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合同協議
物業服務合同協議篇1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姓名):
聯系電話:
郵編: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
證書編號:
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單元層號;地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幢][座]單元層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單元層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第四條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別墅]: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元/平方米·月;
[會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遞增或減少)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干_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半年][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
第八條業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于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車服務費:
車位(庫)使用人按以下標準交納車輛停泊服務費,收入歸乙方所有。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應當由最終用戶承擔;業主自用的由業主承擔;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擔;公共水電費由據實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廣告、租賃、商業促銷等經營活動,應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入,在扣除經營收入總額%的經營成本、稅費及管理費用后,其收益歸業主所有,按以下第種方式使用:
(一)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按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十六條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區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乙方在物業服務過程中應當配合甲方開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工作。
第十七條物業裝飾裝修前,乙方與業主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業主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重結構損壞及違反管理規約的,乙方應當在完工后90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業主。
第十八條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并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
(一)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審定和認可乙方制訂的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三)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并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考核;
(四)監督委托乙方實施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五)監督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情況;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義務
(一)在乙方入駐日前,無償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準許使用文件;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業主名冊》;
6.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三)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與物業服務活動相關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開展物業服務活動及企業內部管理活動;
(五)業主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對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督促其交納;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權利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三)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勸阻、制止和向甲方、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糾正業主(物業使用人)違約行為;
(四)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服務一并委托給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二)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時,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
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四)及時向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受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投訴,并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監督,不斷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五)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業主相關注意事項并與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經甲方和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與甲方辦理資金、資料、資產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將所有工作人員、生產設施設備撤離本物業區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進場時接收的資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竣工圖紙、保修及使用資料,共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及維修等技術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維護保養和維修的合同資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經營收益合同資料;
5.物業面積清單及業主名冊;
6.。
(八);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合同終止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90日內辦理移交和撤場手續。
第二十四條退出和移交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3日內,應當將解除合同決定在物業區域內公告;
(二)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30日內,乙方應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三)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90日內,甲方應當召開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并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未選聘出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托管申請或由業主大會決定是否對本物業進行自管。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合同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復甲方。
乙方不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在物業區域內進行公告,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限屆滿,業主大會因故沒有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有權選擇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
乙方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為止。
乙方不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應提前兩個月本在物業區域內公告并告知社區居委會,合同期滿即自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預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經營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業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查驗、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業主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提供和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但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為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內容的、未達到物業服務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交納擅自提高的部分費用;已經收取的,乙方應雙倍返還擅自提高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并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撤出物業區域,并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或拒交物業服務費用的,經乙方書面催繳,仍不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日應當按欠費金額‰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及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拖延、拒絕移交及撤場的,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終止后的物業服務費,甲方可向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移交。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由于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業專有部分內專有部位及專有設施設備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而直接導致的情況除外;
(三)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協助做好物業區域內的安全防范義務,但發生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自然災害等)的;
(五)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非乙方責任造成損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良行為,而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采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拋物、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損害;
(七)。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氣泄露、設備設施故障、火災、暖氣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乙方報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附件:1.規劃平面圖
2.物業構成明細
3.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4.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5.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
6.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物業服務合同協議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給乙方實行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償服務。
第四條 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第五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
第七條 建筑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甲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墻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筑體系保修;保修期后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第八條 環境衛生及綠化養護
1、公共環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生活垃圾收集并運至垃圾消納站(不含垃圾消納的管理及裝飾裝修垃圾收集和清運),化糞池清掏
2、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第九條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范體系并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產權范圍內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2、對來訪客人辦理訪問手續,控制閑雜人員進入小區。
3、維持小區的交通秩序。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預測和安排,使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4、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及時采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乙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占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本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6、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以及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條 檔案資料管理
1.本物業竣工資料、圖紙及接管驗收檔案的管理。
2.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一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________市消防條例》、《________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________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方案進行審核,對裝修過程進行監督,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第十二條 受所有權人委托,對小區配套設施如網球場,游泳池、會所、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甲方保留區域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不定期的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設立小區信息發布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系和消息發布……
第十五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住宅、商業);
2、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
3、其它有償服務費
4、公攤水電費及電梯運行電費;
5、物業維修資金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并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十七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或《臨時管理規約》的行
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制止、 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訂的前期介入服務方案、小區物業服務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的實施及合同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并在房屋銷售時公示《臨時管理規約》;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和房屋建設遺留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個月 內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由乙方無償使用;
7、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8、支付前期物業前期介入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法規規定交納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并承擔逾期未付的違約金。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拒絕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社區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活動;
12、應將本合同在訂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按相關規定公示。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標準,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
2、起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項和物業服務制度;
3、雇傭、培訓、解雇職員并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4、乙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為保證對甲方服務工作開展所必需設備材料的采買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筑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審核業主或使用人是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________市消防條例》、《________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________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其所屬產權范圍內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是否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筑物。裝飾和裝修,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10、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1、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甲方應對其屬下的產權范圍內利益自行投保。
12、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14、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
15、可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并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租賃、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代車輛清洗、保險辦理服務以及與甲方商議的其它服務內容。
16、乙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并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構成如下;
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所有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小修)及保養費; ;
5、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小修)及保養費
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7、乙方的辦公管理費;
8、乙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
9、乙方用于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0、乙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乙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2、乙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3、乙方的
合理利潤;
14、乙方用于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 電梯高層物業費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2)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3) 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每個停車位______元/月計收;
(4) 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愿的原則。
2、繳費辦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業用房)的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筑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復下達之前以銷售合同注明的面積計算,批復之后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筑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2) 物業服務費應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總費用3‰的滯納金。
(3) 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4) 住宅(商業用房)交房后,若水電氣任何一表進行了走動以及已裝修、已入住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若經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使用人)共同確認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50%執行。若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5) 停車(場)庫車位交付后無論是否空置,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
(6) 特約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公攤水電費
首次公攤水電費的收取是以物業對首月公攤水電核算完成后公布的繳費日期為準,交房后,無論房屋是否空置,裝修,被占用,公攤水電費根據政府規定的據實攤銷原則及核算從簡原則,住宅從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開始核算公攤水電費,按月將上月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費用進行公布,按實際發生額逐戶按房屋建筑面積平均公攤,每月和物業服務費一起進行繳納。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帳務接受業主監督。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本月的公攤水電費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信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電梯運行電費的收取根據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按月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 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第二十五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井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后,甲方應按照調整后的費用支付。
第二十六條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
物業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共用部分的大,中維修、更新、改造。具體項目如下:
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健身娛樂設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區公共建筑(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于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小區高層建筑中超過市政供水高度的樓層將采用二次供水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由市政專業供水公司進行管理維護,水費的收費標準按市政專業供水公司公示標準進行收取(如因國家能源價格或政策調整,此費用作相應變動,以相關文件或通知為準)。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委托服務期限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管理,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體竣工,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小區業主大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關于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委托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
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余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改變。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宇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協議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床出租給乙方經營,攤床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后,甲方有權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并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并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征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占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后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干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床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并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床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并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協議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_____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范圍:東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范圍不包括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商業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其它物業類型面積__________ 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本合同為期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全體業主沒有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企業決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中甲方、業主、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延續。在合同權利義務延續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對方。
第三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照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_______________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獨棟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其它物業類型__________ 元/月·平方米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費用按規定在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規定分攤。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物業服務費標準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按簽約年度調整:
1、自_____ 年_____ 月起,每_____ 年按照_____ (遞增或減少)的調整,其中:
l 住宅調整標準如下:
高層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多層__________ (%或元/平方米月 );獨棟別墅_______________ (%或元/平方米月 );
l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元/平方米月 )
l 商業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l 其它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2、其它調整方式:
第五條 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應按__________ (年/季/月)交納。
業主應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出售物業交付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出售物業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買受人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房屋銷售合同未約定的,由甲方承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延期支付物業服務費用、停車費或者本合同約定的其它應繳費用的,按照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 計違約金。
業主拒繳物業服務費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第_____ 、_____ 、__________種方法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項目物業服務費用的結算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___ 種方式:
(一)包干制:乙方按包干制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 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七條 本項目采用酬金制結算方式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_____ 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甲乙雙方可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服務資金中列支。
第八條 采用酬金制結算方式的,物業服務資金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度繼續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一次性補繳相關費用;
2、由業主公共收益補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十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 路 _____ 號 室 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十一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物業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十二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十三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向乙方交納停車位租賃費,乙方可提取停車位物業服務費,停車位物業服務費可在乙方收取的停車位租賃費中提取,具體標準如下:
1、停車位租賃費
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
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
2、停車位物業服務費:
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 元/個·月、
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
停車位租賃費扣除停車位物業服務費后的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并按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四款約定公布。
(二)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向甲方交納停車位租賃費:乙方應向甲方收取停車位物業服務費,具體標準如下:
1、停車位租賃費:
露天機動車位_____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
2、停車位物業服務費:
露天機動車位_____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位_____ 元/個·月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收取停車位租賃費的,應按照_____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租賃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 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位物業服務費。
停車位租賃費、停車位物業服務費、租賃管理服務費的支付時間同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網球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第__________ 種方式約定分配: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利用小區共有部分獲取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廣告收益、房屋租賃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在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移交,由小區業主大會進行支配。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賬務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或代理記賬機構)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賬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在物業銷售前,向業主明示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和停車位租賃費等相關收費標準,督促業主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相關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準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 個月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賬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十一條及附件十物業服務方案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十一條及附件十物業服務方案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承擔下列第_____ 種方式的違約責任:
(一)以違約事項涉及并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相應減少物業服務費;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_ 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合同到期后,若業主大會決定不再續聘或法定原因終止的,乙方應當收到不再續聘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移交,并退出小區管理,否則應當按照每日人民幣_____ 元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當支付守約方人民幣_____ 元作為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業主且占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業主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進行移交。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或業主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并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 _____、_____ 、_____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_____ 、 _____、_____ 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_____ 、 _____、_____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 頁,一式_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 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_______ 代管。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物業服務合同協議篇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有關約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前期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時,本物業的開發建設現狀是:規劃設計進入_________階段,工程施工進度及竣工狀況_________,是否已通過綜合驗收_________,入住狀況_________。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根據本合同生效時本物業的開發建設現狀,乙方參與下列事項管理:
(一)參與項目設計,負責_________。
(二)參與工程質量監督,負責_________。
(三)參與竣工驗收,負責_________。
第五條 根據規定核實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和經營用房的位置和面積。
第六條 制定《物業使用守則》,與業主、使用人辦理物業交接驗收和入住手續,收取有關費用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第七條 負責保修期滿后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結構部位(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板、屋面)、專用房間、樓梯間、走廊通道及外墻面、_________、_________。
共用設備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公共照明、安全監控、消防設施、郵政信箱、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共用設施包括:非市政道路及路燈、化糞池、自行車棚、垃圾房、庭院燈、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其它委托管理事項
(一)按《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甲、乙雙方的約定提供維修服務。
(二)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
(三)公共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四)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場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_________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五)實行封閉物業管理住宅區內的停車位,由乙方負責管理。對未參加車輛保險的有效制止停放。
(六)維護社區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值班、巡視、_________。發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報公安部門處理。
(七)與房屋及附屬建筑物改建裝修相關的垃圾清運、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八)物業檔案管理。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_________。
(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電梯運行費,經委托可代收電費、水費、煤氣費、房租、采暖費、_________、_________。
(十)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若產權人委托乙方維修時,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條 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委員會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審定乙方前期物業管理方案和規章制度;
2、審核乙方有關前期物業管理的財務預算,批準決算;
3、檢查、監督乙方前期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4、監督乙方物業管理辦公用房、經營用房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為乙方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提供條件,協助乙方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方案,協調好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與乙方的關系。
2、征求乙方對本物業規劃設計、工程施工、竣工驗收等方面的意見,并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整改。
3、執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負責落實保修責任。
4、承擔相關的前期物業管理費用。
5、按規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術檔案資料。
6、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文件規定代收維修基金。
7、按有關規定提供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物業辦公用房(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應于通過竣工綜合驗收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交由乙方使用。
8、按物業管理區域總建筑面積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經營用房(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應于通過竣工綜合驗收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交由乙方使用。
9、負責處理有關工程建設遺留問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根據甲方委托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前期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方案和規章制度并實施管理。
2、依據本合同委托管理事項,向甲方及有關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3、提出維修資金年度使用計劃并對委托物業實施維修養護和管理。
4、規勸、制止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物業使用守則》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行為。
5、有權使用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和經營用房。
6、依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費用。
7、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物業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的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權利。
(二)乙方義務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經營管理,自覺維護甲方及產權人或使用人的權益。
2、主動接受甲方的監督。
3、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保修期滿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有關規定實施維修、養護和管理。
5、按照有關規定使用維修基金利息。
6、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1月份向業主公布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7、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日內,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全部物業管理檔案資料、有關財務賬冊和物業辦公用房、經營用房及本物業的公共財產等。
8、《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的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義務。
9、_________。
第五章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十二條 竣工綜合驗收前的管理服務標準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標準執行;竣工綜合驗收后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及《濟南市物業管理辦法》、《濟南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等級服務評定(試行)標準》制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臟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2、房屋行政街號、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
3、封閉陽臺、空調外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墻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部門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并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8、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戶立檔。
(二)共用設備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并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有防范措施。
(四)綠化及養護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布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筑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五)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墻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公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筑。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志,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七)停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停車場,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衛生無污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實施裝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六章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業主未辦理入住手續前,由甲方按_________標準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本合同有效期內未交付使用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住宅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付費時間_________。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已交付使用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根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按下列標準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住宅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費時間_________。
(四)合同有效期內,若物價部門批準調整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從批準執行之日起,乙方按調整標準向甲方、業主、使用人收取。
(五)甲方、業主、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按照應交金額的_________%按日交納滯納金。
(六)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保修期內物業的維修養護執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關規定,由甲方承擔保修責任。也可委托乙方實施保修,保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具體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第十五條 保修期滿后發生的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更新,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根據有關委托,按政府定價向業主、使用人代收水費、電費、煤氣費、房租、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十七條 業主或使用人委托乙方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實施維修養護及其他服務時,乙方可按約定標準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服務費。
第十八條 電梯運行費按下列約定執行:_________。
第十九條 在實行封閉物業管理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由乙方對停放車輛的業主、使用人實行委托服務,按物價部門規定收取車位費。車位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后的結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2、綠地養護;
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項有關約定,使乙方不便或無法實施前期物業管理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二)項有關約定,未盡職責、未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物業管理標準管理物業,給甲方經濟上和聲譽上造成損失和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二十三條 物業交付使用后,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甲乙雙方應提請政府主管部門并組織其他相關單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屬設計、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負責處理,屬使用不當、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業主、使用人使用不當發生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費用,由相關的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影響物業結構安全和設備使用安全的質量問題,由甲方在約定期限解決。影響相鄰房屋安全問題,由甲方處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組織施工單位負責解決。對于不影響物業結構安全和設備使用安全的質量問題,由甲方在約定期限_________日內負責修繕,也可采取費用補償辦法,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和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3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
(一)由濟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協議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筑區劃)基本情況
建筑區劃名稱:
建筑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占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筑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筑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于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筑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筑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筑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筑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后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并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筑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范設置相關標識,并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后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筑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于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并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筑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托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筑區劃內、流動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并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筑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并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采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筑區劃內公布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筑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筑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筑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并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并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本建筑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并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并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并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后,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余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筑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