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合作協議
合同中可以約定適用的法律和爭議解決的方式,以確保雙方在發生爭議時有據可依。好的代理合同合作協議要怎么寫?小編給大家帶來代理合同合作協議,供大家參考。
代理合同合作協議篇1
甲方:
乙方:
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商標法》等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協議:
一、 經營權限
1. 甲方確定授權乙方在 __經營旗下化妝品成為其合作商,使用本公司商標、標識等。
二、 子公司的經營
1. 合同規定的項目只限于乙方店內銷售及服務。
2. 項目以甲方提供目錄及相關資料的價格為準。
3. 乙方不得銷售對甲方形成侵權的產品,亦不可通過其他渠道進貨。
4. 乙方不得私自打折銷售該項目,但可以適當上浮。
5. 乙方應服從甲方市場規劃。
三、 銷售目標及年終獎勵
1、 乙方首次提貨額為15萬元。
2、 乙方保證完成合約期間進貨目標(折實)為 100萬元。平均每月進貨目標60萬元。
3、 完成年度目標年終銷售獎勵,完成目標_600萬_,進貨返點_15%___。返利的數額經雙方書面確認后,甲方以貨品形式發給乙方,貨品金額按乙方進貨的凈價核算。
4、 年度銷售統計時間為 月
四、 產品供應及結算方式
1. 為保障市場體系的完全健康運營,乙方須向甲方交付 萬元為市場授權保證金,合約屆滿后,乙方無竄貨、低價傾銷、無把授權挪作他用等違約行為,該筆款自動返還乙方。
2. 乙方每次訂貨須現款現貨,款到發貨。
3. 收貨應由乙方的授權人員進行簽收,在收貨同時應對產品的品種、數量、外 觀狀況進行驗收,如發現任何題,必須在當時通知我方物流處理。否則視為乙方驗收合格。
五、 服務
1.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業知識及業務培訓,甲方人員的食宿由乙方提供。
2. 甲方為乙方提供統一的CI形象,產品陳列布局等。
3. 甲方的服務質量隨時接受乙方的市場監督。
六、 甲、乙方責任
1. 乙方取得經營權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的相關質量證明材料及提供正牌合格產品。
2. 乙方取得經營權后,甲方向乙方準時交付貨品及提供相應的VI形象和統一 宣傳資料及助銷產品。
3.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經營憑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政府需備文件),乙方需保證市場產品的及時供應。
4. 乙方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轉發甲方授權該店經營品種類別,如向第三方轉發,一經核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陸萬元的經濟處罰。
七、 保密約定
1. 合同期內,雙方不得向第三方間接或直接透露任何一方的商業秘密及有損對方企業品牌形象及盈利的行為。
2. 品牌商業機密、經營技術、知識產權等,乙方有保密義務,不得轉為第三者使用和參與,如有泄密造成損失,甲方具有依法追究的權利。
3. 合約期滿后,第七條依然生效。
八、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當守法經營,并在當地建立良好關系。
2.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有違約經營所為,甲方有權規范乙方行為,規范無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約。
3. 甲乙雙方若有一方未能全面履行義務,則他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實施整改措施,造成損失者,另一方有要求對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九、 運輸
1. 在合作過程中,乙方訂貨的運費成都二環內由甲方承擔,二環外由乙方承擔,但甲方可以代理乙方辦理運輸。
十、 合同的簽署及生效
1. 本合同自 日至年 12 月 8 日有效,合約屆滿后,據雙方意愿,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2. 除不可抗力產生制約合同正常執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合同執行。
3. 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十一、 附件約定
十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合作協議篇2
編號: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聯 系 人:
網 址:
開戶銀行及帳號:
電子郵件:
乙方名稱:__________資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開戶銀行: 開戶帳號:
第一條 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資訊代理體系和管理規范20__0101》(以下簡稱規范)的有關規定(即_____資訊代理商申請資格規范),甲方申請成為_____資訊____________機構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規范,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范中規定的該級__________資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資訊)機構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資訊________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所有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_____資訊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 《_____資訊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20__0101》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范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_____資訊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 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范中規定的對該級_____資訊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余額。甲方同時向乙方提交保證金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的業績而要求終止本協議的,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協議及代理商規范的行為,保證金將在本協議到期或解除后十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甲方出現違反本協議或代理商規范的行為,乙方有權視具體情況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3-1-4 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于乙方公開報價。
3-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資訊授權______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資訊”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系,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資訊”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
3-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 與_____資訊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后,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 與乙方處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 與乙方經營范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 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應遵守并促使其用戶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注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 鑒于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注冊業務,由于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注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余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注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注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后,即開始進行查詢、注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余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后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后及時處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 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
3-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 對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范;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_____資訊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20__0101》和《_____資訊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20__0101》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 對代理的獎懲
4-1 依據規范和《_____資訊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 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代理商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范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4-3 本協議關于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注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注冊費用和年費。
4-4 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規范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六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 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范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范圍的行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 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后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 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后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 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 甲 、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 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 附則
10-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后繼立法或變更后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0-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代理合同合作協議篇3
甲方(授權方): 乙方(被授權方):
一 合約事項
1 為維護合作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共同達成本合約書的全部條款,并能共同守約執行。
2 雙方合作的基礎:風險共擔,利益共用,共同發展。
3 雙方合作的目標:長期合作,謀求產品的更大市場占有率。
4 甲乙雙方在本合約有效期內,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將在 區域內,授權乙方代理銷售 項目。 二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有權確立代理區域內的銷售方式;
2 有權在代理區域內進行各種活動及廣告發布;
3 嚴格執行甲方的銷售政策及價格體系,不得在代理區域外或非價格體系內銷售;
4 自覺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及價格體系,不得有損害甲方知識產權及企業形象的作為并協助配合甲方對上述行為進行市場監督。
5 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且任何往來款項需匯至甲方指定帳號.沒有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的款項,甲方則視為未收款;
6 乙方開發客戶確定意向后,由乙方轉交給甲方負責后期的經銷.
三 代理/業務銷售量/價格/廣告支持
1 代理/業務銷售量要求:
2 如確定代理商需要搞活動的支持,乙方需把相關的資料傳給甲方,經過甲方審核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乙方廣告或推廣上的支持。
3 由乙方開發潛在及可以開發客戶,乙方可聯系甲方后續跟進協助銷售及簽約。
4 乙方提供的客戶最終簽約與否,甲方均需給予乙方信息反饋。客戶開發認定期為三個月。
5 票據-本合約之營銷價格全部為不含稅之價格,如代理要求發票,則在代理價格上加收稅款。
6 乙方確定為甲方代理,乙方可以拓展自己的銷售范圍,。并能嚴格執行甲方公司規定的價格體系,監督其人員執行價格體系銷售的行為。
7 在市場及產品材料價格變化而引致產品調價時,甲方第一時間通知乙方并妥善處理價格體系。
8 甲方保證乙方的利益/權益,對代理商的違約行為:不按價格體系及總代理區域銷售等進行懲罰和制止。
9 甲乙雙方正常合作期間 開發客戶退單,乙方需退還已結算費用。
六 違約及終止
1 乙方違約,甲方將視情況,停止供貨,終止代理合約等措施,嚴重損害甲方企業利益及形象/破壞產權等行為,甲方將通過法律手段予與處理。并追究經濟損失。
2 雙方中任一方終止代理合約,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并取得對方同意。有關終止代理合約善后工作,雙方商議解決。
七 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發生糾紛,以甲方所在地法律機關提起訴訟。違約方需承擔為之產生的相關費用(含且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合作協議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乙方做_____________區域_____________ 系列產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國統一代理價供貨給乙方,產品報價見附頁一。
2.乙方內部必須做好對甲方產品最低報價的保密,零售價格必須遵守甲方的統一價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價銷售,甲方如因市場變化發展需要調整售價,則甲方有義務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按最小訂購量(單次_____臺)以上提貨,款到發貨,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將產品郵寄給乙方。甲方匯款銀行資料見附頁二。
4.發貨方式:航空、中鐵、公路等。
5.乙方有義務監督當地市場宇宙產品的最低零售價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價。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并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6.如產品統一調價,則甲方對乙方在調價之日前一個月內的最后一次提貨給予補差價。甲方新產品出來時,若乙方舊型號的產品出現滯銷,一個月內可補差價向甲方提出調換。乙方必須保證所調換產品完整無缺。如產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損,乙方則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費。
7.為充分保障全國各地經銷商的利益,也為更好貫徹價格統一原則、規范市場,乙方只能在協議中規定的地區銷售,如出現產品“竄貨”現象,甲方則有權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警告→處罰_____倍的價錢,取消代理資格”。
8.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甲方將免費提供產品宣傳彩圖及相關資料,乙方如需搞產品促銷活動,甲方將按實際情況給予適當配合。
9.乙方售出的產品,產品出現故障時,乙方負責幫客戶更換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換。
10.乙方所銷售的甲方產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務,服務條款見附頁三。
11.協約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約期滿后,若雙方對合作無異議,此合同自動順延。
12.簽訂協議后,乙方須在協約地區范圍內發展多個分銷點。乙方每月銷售量須達到_____臺以上,如果乙方連續兩個月平均的銷售量達不到_____臺,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和保留發展其他代理商的權利。
1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解決。
14.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有效,未盡事宜,由雙方負責人協議解決。
15.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合作協議篇5
甲 方:
乙 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一條 協議項目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規范,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_合作伙伴"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注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 《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范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乙方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 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范中規定的對該級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 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協議終止時,如果甲方實際發生業務的金額已超出甲方支付的預付款,則乙方如數退還甲方帳戶中的余額;如果甲方預付款還沒有使用完,則乙方扣除包含實際發生業務金額在內的最低資金限額款項后(實際業務金額將重新以直接客戶價格計算并扣款),剩余部分退還甲方。
3-1-4 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
3-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授權____合作伙伴"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互動空間"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系,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互動空間"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
3-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 與乙方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后,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 與乙方處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 與乙方經營范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 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3-1-13 甲方應遵守并促使其用戶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注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 鑒于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注冊業務,由于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注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余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注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注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后,即開始進行查詢、注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余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后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后及時處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 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
3-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 對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范;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和《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___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 對代理的獎懲
4-1 依據乙方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 本協議關于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注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注冊費用和年費。
4-3 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規范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 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范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范圍的行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 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后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 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后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 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 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爭議解決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佛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 附則
10-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后繼立法或變更后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0-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業務代表: 業務代表: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e - mail: e - mail:
身 份 證: 身 份 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