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稅和偷稅漏稅的區別
逃稅、偷稅、漏稅這三個詞盡管經常出現,而且看上去還有混合使用的情形,但是三者的含義是不同的,今天小編整理了逃稅和偷稅漏稅的區別供大家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逃稅和偷稅漏稅的區別
1、逃稅是指刑法對于構成刑事犯罪的偷稅行為的說法;
2、偷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的法律規定,采取欺騙、偽造或者隱瞞的手段,以達到逃避納稅的義務;
3、漏稅是指納稅人因為過失沒有繳足所應納的稅款。逃稅、偷稅的行為觸犯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逃稅一定會犯罪么?犯罪一定要坐牢么?
先說答案:
逃稅≠逃稅罪≠坐牢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5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涉及個人所得稅的罪名主要有逃稅罪、抗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等。
刑法第201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即可構成逃稅罪。
偷稅漏稅是否要坐牢
偷稅漏稅不一定要坐牢。具體是:
(1)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2)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逃稅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逃稅罪的主體要件。逃稅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依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和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包括單位和個人;
2、逃稅罪的主觀要件。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應當繳納稅款而故意逃避繳納稅款。因過失造成少繳或者不繳稅款的,不構成犯罪。這是區分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
3、逃稅罪的客觀要件。行為人為逃避繳納稅款在客觀上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等手段;
4、逃稅罪的客體要件。逃稅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
偷稅漏稅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既包括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也包括負有納稅義務的國有、集體、私有企事業單位以及外資企業、中外資企業等法人或單位,而且還包括扣繳義務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既可以是中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沒有納稅義務的公民,如與納稅、扣繳義務人相互勾結,為偷稅犯罪提供賬號、發票證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實施偷稅行為的,應以偷稅共犯論處。稅務工作人員構成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繳納應繳稅款義務而非法獲利的目的。所謂直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違反稅收法規,逃避繳納應繳納稅款義務的行為,其結果會使國家稅收受到影響,而希望或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如果不具有這種主觀上的直接故意和非法獲利的目的,比如過失行為,
則不構成偷稅罪。認定行為人有無偷稅的故意,主要從行為人的主觀條件、業務水平和行為時的具體情況等方面綜合分析判斷,如果行為人是因不懂稅法或者一時疏忽而沒有按時申報納稅,或者是因管理制度混亂,賬目不清,人員職責不清或調動頻繁因而漏報、漏繳稅款的,都不構成偷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