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溫補貼標準2023
據廣東省人社廳等有關部門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下面給大家分享關于廣東高溫補貼標準2023,歡迎閱讀!
廣東高溫補貼標準2023
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3年將把補貼月份從目前的7個月增加到8個月。
1.發放標準
廣東省2023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為:全省范圍內的市民可以在每月的1日、15日發放補貼,每次發放補貼金額為40元,在6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每月發放2次,共發放8次,每年發放總金額為640元。
2.補貼對象
高溫補貼的發放對象為廣東省范圍內的普通居民,包括全日制學生、全職外出務工人員、省內居住的退休人員等。以上所有符合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的居民,均可以申請領取高溫補貼。
4.領取方式
可以通過社保局、社會保險機構、銀行、網上領取等多種領取方式進行領取,具體流程可以前往當地社保局咨詢。
5.其他說明
符合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的市民可以申請領取,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補貼金額僅供參考,實際發放金額以當地實施的有關方案為準,市民可以隨時關注當地的動態。
通過以上介紹,市民可以了解到2023年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的具體內容,以及申請領取的流程,在實際申請的時候也需要注意發放金額的變動,以確保可以及時領取到最大收益。
廣東高溫補工作不滿一個月有高溫補貼嗎
工作不滿一個月也是有高溫補貼的。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職工具體可以拿到多少額度的高溫補貼,主要是根據職工所工作的天數來確定的。
以上就是所有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每個地區標準不一樣具體還需以當地官網為準,歡迎關注社保網了解更多社保專業資訊。
廣東高溫補拓展材料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6號)和《關于印發<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發〔2012〕117號)有關規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廣東省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和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且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的計算方法
高溫補貼是勞動者在夏季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所應該獲得的正常工資報酬的一部分。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日最高氣溫達到40°C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C以上、40°C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C以上、37°C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高溫補貼的相關規定
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期間的工作報酬,是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C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C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2012年5月1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