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轉讓簡單合同
合同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并且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寫好林權轉讓簡單合同有什么技巧?這里給大家整理林權轉讓簡單合同,方便大家學習。
林權轉讓簡單合同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由甲方與三個合作經營。公司注冊資本金人民幣萬元,甲方占其公司股份,甲方愿將其股份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并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占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人民幣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的股權以人民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轉讓款以銀行轉賬或現金方式分次付清給甲方。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乙方承認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且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公司的股東,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司存檔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并由各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權轉讓簡單合同篇2
轉讓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林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山場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山場隸屬(集體組織)_,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東:
南:
西:
北:
總面積約__畝,林種_林_,樹種__樹_,苗木約_株。原林權證登記號為:
第三條林權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_日至__年_12_月_31_日止。
第四條轉讓金
林地使用期限內轉讓金額人民幣元整
(¥。00__)。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轉讓金。
第五條轉讓金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將轉讓款于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日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對本合同山場的苗木進行為期一年(即年度)的護理,以使苗出荒。
1、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提供有效的轉讓文書(如有)。
2、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或辦理)登記手續。
3、甲方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4、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山場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禁止在造林山場內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權和經營權。
2、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現有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享有充分使用權,乙方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林業輔助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2、以營林為主,不得任意改變林地用途(確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該轉讓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著物補償、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國家補償規定協商解決)。
3、在使用期內,乙方若進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體為乙方,造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項目造林,其相關補助按項目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的_%_(即人民幣元整)的違約金。若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進行賠償,其中乙方損失計
算方法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合同項下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預期收益。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本合同由雙方協商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執。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見證機構(簽章):
年月日
林權轉讓簡單合同篇3
轉讓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林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山場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山場隸屬(集體組織)_,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東:
南:
西:
北:
總面積約__畝,林種_林_,樹種__樹_,苗木約_株。原林權證登記號為:
第三條林權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_日至__年_12_月_31_日止。
第四條轉讓金
林地使用期限內轉讓金額人民幣元整
(¥。00__)。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轉讓金。
第五條轉讓金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將轉讓款于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日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對本合同山場的苗木進行為期一年(即年度)的護理,以使苗出荒。
1、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提供有效的轉讓文書(如有)。
2、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或辦理)登記手續。
3、甲方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4、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山場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禁止在造林山場內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權和經營權。
2、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現有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享有充分使用權,乙方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林業輔助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2、以營林為主,不得任意改變林地用途(確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該轉讓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著物補償、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國家補償規定協商解決)。
3、在使用期內,乙方若進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體為乙方,造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項目造林,其相關補助按項目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的_%_(即人民幣元整)的違約金。若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進行賠償,其中乙方損失計
算方法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合同項下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預期收益。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本合同由雙方協商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執。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見證機構(簽章):
年月日
林權轉讓簡單合同篇4
轉讓方(甲方):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
2、轉讓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元/畝,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簡單合同篇5
甲方(轉出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入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林地流轉(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為,維護林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___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___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___(承包再流轉形式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租賃、抵押、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形式出資或條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的方式,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流轉期限共___年,流轉給乙方用于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___。
第二條林地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林地流轉價款采取以下第___方式支付,如需具體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作補充約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___為___元,面積___畝,共計為___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轉讓的,按每年每畝___元,共計___元,支付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___期,每期___年,每
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___%。合同生效后___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___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___元,共___元。以后每___年于當年___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
作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后___天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地
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
2.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后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4.提供所流轉林地范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流轉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臵丟荒,并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5、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流轉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四)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___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___。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___。
第五條___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_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或流轉價款的_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種解決方式:
(一)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___。
第八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準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準或備案(簽證)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原發包方和鎮(鄉)政府以及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權轉讓簡單合同篇6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為了保障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明晰山場的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
一、甲方轉讓山場的位置和面積
1、甲方自愿將具有合法產權(林權證號)的四至清晰、無爭議的山場的林地使用權、林木
所有權、林木使用權(這三權以下簡稱林權)有償轉讓給乙方。
2、甲方轉讓的山場坐落于面積畝,林種為,樹種為,蓄積量(或株數)立方米(株),分別為等片山場。具體四至為:
東:南:西:北:
詳見《交地確認表》及1:1萬的地形勾繪圖,實際面積根據圖紙勾繪測算或測繪為準。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年,從年月日至年
三、轉讓金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1、轉讓山場現有價值以雙方協商一致(或請第三方有資質的單位評估)為準,(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按有償轉讓的原則,本合同中林權的轉讓面積為轉讓基價為人民幣元/畝,轉讓總價為人民幣萬元,(小寫:元),前述價款包括轉讓林地內所有林木款、合同期內林地使用權轉讓款等。分付萬元,余款萬元待林權證辦好后一次付清。
四、轉讓林地用途
本合同中轉讓的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或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未經甲方同意和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林地性質,不得進行非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生產建設。
五、雙方的權力及義務
(一)甲方權力及義務
1、轉讓山場的林地所有權仍歸集體所有,山場范圍內的礦產資源收益仍歸甲方。
2、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片山場的林權(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自簽訂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擅自砍伐和銷售本合同項下的林地范圍內的林木,并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積極配合乙方申辦林權變更登記(提交已有的權屬證明、身份證明、本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同意決議、鄉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等),將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及使用權變更給乙方。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不得準許他人在乙方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取土、采礦等破壞森林的行為。
5、配合乙方做好森林防火、防盜及日常管護工作。協調乙方處理與當地其他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及村民的爭執、糾紛和相關事件。
6、甲方應保證所轉讓山場的林權均為商品用材林,無任何公益林及其他限制轉讓的林權;保證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且不是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后發生任何權屬糾紛或權利瑕疵,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與乙方無關,否則,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付清林權轉讓價款后,即自動獲得該山場的林權;林權轉讓后,乙方享有完全獨立的林地使用權、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和收益權、轉讓權、繼承權,包括轉讓給其他從事山場開發、不改變林地性質的公司的權利。
2、乙方在取得林權后必須進行山場開發,第一年內做好總體規劃設計(有條件的需進行專家論證),五年內用于山場開發投入資金必須達到山場總轉讓價款的三倍以上計同時確保合同期滿林木蓄積量不低于立方米(株)。
3、林權轉讓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繼續受讓該林地的`優先權。如雙方協商不再續簽林權轉讓合同,在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無沖突的條件下,該林地及土地上已有林木按如下方式處理:
(1)如乙方在造林基地營造的林木已達到經濟采伐期,乙方有權在合理期限內自行完成采伐、銷售事宜,甲方不得干涉;林木采伐后,乙方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完成造林更新,保證山場內不存在荒山,且該山場沒有任何債權債務。
(2)如乙方所營造的林木未達到經濟采伐期,雙方同意該部分林地、林木在本合同期期滿前一年按下面的方式協商選擇處理,最后一期的林木砍伐后的跡地更新造林工作由乙方按國家法律法規完成;
①、自動延續至該輪采伐期結束,乙方按延續實際年限支付不低于本合同的年租金;
②、由雙方或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造林后至合同期滿時的林木經濟價值,由甲方按評估價補償給乙方;
③、按第②種方式評估后,以評估價出售給雙方均認可的第三方。
4、乙方在取得林權后,不得改變林地性質;乙方承擔轉讓范圍內山場的森林防火和林木防盜等資源管護責任,發現了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等使乙方利益受損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甲方亦應積極協助乙方采取有效措施。
六、違約責任
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本著誠信原則,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背其于合同中作出的各項承諾或保證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能在約定的相應期限內進行山場開發,造成山場閑置或荒蕪的;
3、因國家政策法規變更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造林地因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被依法征用的。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在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用于報送相關政府部門審核、備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日年日
鑒證單位:
林業站人民政府
年日年日
林權轉讓簡單合同篇7
轉讓方(甲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地址:
受讓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乙方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臵的座落在鄉村組,小地名:。面積畝,成材林面積畝,灌木畝,疏林畝,荒山畝。四至界線:東至,西至。南至,北至。農地上所有可以采伐的棲楠樺、水冬瓜木、紅木荷以及雜木等有償依法轉讓給乙方。
二、流轉期限及起止時間
轉讓年限:即從年月日起至此片地上的樹木采伐完為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權利
(1)、依法轉讓有權處臵的農地上的樹木。
(2)按照合同的約定取得轉讓費。(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流轉樹木期限,在期滿后收回轉讓樹木經營權。2、義務。
(1)、確認進行轉讓的農地的樹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發現樹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2)、維護乙方的樹木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本轉讓期限內,對乙方依法以轉讓、出租、轉包,互換或以其它方式流轉樹木的,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權利
(1)、在流轉期間內依法享有樹木使用、收益和對樹木承包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樹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承包方式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轉讓樹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4)、受讓方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2、義務
(1)、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各項管護措施。樹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向甲方提供造林的樹苗。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3)、乙方必須向甲方按時足額支付轉讓樹的轉讓費。(4)、轉讓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出具書面同意。
(三)、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本合同約定樹木轉讓價款為:支付方式:
支付時間:
五、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協調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村公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權轉讓簡單合同篇8
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自留山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留山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取得自留山在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山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山地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山場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山場隸屬_,所在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東:南:西:北:總面積約__畝。
第三條山權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山地使用的期限為,自_20_年_4月_8_日開始。
第四條轉讓金
山地使用權轉讓總金額人民幣(¥__)。
第五條轉讓金支付方式
乙方一次性將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___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1951年月日常山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1份和20年4月日曹宅村出具的該土地使用權確認證明1張(原件)。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到現場說明合同山地四至位置。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乙方的權利
1、山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山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和使用權,(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
2、山地的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山地使用權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乙方在山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4.如因國家或其他單位需要征占用山地時,所得到的征用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二)乙方的義務
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山場范圍內有關農戶的協調調和附著物補償全部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的__計算(即人民幣元整)的違約金進行賠償。同時賠償該場地上所有資產的評估價5倍計算。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見證機構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妥善解決,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