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職勞動合同怎么簽
員工入職勞動合同怎么簽?員工入職勞動合同的簽訂需要在員工和單位形成用工關系后的1個月內簽署,并且勞動合同應該一式兩份。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員工入職勞動合同怎么簽,供大家參考!
員工入職勞動合同怎么簽
1.簽訂勞動合同、協議等應先由員工簽字,單位統一蓋章。禁止空白合同、協議蓋章。
2.勞動合同應在新員工報到當日簽訂,最遲不得超過5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還需簽訂《保密協議》、《個人信息授權書》,如入職員工需要培訓的,還需簽訂《員工培訓協議》。新入職員工拒絕簽訂上述合同、協議的一律不予錄用。
3.發放勞動合同,建立員工名冊 人事專員制作《勞動合同發放簽收表》,由收到勞動合同的員工簽字確認,根據《勞動合同發放簽收表》制作員工名冊。
4.勞動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員工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員工出現故意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時,公司可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入職合同需要多久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且在簽訂合同時約定試用期。
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保密協議書屬于勞動合同嗎
保密協議書是從屬于勞動合同的,但是保密協議不是勞動合同的必要條款,而是屬于約定條款。 勞動合同的內容可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必備條款的內容,另一方面是協商約定的內容。
勞動合同糾紛的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勞動者申請仲裁屬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