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長沙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2023長沙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什么?隨著夏季的到來,不少省市都已經制定出相應的高溫補貼規定。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2023長沙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供大家參考,快來一起看看吧!
2023長沙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根據《湖南省勞動合同條例》,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應當在7、8、9三個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 35℃ 以上
津貼標準:根據《湖南省關于加強夏季高溫勞動保護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湖南省高溫津貼標準調整為不低于300元/人/月,發放時間為3個月(7月、8月、9月)。
注意: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提高高溫津貼而扣減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降溫食品可以代替高溫津貼嗎?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替代高溫津貼。
溫馨提示: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為240元/月,不得以降暑飲品等實物沖抵、不得計入最低工資標準內。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人社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山西省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將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對克扣高溫津貼用人單位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2000元至2萬元罰款。
高溫補貼是由誰發放?
是用人單位發放,除了發放高溫補貼以外,用人單位還要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溫飲料、必需藥品,但是不能以發放錢物代替防暑降溫飲料,也不能用防暑降溫飲料抵扣高溫津貼。高溫補貼正常情況是按月隨工作進行發放,特殊情況也可以一次性發放。
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高溫津貼,是指企業單位依照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求,給予在高溫天氣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津貼,屬于法定勞動津貼。
一、 高溫津貼于2004年設立,具有法律效力。高溫津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隨著天氣的溫度不斷的升高,不少地區開始實施了發放高溫補貼的政策。
二、 從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長來看,在明確規定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的省份中,多數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間。根據不同地區,高溫補貼發放的月數是不同的。比如說上海就是6至9月;海南的發放時間最長,為4月至10月,時間跨度長達7個月。北京的發放月份是在6至8月,室外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而河北的發放金額為室內每小時1.5元,室外每小時2元。山西的高溫補貼發放在6至8月,每個月240元。浙江也是6至8月,室外300元,室內200元。而廣東每人每月150元,發放時間為6至10月。
三、 不同地區的發放月數和發放的金額都是不同的。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 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截至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級行政區明確了津貼發放標準。除了高溫津貼,在高溫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如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群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我國法律關于高溫費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1、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津貼標準每天不低于10元。
2、企業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溫季節津貼制度,并通過民主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高溫季節津貼發放條件、范圍及具體標準。
3、企業在發放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不能影響高溫崗位工作勞動者的高溫崗位津貼的發放,并繼續做好高溫季節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4、各企業,特別是從事高溫作業和戶外作業的行業,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當氣溫達到35℃及以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縮短工作時間。當氣溫達到38℃及以上時,除涉及國計民生、城市運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業外,工作環境不能滿足極端高溫條件作業的企業,可視實際情況采取暫停工作和保證休息等措施。
5、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和檢查,確保高溫季節保護職工健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6、本通知下發前今年已有的高溫日,企業應按本通知規定發放高溫季節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