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系統事業單位面試題目
事業單位的醫療系統面試者,做好面試準備很有必要,對面試題目有了解很有必要,以下是小編幫你們整理的醫療系統事業單位面試題目,一起來學習啦。
醫療系統事業單位面試題目(一)
1、我市某大學學生食堂發生近千人食物中毒,輕者頭昏、腹痛、上吐下瀉,重者昏迷、血壓下降,情況十分緊急。對此,上級指示我市衛生局組織全市各大醫院醫護人員全力搶救。市局決定由你負責組織搶救工作,請你提出開展工作的措施。
(1)以最快捷的通訊方式緊急通知各大醫院,說明任務,盡快準備,應診搶救。
(2)與公安等部門配合,調查中毒原因,分析鑒定確定毒物,為針對性搶救提供依據。
(3)組織、分配、運送病員。
(4)在未查明毒物前進行對癥性搶救(如吸氧、輸液等),在查明毒物后通知各醫院進行針對性搶救。
(5)及時了解病情發展及治療情況,如組織專家會診,調撥藥品等。
(6)報告國家衛生部,接受批評與指導,通報全市各單位,引以為戒。
2、某年冬季夜間,你接到衛生廳值班室電話報告:郊區某工廠一車間發生化學試劑爆炸,現場已救出十多名傷員。你作為衛生廳值班副廳長,將采取哪些措施?
(1)立即組織急救隊伍赴現場搶救,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接收傷員的準備;
(2)隨時將情況報告廳長及上級政府部門;
(3)趕到現場組織搶救,按傷情緩急安排轉送病人;
(4)與現場指揮聯系,全面掌握傷亡情況。
3、作為一名外科醫生,在火車上為產婦接生算不算非法行醫?說出你的法律依據? 不是非法行醫。
非法行醫主要分2種情況:
第一種: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行醫活動,為他人治病,情節嚴重的行為,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
第二種:取得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在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外從事診療活動的行為。
但是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定,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緊急醫學措施的不屬于非法行醫,造成不良后果的也不屬于醫療事故。
很顯然:如果這算非法行醫的話,那就是鼓勵醫生在醫院外見死不救,這樣的判決帶有不利的社會導向性。
醫療系統事業單位面試題目(二)
1、試述抗感染藥物合理應用的原則?
根據《醫院感染管理規范》第四十八條:
一、嚴格掌握抗感染藥物使用的適應癥、禁忌癥,密切觀察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合理使用抗感染藥物。
二、嚴格掌握抗感染藥物聯合應用和預防應用的指證;
三、制訂個體化的給藥方案,注意劑量、療程和合理的給藥方法、間隔時間、途徑。
四、密切觀察病人有無菌群失調,及時調整抗感染藥物的應用。
五、注重藥物經濟學,降低病人抗感染藥物費用支出。
2、試述醫院感染診斷標準 ?
【醫院感染定義】醫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醫院內獲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間發生的感染和在醫院內獲得出院后發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開始或入院時已存在的感染。醫院工作人員在醫院內獲得的感染也屬醫院感染。
一、下列情況屬于醫院感染
1).無明確潛伏期的感染,規定入院48小時后發生的感染為醫院感染;有明確潛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時起超過平均潛伏期后發生的感染為醫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與上次住院有關。
3).在原有感染基礎上出現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膿毒血癥遷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體基礎上又分離出新的病原體(排除污染和原來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兒在分娩過程中和產后獲得的感染。
5).由于診療措施激活的潛在性感染,如皰疹病毒、結核桿菌等的感染。
6).醫務人員在醫院工作期間獲得的感染。
二、下列情況不屬于醫院感染
1).皮膚粘膜開放性傷口只有細菌定植而無炎癥表現。
2).由于創傷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產生的炎癥表現。
3).新生兒經胎盤獲得(出生后48小時內發病)的感染,如單純皰疹、弓形體病、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醫院內急性發作。
醫療系統事業單位面試題目(三)
1、簡要陳述一下通過醫改能給老百姓帶來什么好處?
八月底,吳局長在民生在線中指出:老百姓通過醫改得到的實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看病就醫更加方便。通過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構建15分鐘就醫圈,構建三級醫療服務網絡,實行一體化管理,百姓就醫將更加方便。
二、看病拿藥更加便宜。通過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和新農合制度的鞏固發展,百姓將享受到零差率銷售藥品,就醫費用報銷比例將逐步提高。
三、健康保健水平進一步提高。通過實施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兒童保健、老年人保健和傳染病防治等免費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將不斷提高居民整體健康水平。
四、特定人群還有更加直接的實惠。比如正在實施的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工程、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工程、兩癌(宮頸癌、乳腺癌)篩查工程就是免費實施的。
2、試述醫學會不予的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情形?
根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會不予的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鑒定申請的;
(二)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
(三)醫療事故爭議已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或判決的;
(四)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司法機關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醫造成患者身體健康損害的;
(六)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3、如何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
根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看了“醫療系統事業單位面試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