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2023年廣東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廣東高溫費是哪幾個月?補貼150還是300?那么為了方便大家,下面給大家分享關于廣東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歡迎閱讀!
廣東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3年將把補貼月份從目前的7個月增加到8個月。
發放標準
廣東省2023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為:全省范圍內的市民可以在每月的1日、15日發放補貼,每次發放補貼金額為40元,在6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每月發放2次,共發放8次,每年發放總金額為640元。
補貼對象
高溫補貼的發放對象為廣東省范圍內的普通居民,包括全日制學生、全職外出務工人員、省內居住的退休人員等。以上所有符合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的居民,均可以申請領取高溫補貼。
領取方式
可以通過社保局、社會保險機構、銀行、網上領取等多種領取方式進行領取,具體流程可以前往當地社保局咨詢。
其他說明
符合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的市民可以申請領取,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補貼金額僅供參考,實際發放金額以當地實施的有關方案為準,市民可以隨時關注當地的動態。
通過以上介紹,市民可以了解到2023年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的具體內容,以及申請領取的流程,在實際申請的時候也需要注意發放金額的變動,以確保可以及時領取到最大收益。
高溫津貼發放由誰、如何承擔舉證責任?
答: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并至少保存二年。
單位不發高溫津貼將受處罰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醒,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支付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并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有關法規,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縣級以上社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錢。
用人單位違反有關法規,企業工會或者所在地總工會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建議,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有關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并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以上就是2023年廣東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的介紹,廣東高溫津貼標準是300元/月,不是150元/月。此外,廣東省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10月,共發放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