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時間不能超過幾個小時
"加班加點沒報酬,天天挨罵沒理由。"但是加班總是難以避免的,我們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今天小編整理了法定加班時間不能超過幾個小時供大家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法定加班時間不能超過幾個小時
員工加班有時間限制。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只有在生產經營確有需要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且需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加班的時間上,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個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超過三個小時,且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個小時。雙休日加班的時間,也包括在計算36個小時之內。即使單位安排調休,雙休日加班的時間也計算在上述36小時之內。
超時加班有賠償嗎?超時加班
賠償多少超時加班賠償標準:
1、法定節假日8小時以外的加班費,應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小時工資的三倍計算;
2、根據法律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4、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5、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應該注意什么
1、加班必須是出于生產經營的需要。只有因工作上的需要,單位才能要求勞動者加班。如果是單位領導或是勞動者的個人事務,不能用加班的名義來延長工作時間。
2、加班必須由用人單位征得勞動者同意。加班主要是一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合意的結果。用人單位不能不經過勞動者同意就單方面宣布加班;同樣勞動者也不能不與單位協商就擅自加班,還向單位索要加班報酬。
3、加班時間不得超過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明確規定了加班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特殊原因下,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在計算每月的加班時間時,不僅要計算正常工作日的加點,也要把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都計算在內。
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該給勞動者一定的工資報酬。
對于單位擅自要求員工加班的情況,員工一方面可以通過與單位交涉解決;一方面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單位的不合理做法。如果仍不能解決問題的話,建議咨詢勞動法專業律師,并爭取在糾紛發生60天內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而一個月則不能超過36個小時,并且用人單位安排了勞動者加班的,也是需要支付勞動者相應的加班工資,不然的話單位的行為就是違法的,此時勞動者可以采取法律措施進行維權,以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不得拒絕
加班的情況有哪些《勞動法》規定了四種加班不得拒絕的情況: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打工人加班的幽默句子:
1、舉頭望明月 低頭在加班。
2、再過幾個小時,又要見了!
3、別人上班掙錢,我上班賠錢。
4、又是迎著朝霞下班的一天呢~
5、就想問問頭發還能不能保住。
6、我愛加班,加班使老板快樂。
7、別人上班要錢,我們上班要命!
8、星期,總有那么七天不想上班。
9、每個星期總有六七天不想上班。
10、一點也不想上班,好想清靜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