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佛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2023佛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是什么?盛夏來臨,隨著全國各地陸續進入夏季高溫天氣,不少地區發布了高溫預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2023佛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供大家參考,快來一起看看吧!
2023佛山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從2021年6月1日起,調整提高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13.8元,發放時間為6-10月。
政策規定:
?2011年12月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屆82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完善了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相關規定。
?2012年5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關于公布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明確了我省高溫津貼的發放辦法及發放標準。
?2021年5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調整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9號)。
勞動者在什么情況下能享受高溫津貼?
這些情況,都應按照規定發放高溫津貼:
?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工作的。
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高溫津貼發放由哪一方承擔舉證責任?
用人單位應如實記錄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并至少保存二年,用人單位對此承擔舉證責任 。
佛山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每年6月至10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飲料能充抵高溫津貼嗎?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