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上海高架斗氣車主或涉什么罪名
解讀上海高架斗氣車主或涉什么罪名?沒有造成他人傷亡也會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解讀上海高架斗氣車主或涉什么罪名,歡迎大家分享收藏!
解讀上海高架斗氣車主或涉什么罪名?
視頻中,藍車可能想進入到主干道是一個正常的行駛行為,而黃車沒有采取避讓,這已經是有一定的問題了。
當藍車進入到主干道之后,黃車采取了一種低級的方式。而這種方式,在刑法的角度來看,會有可能涉嫌到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
對于這種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是不是能構成犯罪,還要看它對于藍車所造成的損失有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情形。如果是數額較大,是有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在司法實踐當中,對于這種開斗氣車的行為也有一些案例,是將類似黃車的這種行為作為尋釁滋事罪加以處罰。
當黃車車主發泄完他的怒火后,就開始往前繼續行駛,而藍車又繼續追趕,將黃車給擠到過道旁邊,從而使黃車車身翻越護欄。
根據以往的判例,上海其實在2018年的時候,也發生過類似的開斗氣車的行為。對于那起案件當中,最終法院是以行為人構成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來定性的。
此外,馬教授還補充道:黃車一開始別車的時候,車流量比較大,在視頻當中,黃車的剎車行為還導致車輛左后方的白車緊急剎車。公安機關可能會對整個案發過程做一個綜合考慮,最終也可能將黃車駕駛員的行為認定是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沒有造成他人傷亡也會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實并不需要造成真正非常嚴重的后果,因為《刑法》第114條是對于公共安全危險的一種懲罰,就是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也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兩車的行為
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第133條之一,關于危險駕駛罪的一個規定,它要求雙方必須是追逐競駛這樣一個行為。而在本案當中,顯然雙方車輛的駕駛速度其實并不是特別快,主要是為了發泄怒火,而缺少追逐競駛的情節,因為不構成危險駕駛罪。
兩車的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交通肇事罪是以行為人過失的導致了一些嚴重后果發生的,才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在本案當中,兩個涉案的駕駛員都是故意的行為,所以不是一種過失導致的,所以不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斗氣車故意撞車怎么處理?
斗氣別車造成事故的,處罰如下:
1、如果情節不嚴重,也沒有造成嚴重的后果,一般會被處15天以下的拘役,并且處罰金;
2、如果是惡意別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事故中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損失達到30萬以上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會被處3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斗氣車是什么意思?
斗氣車就是在開車時相互爭強好勝爭斗,也是路怒癥的表現,開車要有好的職業道德并遵守交通道路安全法,不要開斗氣車路怒,因為斗氣開車會影響情緒,開車行駛一路斗氣路怒也容易引發安全事故。要做到心平氣和,不開斗氣車始終堅持做到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