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養老金2023年上調最新方案
青海省養老金方案公布了?35年工齡,漲192元很輕松嗎?那我們知道青海省養老金2023年上調最新方案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青海省養老金2023年上調最新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青海省養老金2023年上調最新方案
今日2023年青海省養老金上調方案官網未公布。自從5月22日人社部下發養老金調整方案后,退休人員們目前都在等待著本省的具體養老金調整方案。按照人社部的要求,各個省份在5月31日前已經將本省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上報給人社部和有關部門備案,目前就看誰能先拔頭籌,第一個公布養老金法案。
2022年,青海省的養老金調整方案是在7月25日公布的,這個時間相對來說還是比較遲的,預估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公布的時間也不會那么快。那么對于青海省35年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今年養老金上漲185元會很輕松嗎?
我們先來看看去年青海省的養老金調整方案:
定額調整44元。這個調整水平在全國范圍內屬于中等水平。
掛鉤調整實行的是雙掛鉤。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30元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每月再增加2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基本養老金總額的1.1%調整增加??傮w上算下來,青海省1年的繳費年限可以增加2元錢,可以看出青海省沒有像一些省份那樣,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年限的價值會有額外的提升。
適當傾斜中,對于高齡人員,青海省分為三個檔次,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同時,青海省還對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有額外調整,按照艱苦邊遠地區二、三、四、五、六類的類別,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2023年,雖然人社部將養老金調整水平調低了,但是只減少了0.2%,所以估計今年青海省的養老金調整方案變化不會太大。預估可能會是:定額調整金額略微降低,調整為42元,掛鉤調整比例降低為1%,高齡傾斜不變。
假如老馬2022年剛滿70周歲,繳費年限為35年,在青海省他的養老金水平達到平均數5000元左右也比較正常。按照預估的養老金調整情況,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中,他可以增加的養老金是:42+70+50=162元。高齡傾斜額外增加20元,艱苦邊遠地區再額外增加10元,總的就可以增加192元??梢钥吹?,雖然青海省在繳費年限方面沒有額外的傾斜,但是因為繳費年限的價值比較高,所以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在養老金調整中受益還是會比較大的。
綜上所述,目前青海省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未公布,以往青海省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公布時間也不是太快,因此今年可能也要到7月底才能看到具體的調整方案。對于青海省的退休人員,因為可以享受到比較多的方案傾斜,所以平均養老金水平也會更高一些,養老金調整中增加的金額正常也會更多,特別是青海省的方案對于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是比較照顧的,因此這部分群體的上漲金額會更多!
今年退休養老金上調3.8%最新消息
人社部、財政部22日發布《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3年1月1日起為2022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2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8%,據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次調整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予以照顧。
基礎養老金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基礎養老金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攫B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如下:
1、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是指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在內的全部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工資收入的平均值;
2、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等于參保人員退休時全區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即W指數等于W在崗Y指數。
養老保險領取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并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