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各省份最新版高溫津貼標準
隨著夏天的來臨,全國各地溫度不斷攀升,有地區最高溫度已達35攝氏度。下面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2023各省份最新版高溫津貼標準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覽借鑒!
2023各省份最新版高溫津貼標準
1.北京:政策文件號——京安監發〔2014〕44號
6-8月,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2.上海:政策文件號——滬人社規〔2019〕19號
6-9月,每人每月300元。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
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形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3.浙江:政策文件號——浙人社發〔2018〕65號
6-9月,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
解讀
①室內作業人員不一定能享受高溫津貼。
雖然《通知》按照室外和室內對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做了分類,但此種方式的分類僅針對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而不是對高溫津貼享受主體的確定。當采取了措施將工作場所的溫度降低到33℃以下時,企業可以不給室內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
②最低工資不包含高溫津貼。
除了國家發布的《最低工資規定》和當地政府定期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外,該《通知》第二條也明確規定,夏季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
4.廣東:政策文件號——粵人社規〔2021〕9號
6-10月,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數折算為每人每天13.8元。
5.廣西:政策文件號——桂人社發〔2021〕9號
6-10月,每月250-300之間,按天11.5-13.8。
6.江蘇:政策文件號—— 蘇人社發〔2018〕113號
6-9月,每人每月高溫津貼300元,用人單位原則上按月計發勞動者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按規定稅前扣除。
7.天津:政策文件號——津人社局發〔2013〕37號
計算標準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高溫津貼日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例如,2021年的標準按照2020年度天津職工月平均工資6777元計算,得出高溫津貼標準為6777÷21.75×12%=37元。
天津的規定較為特別,對于天津的伙伴而言,隨著天津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高溫津貼也會隨之增長。
8.重慶:政策文件號——渝府辦發〔2013〕166號
一般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高溫天氣期間,室內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溫津貼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
9.山東:政策文件號——魯人社發〔2021〕64號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防暑降溫費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10.山西:政策文件號——晉人社廳發〔2013〕45號
6-8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符合條件的在崗職工,領取高溫津貼的標準是,每人每月240元。且不能算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11.安徽:政策文件號——皖人社秘〔2018〕272號
6-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12.湖南:政策文件號——湘勞社政字〔2005〕20號
7-9月,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13.湖北:政策文件號——鄂人社發〔2013〕39號
6-9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每人每天12元。
14.河南:政策文件號——豫人社規〔2022〕8號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自2022年6月1日起,將河南省高溫津貼標準由原每人每工作日10元調整為每人每工作日15元。高溫天氣作業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15.河北:政策文件號——冀人社發〔2017〕20號
夏季高溫津貼標準以作業環境為依據并以實際出勤作業時間確定。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下同) 2元。沒有防暑降溫設備或有防暑降溫設備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1.5元。
16.陜西:政策文件號——陜人社函〔2019〕293號
6-9月,每人每天25元。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陜北地區6月15日至8月15日,從事室外作業每人每天15元,其他每人每天10元。
17.江西:政策文件號——贛人社發〔2018〕17號
6-9月,從事室外和高溫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18.四川:政策文件號——川人社辦發〔2018〕105號
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溫津貼標準。其中,成都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0-12元。
19.福建:政策文件號——閩人社發〔2019〕3號
5-9月,5月份應當按實際高溫天數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6-9月份應當按月或按實際高溫天數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5月份,按實際高溫天數12元/天計發;6-9月,按260元/月計發或按實際高溫天數12元/天計發。
20.云南:政策文件號——云人社發〔2013〕98號
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從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企業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10元。日最高氣溫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的為準。
21.海南:政策文件號——瓊人社發〔2013〕39號
4-10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人每天10元。
22.貴州:政策文件號——黔人社廳發〔2013〕21號
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
23.吉林:政策文件號——吉人社聯〔2021〕163號
6-8月,高溫津貼標準為200元/月。高溫津貼的適用范圍。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安排與之存在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從事高溫戶外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勞動者所在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且連續作業4小時以上(含4小時)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24.遼寧:政策文件號——遼人社發〔2014〕16號
7-9月,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 月發放。
25.甘肅:政策文件號——甘人社通〔2014〕269號
6-9月,高溫、露天作業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
26.寧夏:政策文件號——寧人社發〔2014〕45號
6-9月,高溫、露天作業每人每天12元,其他每人每天8元。
27.內蒙古:政策文件號——內人社發〔2013〕109號
高溫崗位津貼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230元/月。發放范圍在33℃以上含33℃高溫天氣從事室外作業連續6小時以上含6小時和在-25℃以下含-25℃高寒天氣室外連續作業4小時以上含4小時的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勞動者。
28.新疆:政策文件號——新人社發〔2012〕69號
6-8月,每人每天10-20元。各地可在上述標準區間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
高溫津貼發放辦法
勞動者的高溫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約定的工資支付周期和期限足額支付;沒有約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與勞動者工資一并支付。發放高溫津貼應當做好發放記錄。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發放高溫補貼的法律依據
在2012年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溫補貼制度。《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高溫補貼標準也因地而異,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確定。
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針對不少企業甚至勞動者存在的'這一觀念誤區,人社部門提醒:
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
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
高溫補貼發放注意事項
1、發飲料不能替代高溫津貼
新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規定:禁止用飲料等降溫品充抵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不得計入最低工資
國家人社部門所下發的高溫補貼通知明確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高溫津貼從成本中列支,計入工資總額。
3、高溫津貼發放不能憑企業意愿
由于高溫津貼規定不具有強制性,各個企業執行情況參差不齊。公司規模大小,效益好壞對高溫津貼實施有很大影響。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介紹,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外資及中外合資企業,是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執行高溫補貼制度較好的單位。這類單位往往都會有關于高溫補貼明確規定,與此同時,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私營企業推行高溫費的則是鳳毛麟角。
只要符合夏日高溫工作條件的勞動者都會無償地得到單位所必須支付的高溫補貼費以保證勞動者可以自行購買一些藥物防止身體的進一步損傷,如果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發放的話可以委托律師訴訟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