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5天和20.83天的區別
21.75天和20.83天有什么區別?相信大家在計算請假后的工資時會有兩個出現率極高的數字:20.83 和 21.75。今天小編整理了21.75天和20.83天的區別供大家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21.75天和20.83天有什么區別
21.75天和20.83天的區別在于適用范圍不同等。
一、適用范圍
1、20.83天一般在計算員工出勤、加班時間時適用。按照每天8小時計算;每周工作5天,一共是40個小時;每月工作20.83天,一共工作167小時。超過167小時的時間,可以計算為加班時間。為了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一般是在綜合工時制中計算更為合理。
2、21.75天是在計算小時工資、勞動者未全勤工資時適用。小時工資應當是月工資除以21.75天,再除以8小時。勞動者在上班未達全勤時,實發工資應當是月工資除以21.75天,再乘以實際工作天數,扣除應當扣除的項目。
二、計薪天數的計算或者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國家規定的11天全民節假日,勞動者既是不上班,用人單位應當發放工資。所以,在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只能扣除公休日,不能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1、每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3、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三、工作時間的計算方法
1、全年工作日天數: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2、每季工作日天數:250天÷4季=62.5天。
3、每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
4、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
21.75天和20.83天計算的例子
小張所在的崗位是經批準的實行以季度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那么其每個季度的標準工作時間為:
20.83×3×8=500(小時)
小張每個月的工資為6525元,則他的小時工資應該是:
6525÷(21.75×8)=37.5(元)
上個季度,小張有幾個工作日的實際工作時間超過了8小時,最終累計工作512小時,那么其應有的加班工資為:
6525÷21.75÷8×12×150%=675(元)
21.75和20.83適用錯誤的法律后果
當員工請事假時,如公司把21.75錯誤地適用20.83時,公司將算工作時間的天數20.83當成算工資的天數了,計算出來的結果顯然會出現差額,客觀上就是多扣除了員工的事假工資,涉嫌構成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如果員工以此為由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不僅需支付未足額支付的該部分工資,還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1.75怎么算的
首先要明確,這個21.75是通過勞動法的規定得出來的。
常識一年有365天
一年有365÷7=52周,每周休息兩天,周末假期就有52×2=104天
一年國定節假日有11天
計算出:我們一年需要上班出勤的天數:365天-104天(為一年52周的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平均到每月就是:250÷12=21.75天
加班費中除以21.75啥意思
加班工資,用工單位需支付日標準工資的雙倍或三倍,要想知道日工資標準,就必須知道一個月的工作天數。每個月的天數是三十天或者三十一天,也就是每月一共四個雙休日或五個雙休日。這樣,每月的工作天數就不是固定的了。因此,國就用用每年三百六十五天半,除以五十二個雙休日,一百零四天。這就得出每月平均工作日是二十一點七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