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需要拿到的三樣東西
離職需要拿到的三樣東西?每年到年底的時候有一部分有自己的想法, 準備離職或在年底已經離職了, 但很多人知道的是離職就是正常交手, 辦完相關的手續就可以了。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離職需要拿到的三樣東西,供大家參考。
離職需要拿到的三樣東西
1、離職證明。離職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并向用工人單位人事部提供書面的有相關人員簽字的移交清單,人事部憑移交清單及當月結算工資并辦理正式離職手續。主動辭職的,讓公司出具離職證明,入職新公司需要用到。
2、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被迫離職的,讓公司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3.轉出人事關系。
(1)轉出人事檔案、黨組織關系、工會組織關系。
(2)轉出社保。
單位不給開離職證明怎么辦
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不辦離職手續直接走人會怎樣
員工想要離職是可以的,但是離職是一件大事,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程序來進行的,也需要做好工作的交接手續,盡量避免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那么,不辦離職直接走有什么影響?
對用人單位的影響
勞動者不辦離職就直接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勞動者的影響
即便是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不辦離職,用人單位以你沒有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造成單位經濟損失為由,你就有可能拿不到經濟補償金了,
實習生需要辦理離職嗎?
在實習期內要是離職的話,辦理手續也是跟一般職工離職辦理手續是一樣的。大部分實習生都是初入社會,不懂處理離職很正常,但是千萬不要不辭而別,也不用因為辭職而感到尷尬,工作其實就是老板付錢買你的勞動,雙方都有選擇權利,不必感到不好意思。
如果已經想清楚,真的想離職,建議看看下面的流程:
1、寫辭職信,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
2、關鍵還是跟主管談。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主管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并堅持自己的初衷。
3、離職征得主管同意之后,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崗,直到有人來接替你。
4、決定離職之后,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比如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并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系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