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公司不發工資怎么辦
離職后公司不發工資怎么辦
離職之后公司不發工資可以采用以下辦法:
1.協商解決;
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3.直接申請仲裁。搜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承包人支付工資;
4.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不發工資去哪里投訴
不發工資,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該老板或者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資不發投訴電話是多少
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可以打投訴電話,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這種違法行為,投訴電話:1233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不發工資是否可以搬公司東西抵
1.拖欠工資是不能私自拿公司物品抵工資的,否則涉嫌盜竊罪,公司不發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2.公司倒閉拖欠員工工資,員工應當通過合法的途徑追討,可以向工會求助,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欠條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對公司的財物,員工沒有處分權。員工擅自辦公司的物品,是涉嫌侵犯財產的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拖欠工資需要收集哪些證據
對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在維權前應注意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有:
1.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2.能證明拖欠工資的證據。具體包括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或有公司負責人的錄音錄像等,如果能設法取得單位直接出具的結欠工資證明則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