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不簽離職單要怎么處理
領導不簽離職單要怎么處理
領導不簽字離職單該的處理是: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準。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準,可以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沒辦離職手續直接走會怎么樣后果
沒辦離職手續直接走后果是:用人單位對擅自離職的職工可按曠工處理,給予除名。按照國家規定,自動離職的勞動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業將有權停止繼續繳納自離職工的社保及公積金)。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沒辦離職手續相關內容拓展
用人單位對擅自離職的職工可按曠工處理,給予除名。按照國家規定,自動離職的勞動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業將有權停止繼續繳納自離職工的社保及公積金)。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雙方有培訓協議,則需要履行勞動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不辦離職手續,不能讓單位完成相應的工作交接、有序進行工作任務的相應調整,可能會給單位造成相應的損失。建議你提供書面申請說明具體情況,正常離職;如果因個人緊急原因建議與所在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離職單和開除單的區別
離職單和開除單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書面材料。而辭退證明則是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2.辭職補償不同:辭退時公司要付經濟補償金,而離職公司不用支付補償。
辭職工資未結清怎么辦
辭職工資未結清的處理辦法如下:
1.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2.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到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規定,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