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什么
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什么?國考報名要求中基層工作最低年限2年是指在縣、鄉黨政機關,村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工作滿兩年以上。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什么,供大家參考。
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什么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在直轄市區級機關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派遣)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基層工作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公務員薪資怎么構成的
基本工資
公務員基本工資由職務(職級)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構成。公務員按所任職務(職級)執行相應的職務(職級)工資標準,級別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實績和資歷。共設27個級別,每一職務(職級)層次對應若干個級別,每一級別設若干個工資檔次。
津貼
公務員的津貼分為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兩大類。地區津貼分為地區附加津貼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崗位津貼根據公務員的崗位性質以及工作條件確定,主要發放給在苦、臟、累、險、特崗位上工作的公務員。公務員只有在上述崗位工作時,才能享受相應的津貼;離開崗位時,相應的崗位津貼即行取消,國家對崗位津貼實行統一管理。
補貼和醫療補助
補貼:國家適應職務消費、福利等改革的需要,對公務員給予的適當補償。
比如,住房貨幣化分配后給公務員發放的住房補貼,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給公務員發放的公務交通補貼。
醫療補助:是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公務員實行的補充醫療保障。醫療補助經費來源于同級財政,實行專款專用、單獨建賬、單獨管理,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開核算。
獎金
獎金主要是年終一次性獎金和立功受獎獎金。
年終一次性獎金:是對公務員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的獎勵,根據對公務員定期考核的情況發放,年度考核優秀、稱職的均可享受,獎金標準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
立功受獎獎金:是對獲得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以及授予稱號的公務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具體標準由國家規定,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