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具體的處罰標準
偷稅是故意的少繳或不繳稅款的違法行為。漏稅是無意發生的少繳稅款行為。今天小編整理了偷稅漏稅具體的處罰標準供大家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偷稅漏稅具體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六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企業的某項行為被界定為偷稅行為,是否一定會受到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偷稅漏稅后補齊稅款可以免除刑事處罰嗎?
也是有可能免除承擔刑事處罰的。
可以補交稅費,對漏稅的,稅務機關除補征稅款和滯納金外,還可以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偷稅漏稅是違法還是犯罪
偷稅逃稅屬于違法行為,嚴重的甚至是屬于一種犯罪行為。因為納稅是我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等各種主體都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所以偷稅逃稅行為是不履行法定義務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將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稅務局偷稅漏稅舉報方式
稅務局偷稅漏稅舉報的方式有:
1.您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舉報中心舉報。
2.舉報可以采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3.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可,但實名舉報才有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舉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收到檢舉的機關和負責查處的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