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老板不給工資要如何維權
離職后老板不給工資要如何維權
可以通過與用人單位協商、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等途徑解決。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依法處理。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拖著工資不給怎么辦
(一)溝通協商解決
不管是在職還是離職,不管是無故拖欠工資還是不發工資,都應先通過正常的渠道,與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搞清楚拖欠或不發的原因,再選擇合理的方法去處理,給公司和個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妥善處理。
(二)協商失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
通過與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交涉,溝通協商不成,那沒有別的辦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維權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或者是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離職后老板不給工資可以委托律師嗎
拖欠工資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適用勞動仲裁前置,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參加勞動仲裁活動。
委托律師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勞動者死亡的,由其近親屬或者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勞動者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無法定代理人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為其指定代理人。勞動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律師。
不給工資仲裁需要什么資料
提出拖欠工資仲裁要提供下列材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身份證明材料;勞動合同書;書面的勞動仲裁申請書;按對方人數準備的申請書副本;以及工資條、證人證言等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舉證責任】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欠錢不還怎么辦最有效的方法
首先可以和對方合理協商,如果對方仍舊不還,那么可通過向法院起訴解決。債權人要保留好具體的證據如欠款欠條,在多次正常催討仍然無效的情況下,就要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解決。若該債務人已下落不明,則在其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此時仍可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內容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內容規定【宣告失蹤的條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內容規定 【財產代管人的職責】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