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造成離職企業應該如何賠償
工傷造成離職企業應該如何賠償?工傷造成離職企業的賠償是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雙倍經濟補償金。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工傷造成離職企業應該如何賠償,供大家參考!
工傷造成離職企業應該如何賠償
工傷職工離職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要怎么報備
工傷要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備,要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工傷認定結果下來后即可商議賠償的事宜,找法網提醒您,如果用人單位拒絕賠償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過了一個月后還可以申請嗎
過了一個多月可以申請工傷認定,自事故發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內時間是用人單位申請時間,逾期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一年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后做工傷鑒定流程
工傷后做工傷鑒定流程如下: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認定工傷后一定要做傷殘鑒定嗎
認定工傷后不一定要做傷殘鑒定,如果認定為工傷后,經過醫療治療后,實際沒有影響肢體功能障礙,達不到傷殘標準,則可以不用做鑒定,前提是單位、個人都沒有不同意見的情況下。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