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轉讓合同協議書
礦山轉讓合同協議書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本著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則,現就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愿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等有關事宜特與乙方簽訂以下合同。
一、轉讓內容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該一部礦山及公司企業;礦山范圍坐標及面積以采礦證上為準。
二、轉讓費: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一次性轉讓費為元人民幣;此轉讓費價格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堅決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借口和條件再隨意加價等;乙方把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的轉讓費在第一次按合同約定的數支付給甲方后,此時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后再沒有任何一點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采礦證礦山從此之后乙方占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采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以后該公司企業及該礦山再生產、開采、轉讓、合作、承包、加工、銷售等過程中,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再參與、過問、干涉、設阻、鬧事、索款、欺詐等。
三、付款辦法:
元整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過戶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執照于過年前交給乙方后,乙方再支付給甲方元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國土資源局把采礦證上的法人過戶、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后,乙方把剩余的人民幣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工商局、國土資源局的過戶、變更法人由甲方負責協助辦理,費用自負。
2、礦山開始時的外圍村民關系由甲方協助解決。
3、上合同簽字之日甲方必須把該礦山及公司企業所有的證件、資料、報告、圖紙原件及公章、占地、占坡、修路、架電、用水合同及廠房、機械設備、廠房鑰匙等全部移交給乙方,歸乙所有。
4、甲方的全權代理委托書及所有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隱瞞、欺詐行為。
5、乙方第一次支付給甲方轉讓費后,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采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后堅決不得再與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礦山及公司企業的轉讓、退股、合作、甲、乙雙方人合同簽訂后當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生產、銷售等有關事宜。
6、礦山以前甲方生產購買的空壓機、全部廠房、未銷售的礦石板材礦山現在有的所有機械設備、物品等現在全部歸乙方所有。
7、甲方必須在一周之內把原來生產開礦所有的人趕快讓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立即處理、清還,以保證礦山生產的暢通無阻,順利有序進行。
8、甲方礦山、公司及甲方股東、全權代理委托人之間堅決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債權債務糾紛等,乙方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全權代理委托人之后,甲方全權代理委托人必須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礦山法人代表本人。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2、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做好開工生產前的所有協調工作,以確保乙方開礦生產的順利性、持續性、無阻性。
3、辦理恢復與治理方案和安全評估報告及采礦設計的資料證件由乙方負責承擔。
4、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從合同簽字之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由甲方全權負責承擔,以后礦山在生產等過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礦山無法正常順利生產等,一切責任后果和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權負責承擔。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條或銀行打款單為依據。
六、違約責任:
以上合同條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違約其中一條款,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全部歸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動放棄對待外甲方還必須按乙方支付給的轉讓的兩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金,若乙方違約,乙方支付的轉讓退股費甲方不予退還。
七、此合同未盡事宜,待時協商解決。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鑒證人各執一份。
九、此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一切法律效力并與公證處公證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轉讓合同協議書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鳳凰縣吉信鎮老家田方解石礦、鳳凰縣吉信鎮巖口村方解石礦。
第1.2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證機關:鳳凰縣國土資源局。
第1.4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地理座標:見采礦證(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面積是:鳳凰縣吉信鎮老家田方解石礦0.0714平方公里、鳳凰縣吉信鎮巖口方解石礦0.0211平方公里。
第1.6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叁年。
第1.7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權屬情況:私營獨資企業。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鳳凰縣國土資源局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該采礦權轉讓金總價款為:壹佰壹拾伍萬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叁日內,乙方以轉帳方式向甲方繳付壹拾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甲方的采礦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在全部完成與乙方的過戶手續交接后當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采礦權轉讓金壹佰零伍萬元。由乙方承擔采礦權轉讓及辦理過戶手續的全部相關費用。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中國建設銀行慈利縣分行,帳號為43406。
第2.5條礦山及采礦權轉讓給乙方后,因甲方以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違約金50萬元。第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4.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4.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附則
第5.1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5.2條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鳳凰縣國土資源局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轉讓合同協議書篇3
本股權轉讓合同由以下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于年8月14日在沈陽簽署。
合同雙方: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受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鑒于:
1.______公司是一家于年___月日在______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___”),注冊號為: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經營范圍為: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2.出讓方在簽訂合同之日為___的合法股東,其出資額為___元,占注冊資本總額的%。
3.現出讓方與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同意出讓方將其所擁有的的%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而簽署本《股權轉讓合同》。
定義: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外,本合同中詞語及名稱的定義及含義以下列解釋為準:
1.股權:出讓方因其繳付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并具有公司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中國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任何和所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于公司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合同生效日: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在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日期。
3.合同簽署之日:指合同雙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蓋公章、本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
4.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5.合同標的:指出讓方所持有的公司的___%股權。
6.法律、法規:于本合同生效日及之前頒布并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各部門頒布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章、辦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規范性文件。
第一章股權的轉讓
1.1合同標的
出讓方將其所持有的公司___%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1.2轉讓基準日
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為___年月日。
1.3轉讓價款
本合同標的為注冊股本按1:1轉讓,轉讓總價款為___元(大寫:整)。該股權轉讓價值與相應的企業資產價值對等,以資產及股權對待價值評估報告為轉讓的價值依據。如企業資產價值超過注冊資本價值,對超出股權價值部分,由受讓方向出讓方補償投資價值。
1.4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后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開具發票,并將該發票送達受讓方。
1.5稅費承擔
本次股權轉讓依照法律規定應該交納的稅費由方承擔。(營、城、教、個人所得費等)
第二章聲明和保證
2.1出讓方向受讓方聲明和保證:
2.1.1出讓方為出讓企業股權的唯一合法擁有者,其享有對出讓股權的完全處分權。
2.1.2本合同簽署日前之任何時候,出讓方未與任何第三方設定對本合同轉讓股權的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如出讓方隱瞞了本條款約定的任何事項,都構成合同欺詐并愿意承擔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責任和賠償義務。
2.1.3本合同簽署之后,出讓方保證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涉及有關本合同轉讓股權處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部分權利。
2.1.4在本合同簽署日前及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本合同轉讓的股權,不會因出讓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該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對本合同標的采取凍結措施等。如發生此條款約定的情形,由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2.1.5出讓方保證本合同向受讓方轉讓的股權已征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轉讓方出讓的個人在企業全部股權,必須提交家庭財產共有人同意轉讓的承諾書或聲明,并提交財產共有人的身份證明。
7.5在本合同生效后個月內出讓方未能協助受讓方共同完成股權轉讓及探礦手續變更的全部法律手續,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見7.1約定)。
7.6根據本協議第3.5條規定,企業所負債務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截止日期的債務為準。并按5.1.2條約定執行。
如有遺漏負債,按3.5條規定執行。如屬于出讓方隱瞞的債務,按照7.2條約定執行
第八章其他
8.1合同修訂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內容,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陳述和協議,并取代雙方于合同簽字日前就本合同項下的內容所作的任何口頭或者書面的陳述、保證、諒解及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本合同中未訂明的任何陳述或承諾不屬于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4通知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以書寫,并以郵寄、圖文傳真或者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通知到達收件方的聯系地址方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使用圖文傳真時,收到傳真機發出的確認信息后,視為送達。
8.5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合同簽訂地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公司的審計報告;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公司資產負債表;公司的采礦權許可證復印件及地理位置圖。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交有關機關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出讓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年月日
礦山轉讓合同協議書篇4
出讓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為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下東村獨田小組。東:山約坡單腰進小橫路下梁子到兩交水;南:兩交水順楊柳凹對小梁子單腰楠木樹樁轉窩子上三鍋腔Y口;西:三鍋腔順總梁子到深溝交路口;北:深溝叉路口順窩子下楊柳凹上梁子到李連九墳順梁子下山約坡單腰。面積為35.8畝,林權證號為潞林證子()第5114號0533103010902GDYMSY01008.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后,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采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著于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為35年,自年1月1日起至年1月1日止。
4、本協議自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后,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并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并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礦山轉讓合同協議書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為x公司(下稱目標公司)位股東,合計持有目標公司95%的股權,其中先生持有目標公司40%的股權,先生持有目標公司30%的股權,先生持有目標公司25%的股權。目標公司另外5%的股權為先生持有。
(2)目標公司合法享有x平方公里的采礦權,采礦權證情況如下:采礦許可證證號:
采礦權人:x有限公司。
有效期限:x年,自x年x月至x年__月。
開采礦種:礦。
開采方式:地下開采。
生產規模:萬噸/年。
礦區面積:x平方公里。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點號x坐標Y坐標
開采深度:由x米至x米標高,共有x個拐點圈定。
發證機關:x省國土資源廳
(3)甲方歷年投資及目標公司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目標公司名下礦山現有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探礦工程等形成的全部固定資產、占有的土地、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轉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95%股權(及目標公司所合法享有的x平方公里的礦山采礦權)與乙方達成以下股權轉讓協議書,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目標公司目標公司股權轉讓:
甲方三位股東分別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出讓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具體比例為:
(1)先生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
(2)先生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
(3)先生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
第二條陳述與保證
2.1為本協議之目的,甲方向乙方作出聲明與保證如下:
2.1.1在本協議簽署時,甲方未對目標公司中的股權對外設置任何質押或因此從中獲得貸款;
2.1.2在本協議簽署時,甲方在目標公司中的股權、以及目標公司的任何資產未被國家司法機關采取任何形式的查封、凍結等措施,也沒有任何訴訟、仲裁事項;
2.1.3在本協議簽署后,甲方保證不將目標公司的股權質押給任何第三方,不將目標公司的資產抵押給任何第三方,也不以任何形式將目標公司的資產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如遇重大訴訟、仲裁應及時通知乙方。
2.2為本協議之目的,乙方向甲方作出聲明與保證如下:
2.2.1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在的獨立的企業法人,有義務及能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依法有權受讓甲方在目標公司中的股權;
2.2.2乙方保證支付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款且該資金來源是合法的;
2.2.3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和履行過程中,能夠承擔本協議中的所有義務及法律責任。
2.3本協議各方當事人保證上述其各自做出的陳述和保證是真實、自愿的。
第三條轉讓價款與款項支付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讓的目標公司合計股權價格為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萬元),其中先生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價格為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萬元),先生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價格為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萬元),先生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價格為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萬元)。
3.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目標公司開立銀行資金共管賬戶以收取和支付上述款項,并同意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x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向前述銀行資金共管賬戶支付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元)作為保證金。在乙方保證金到位后甲方全力配合乙方開始各項盡職調查工作并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完整有效文件資料,同時目標公司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所有開戶銀行預留印鑒所涉私人名章及銀行支付密碼器、網銀UKEY及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附件中列入資產清單范圍內的目標公司所有的資產應即刻進入雙方共管狀態。
3.2于下列事項完成后x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萬元)。
3.2.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即以相關法律、法規和財稅制度為依據著手規范和完善目標公司的賬務處理,聘請具有資質的會計師(稅務師)事務所擔任目標公司進行前述賬務處理的財務顧問,在所有賬務處理完成并經乙方書面認可后由上述具有資質的會計師(稅務師)事務所出具專項審計報告作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甲方承諾專項審計報告中體現的目標公司的各項負債實際應為零。甲乙雙方確認前述建賬和賬務處理的責任由方承擔,方同意承擔與之相關的稅費。
3.2.2在甲方全面進行公司交底和技術交底的前提下,乙方完成盡職調查報告并取得所需的所有文件資料,前述資料同時作為本協議附件。
3.3在乙方完成本協議3.2款約定的相關付款義務的當日即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辦理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工商變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手續,在相關股權轉讓工商變更手續完成后x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人民幣x萬元整﹝人民幣x元)。同時原處于共管狀態的目標公司的各類印章及資產轉由乙方單獨管理。
3.4余款人民幣x元整(人民幣x元)在目標公司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完成后的x個工作日內由乙方支付。
第四條債務的承擔
甲方承諾并保證目標公司無任何實際債務及任何隱性債務,包括但不限于
4.1目標公司對內對外已存在合同、協議中屬于目標公司應盡義務而使目標公
4.2目標公司已取得的各項權利證書應具有完整的權利,不存在任何的瑕疵和
4.3目標公司不存在其它任何重大未知的負債、或有負債、訴訟、仲裁、行政
第五條稅費的承擔
5.1甲乙雙方同意,因本協議的履行所發生的稅費由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目標公司經營及利潤分配過程中的相關稅費由目標公司承擔。
5.2在甲方及目標公司完成本協議3.1.1款中所涉相關賬務處理并甲乙雙方完成本協議3.2款中約定的相關股權轉讓工商變更手續完成之前目標公司已存在的事實而給目標公司帶來的稅務問題所致的損失,不論任何原因,由甲方承擔并給予目標公司全額補償。乙方有權從甲方應得股權轉讓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6.1甲方保證已通過必要的行政申報和審批,完全具有與乙方訂立并履行本協議的權力。訂立本協議不會導致甲方違反任何對甲方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法規、合同、協議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6.2本協議項下全部的采礦權,包含目標公司所屬礦山現有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探礦工程等全部固定資產形成凈資產全部為甲方及目標公司合法所有,并享有完全及獨立的占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且未曾在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設定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其他性質之權利限制,包括但不僅限于擔保、訴訟、仲裁、行政或司法處罰、行政或司法強制、權屬爭議、權利主張等;承擔處理完成該企業擁有采礦權期間相關訴訟法律事項、處理完成施工合同、各項與本企業相關合同法律事項;負責處理完成本企業債務與或有負債。
6.3本協議項下股權之轉讓,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甲方完全具備將之作價出資和轉讓的條件,可以依法轉讓;在股權轉讓完成以前,辦理完畢因股權轉讓所需的全部評估、申請、備案及審批等手續。采取合理及必要的措施保持采礦權的合法、有效延續,相關礦權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6.4提供全部采礦權有關的文件資料,包括但不局限于采礦權證、地質資料、試驗資料、分析資料、科研資料、設備技術資料、法律文件等給乙方。對變更設計工程應提供變更設計文件(指設計院文件),并與采礦設計一起由甲方組織技術交底。上述全部甲方及目標公司所擁有(土地)、占有的建筑物、礦山井巷工程、選礦廠、尾礦庫、構筑物等資產均作為股權轉讓標的的組成部分給乙方。為乙方現場考察與盡職調查提供必要條件和幫助。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文件均客觀、真實、完整,不存在任何的隱瞞和欺詐。
6.5在本協議生效履行期間,甲方不得自行對目標公司x平方公里的礦山進行開采,不得以目標公司、全部或部分采礦權為標的與他人簽署任何的轉讓、合作協議,亦不得對全部或部分的采礦權作出質押、抵押、托管等處分措施,不得對已提交給乙方的屬于資產清單內的任何資產作出任何的處分。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乙方的義務
7.1乙方保證其已通過必要的公司內部授權,完全具有與甲方訂立并履行本協議的權力。訂立并履行本協議不會導致乙方違反任何對乙方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法規、合同、協議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7.2乙方保證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及時、足額地向甲方支付各期轉讓價款。
第八條本協議解除與違約責任
8.1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義務或違反于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與保證,均視為違約行為。如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協議守約方可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8.2若單純因甲方或目標公司的原因(可能存在安全生產訴訟、仲裁、行政或司法處罰、行政或司法強制、權屬爭議、權利主張等、債權債務與或有負債)而不能將目標公司股權變更登記至乙方名下,在此情形下,乙方給予甲方20個工作日的寬限期,如寬限期屆滿,相關股權仍未能轉移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返還乙方已付轉讓價款,并按本協議約定的轉讓總價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違本約定乙方相應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8.3若本協議項下之股權因國家或地方政策和其他非甲方原因不能轉讓,致使本協議項下合作目的不能實現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各方均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即時返還乙方已付轉讓價款。
8.4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無法履行本協議的,不視為違約,并可以免除相關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將經有權機關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證明提供給協議對方。
第九條爭議解決和法律適用
9.1對本協議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相關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2本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條協議的成立和生效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成立并生效。如果股權轉受讓之工商管理登記機關要求各方對本協議或對與股權轉讓有關的其他文件進行修改,則各方應當在不違反本協議原則和目的的前提下,根據工商管理登記機關的要求對有關的文件進行修改或按登記機關要求的格式文件提交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第十一條其他
11.1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唆使或促使任何第三方與其達成與本協議類似的交易,如收到類似的查詢或要約,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停止繼續與這些第三方接觸。
11.2本協議的條款和已簽定本協議的信息屬于保密信息,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條款及已簽定了本協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有需要知道并同意遵守本保密義務的專業顧問披露本協議的條款和存在,或提交給任何相關審批或監管部門。
11.3目標公司原股東、法定代表人先生自目標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持有和管理公章,其自愿為目標公司公章的保管和使用中可能給目標公司帶來的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法律和稅務責任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并提供其剩余的目標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擔保并辦理相關質押手續。若因此而給目標公司及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從先生應得股權轉讓款中扣除或向其追索。
11.4先生持有目標公司股權,其對甲乙雙方的股權轉受讓的商務談判和本協議的內容完全知情和理解,自愿放棄其作為目標公司原股東在本次股權轉受讓協議中所享有的優先受讓權。
11.5本協議壹式伍份,由甲方位股東、x公司及目標公司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轉讓合同協議書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2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證機關: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地理坐標(附礦區照片)。
第1.3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面積是平方公里。
第1.4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5條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權屬情況全權轉讓。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的合同后生效。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該采礦權轉讓金為總價款為萬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乙方須以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共計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礦山位置、面積: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礦山位置在織金縣,面積為平方公里,以國土資源圖為準。
第四條當事人雙方在平等資源的基礎上商定下列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4.1條甲方要盡到不非法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在正常開采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4.2條乙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可將礦產使用權作合作聯營,抵押融資,出讓,變賣。
第4.3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決定組織生產、經營,自主處理產品,銷售的權利。
第4.4條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繳付合同約定外費用;
第4.5條乙方建場時,就按程序向相關部門辦理手續,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5.1條道路、電路、設備的安裝維護及使用道路用原村道路,但要進行擴修的地段由甲方與當地村民協商。
第5.3條現有設備、廠房、場地及所有機具歸乙方所有。第5.3條生產、生活用水由甲方協調供給。
第5.4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到工商、稅務、國土等單位變更名稱。
第5.5條甲方合同前所有欠款由甲方自行負責,所有與村民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此合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視為有效。甲、乙雙方違反此合同所約定條款視為違約,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陸拾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訂立、效力、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關部門調處,無法調解雙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簽章后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合同未盡事宜,以后由雙方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