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不給開離職證明怎么辦
離職不給開離職證明怎么辦
如果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提前30天申請辭職,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續(xù),那么公司必須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不然,勞動者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造成勞動者損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主要依據如下:依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社會保險法對此也進行了相應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拒不向職工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導致職工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不開離職證明違法嗎
公司不開離職證明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反映、舉報。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索賠的途徑
(一)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二)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協調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三)勞動者有權向當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賠償之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離職證明有什么作用
(一)求職。現在很多用人單位都要求求職者提供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從而來求證你的上一份工作是否真實,同時也是為了確定求職者和自己的上一家公司不存在勞務關系或者是勞務糾紛的證明,如果這時候你拿不出來離職證明的話,難免會讓自己處于求職的被動一面。
(二)辦理檔案轉移。在離職的時候,辦理個人檔案轉移,需要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個人檔案,這時候就需要提供離職證明才能夠發(fā)調檔函,正規(guī)的檔案管理,都必須憑借存檔單位出具的調檔函才會寄出個人檔案,如果沒有離職證明的話,辦理起來就會非常被動。
(三)社保關系轉移。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關系繳費主體的變更,或者是轉為靈活就業(yè)人員繳費,都要用到離職證明。
(四)辦理失業(yè)登記。如果說屬于非本人意愿離職的,繳納失業(yè)保險一年以上的離職者,在辦理失業(yè)登記,領取失業(yè)救濟時,必須要用到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對離職證明的規(guī)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很多HR都表示,沒有離職證明的勞動者是不敢錄用的,因為勞動者很有可能還跟前一家公司有著雇傭關系。另外離職證明也可能是偽造的,上面書寫的前職務相當于證明了勞動者的業(yè)務能力,沒有這一項證明勞動者自己的說辭有可能是虛假的。法律規(guī)定任何單位都要辦清離職手續(xù)并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