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男生惡意篡改同學高考志愿被行拘
7月2日,群眾報警稱自己的高考志愿被篡改,且已經過了網報志愿的截止日期。怎么回事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男生惡意篡改同學高考志愿被行拘,僅供參考,喜歡可以收藏分享一下喲!
湖北一學生高考志愿遭篡改
7月2日,群眾報警稱自己的高考志愿被篡改,且已經過了網報志愿的截止日期。受案后,沙市區公安分局西區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工作,鎖定違法行為人并積極勸投。7月3日下午,違法行為人項某宇到派出所自首。據悉,項某宇因與同學關系不好,在學校拍下同學的準考證號,使用電腦登錄高考招生平臺多次試密碼,成功登錄同學的賬號后,非法篡改其高考志愿。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給予項某宇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省招辦已準備讓受害人重新填報志愿。
男生惡意篡改同學高考志愿被行拘5天處罰
7月2日,有人報警說自己的高考志愿被改了,而且報志愿的時間已經過了。接到報案后,沙市區公安分局西區派出所的警察立刻開始調查,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并積極勸說他投案自首。7月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項某宇主動去了派出所。
據說,項某宇和同學之間不和,他在學校偷拍到了同學的準考證號碼,然后用電腦不停地試密碼,最終成功登錄了同學的賬號,篡改了他的高考志愿。現在,警方已經按照法律規定,對項某宇做出了行政拘留五天的處罰,考試招生部門已經準備讓受害人重新填報志愿。
違法行為人項某宇使用非法手段獲取同學的個人信息,并篡改其高考志愿,嚴重侵犯了他人的權益。公安機關及時介入,展開了有效的調查工作,并成功找到違法行為人。項某宇自愿投案自首,表明其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針對此案,公安機關依法給予了項某宇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行政拘留作為一種行政處罰手段,可以有效地對違法行為人進行糾正和警示,并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此外,省招辦已做好準備,為受害人重新填報志愿,以確保其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修改他人高考志愿犯法嗎
修改他人高考志愿是不正當行為,應當受到法律的懲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造成危害的;
(二)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三)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
(四) 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