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擅自離職要支付違約金嗎
勞動者擅自離職要支付違約金嗎
不需要
勞動者擅自離職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是擅自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秳趧雍贤ā芬幎藘煞N情形下勞動者需要支付違約金,一是違反服務期的約定,二是違反了競業限制的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擅自離職的法律后果
勞動者擅自離職的法律后果:
1.職工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均屬無故曠工行為,發生爭議以自動離職處理。
2.職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勞動者違反規則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損失,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及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4.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該勞動者承擔直接賠償責任外,該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自動離職和辭職的區別有哪些
自動離職和辭職的區別如下:
1.自動離職和辭職的性質不同: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而自離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系的一種行為;
2.自動離職和辭職的待遇不同:辭職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合同期未滿,一般由勞動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請,用工方同意后,視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工方要給付勞動方應得的勞動報酬及其它權益。自離是勞動方未與用工方協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僅不能得到應得的勞動報酬,還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訴違約損失;
3.自動離職和辭職的主體不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運用主體可以是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勞動者。而辭職、自動離職的運用主體只是勞動者。
解決勞動爭議的方法有哪些可選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可按照以下幾個方式解決:
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在自愿基礎上進行協商,達成協議。
2.調解程序。雙方不愿自行協商或達不成協議的,可自愿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從當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仲裁申訴時效中止,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應在30日內結束調解。仲裁申訴時效從中止的30日之后的次日繼續計算,對調解達成的協議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可申請仲裁。
3.仲裁程序。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應當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作出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調解書或裁決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程序是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說,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沒有經過仲裁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
4.訴訟程序。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向基層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法院審判程序是勞動爭議處理的最終程序。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為多少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