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半個月離職工資還發嗎
入職半個月離職工資還發嗎?入職半個月離職工資還發,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進行投訴,如果解決不了的,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入職半個月離職工資還發嗎,供大家參考!
入職半個月離職工資還發嗎
入職半個月離職工資還發,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主動離職工資什么時候結清
主動離職工資結清時間: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相關法律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簽訂的合同沒到期能離職嗎
簽訂的合同沒到期能離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天后正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惡意離職有工資嗎
勞動者惡意離職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用人單位也是可以請求賠償的。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屬于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離職時被老板惡意扣工資怎么辦
離職時被老板惡意扣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法維權:與用人單位協商;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