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前要注意的公司事項
入職前要注意的公司事項?入職前應注意的公司事項有采取書面形式簽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合同。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入職前要注意的公司事項,供大家參考!
入職前要注意的公司事項
入職前應注意的公司事項: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簽訂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自用工之日起簽訂勞動合同,最遲不能超過一個月;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稍微研究;告知用人單位信息要真實;雙方處于真實意思表示簽訂勞動合同;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簽入職合同需要什么資料
簽入職合同需要下列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并在上面注明僅適用于辦理公司入職用;
2.學位證、學歷證復印件等的學歷證明;
3.檔案、社保關系等社會關系的存檔信息;
4.戶口性質證明;
5.上一個單位的離職證明。
入職交錢違法嗎
不合法,現在勞動法沒這一項,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員工入職交保證金是否違法
不需要繳納保證金,可向勞動檢查部門投訴。單位要求職工交保證金是違法行為。可以向勞動局舉報。交保證金違法。但是要么你接受5000保證金,要么你換工作。或者提供擔保。現實就是這樣。
簽入職合同后可以辭職嗎
簽入職合同后可以辭職,勞動者與公司確立勞動關系之后,需要確定勞動期限,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有些勞動者以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沒做完約定期限不能依法走人。其實不然,即使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沒做到期滿,還是可以走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