交、離職或被辭退后的一周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只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違約金后,甲方才能開始辦理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的,按下列勞動爭議程序處理:
1、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不服仲裁裁決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九、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聲明,對《勞動合同》內容已完全明白了解,同意遵守《勞動合同》及公司規章制度的全部規定。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通過協商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調整或補充,甲乙雙方同意并遵守修改、調整或補充后的新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提出更改合同條款,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方為有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關于貿易合同篇6
銷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甲、乙雙方長期、穩定、互惠的貿易合作關系,本著等價有償、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規定,達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采購計劃
乙方向甲方分批次采購肉類產品,乙方就每一批次以交易清單的形式與甲方約定具體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和方法、交貨期限、交貨地點、運輸方式等條款。該等條款一經雙方約定,具有本合同同等約束力。
二、定價原則
甲方向乙方銷售的肉類產品,其定價以市場價格為基本原則。具體執行時,由甲方結合地區市場、批量、付款條件等確定銷售價格。同等條件下,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價格或條件不應偏離其提供給第三人同樣貨物的價格或條件。
三、結算方式
按雙方合作經營肉類產品操作流程執行:
1)甲方貨款乙方必須當天給予全部結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如乙方未向甲方結清當天金額,視乙方違約,違約金按當天貨款的3%的滯納金賠付。
2)在乙方違約的前提下,甲方有權處理第二天的貨款結算方式。
四、品質擔保
1、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的肉類產品符合乙方在各批次清單里所載明的各項要求。
2、如甲方所交貨物規格、數量、品質要求不符合規定或約定,但乙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乙方不能利用,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如因肉類產品存在品質缺陷導致乙方受損的,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甲方支付的肉類產品的規格、數量、品質要求不符合規定或約定,由甲方承擔應有責任。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封鎖、沖突、叛亂、內亂、騷動、政府對鋁行業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人們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因素。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當事人雙方應本著誠信、互惠互利、按時、按質、按量共同完成本合同項下交易,若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本批次清單規定的進貨數量,超期 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就其本批次清單未完成部分貨物總值支付 %的違約金(乙方可直接在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中扣除),并有權取消該批清單余下的供貨量。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支付款項的,就其未支付部分,甲方有權收取 %的滯納金。具體清單中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因違反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違反合同或違反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其它約定造成對方實質上的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地賠償責任。
3、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變更后的合同需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1、繼續履行本合同將導致甲方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時;
2、甲方生產的各種品種規格的肉類產品均無法滿足乙方的實際生產經營,合同已無履行必要;
3、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書面同意。
八、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及其項下各批次清單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如本合同及其項下各批次清單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杭州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2、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其它約定與本合同效力一致,但其它約定的有效期不超過
本合同的有效期。
3、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有其它后續附加條款及后續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對方索要其它費用(現甲乙雙方無任何費用),乙方需足額付款與甲方,不得添加其它費用(如每頭白條費用等)。乙方需協助甲方報驗,所需乙方能提供的一切證件。不得用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絕,乙方須向甲方開取甲方所需的分銷憑證。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貿易合同篇7
第一條加工成品
1.加工成品名稱為:
2.加工成品規格為:
3.加工成品數量為: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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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寫明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為保存,作為驗收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提供的辦法、規格、數量、質量、期限
1.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時間為:——————
2.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數量是:——————消耗定額為:——————
3.定作入支付原材料的質量是:——————規格為——————
4.承攬人對原材料的檢驗期限是——————,承攬人如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
5.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變更,不得偷工減料。
6.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計算,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辦法、期限及保密條款
1.技術資料、圖紙由——————一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期限為:——。
3.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在——————(日/月)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
4.保密要求:————————(承攬人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合同即應寫明,承攬人應嚴格遵守保密的約定,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復制品。)
5.定作人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報酬承攬人按合同有關要求交付全部定作物,定作人付給承攬人價款(或酬金)——元。
(價款或酬金,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
2.驗收期限為:①定作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②驗收前承攬人應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3.保證期限為: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由雙方協商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以外,定作物成品由承攬人負責修復或退換。
4.雙方當事人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為:——————。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雙方不同意以上計算方式,可以另行約定。)
2.交貨地點:——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包裝定作物的材料為:
2.包裝定作物的方法為:
3.包裝定作物的標準和要求為:
4.包裝定作物的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方式與費用負擔
1.本次加工承攬中,采取
2.本次加工承攬中發生的運輸費用由————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與期限
1.定作人應在承攬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定作物——日內,進行結算。
2.定作人采用——————(寫明是現金結算,還是轉賬結算,還是銀行匯款結算)作為結算方式。
第十一條定金與預付款
1.承攬人要求定作人支付定金——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人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攬人給付預付款——元。承攬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額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承攬人的違約責任
1.承攬人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任務,定作人同意利用的,應按質量論價;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攬人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定作物經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2.交貨時間到期,承攬人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攬人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定作人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3.承攬人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人應支付給定作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的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4.承攬人逾期交付定作物,應向定作人償付違約金——元;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暫不接收。
5.承攬人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的價款總額的——%(一般為10%~30%)或酬金總額的——%(一般為20%~60%)的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人代保管時,承攬人應支付定作人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保養費等。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人,承攬人除應負責運到正確指定地點或接收入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由承攬人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承攬人應償付定作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9.承攬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辦法與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承攬人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按定作人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人的違約責任
1.定作人中途變更定作物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2.定作人中途終止合同,應償付承攬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一般為20%~60%)的違約金。
3.定作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或未完成必要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定作人應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攬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人應償付承攬人停工待料損失。
4.定作人逾期領取定作物的,應支付違約金——元,還承擔承攬人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保養費。定作人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人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費、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人;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費、保養費時,定作人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定作人應賠償承攬人損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向承攬人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償付違約金。
6.定作人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的,應當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定作人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人,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限期間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人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履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毀損、滅失的,承攬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之后,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定作物毀損、滅失的,若是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導致承攬人逾期交付,則定作人承擔責任,否則,由承攬人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注意,如達不成仲裁協議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變更與解除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攬人各執一份。
定作人:(簽章)
地址:
承攬人:(簽章)
地址:
簽訂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