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離職工資拖欠多久是違法的
試用期離職工資拖欠多久是違法的
員工離職工資拖欠30天就是屬于違法的現象。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試用期員工離職工資拖欠怎么處理
試用期離職沒有拿到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舉報,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試用期員工離職工資拖欠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找法網提醒您,勞動者離職后,被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3.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復印件;
4.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如欠條、工資支付憑證等。
員工試用期主動離職有工資嗎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主動離職的,勞動者是有工資的,工作多少天,用人單位要發多少天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試用期辭退有代通知金么
試用期辭退沒有代通知金,以下情形應當支付代通知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