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協議合同樣本
股份協議合同樣本篇1
甲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4、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__________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_____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__________
1、啟動資金____________元
甲方出資_______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50%;
乙方出資_______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50%;
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_______元
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__________
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__________
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檢查公司財務;
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__________
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__________
分紅的時間:__________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分紅的數額為:__________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__________公司成立起_______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__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2、退股:__________
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股東退股:__________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__________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__________,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__________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份協議合同樣本篇2
甲方:宜賓通泰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共同出資租賃羅龍鎮柏木村羊耳村土地163.6畝,土地租賃租賃時間30年;投資從事苗木種植、水產養殖等項目。鄧鋼收購徐勁松、漆薇薇、龍敘東的投資及股份?,F甲方、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由甲方出資230萬元(大寫貳佰叁拾萬元)支付給乙方,乙方將投資在柏木村羊耳村租賃土地上種植的苗木及基礎設施全部轉讓給甲方所有。
二、乙方與柏木村羊耳村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中承擔的權益與義務由甲方承接,涉及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本協議簽字生效前租賃土地的費用、苗木種植管護以及其他設施投資的費用山乙方在簽字后10天內全部完清。
四、本協議簽字生效后5天內甲方支付乙方20萬元定金。
五、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后,甲方負責、乙方配合完成農戶簽字、更名,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年2月29日前完成土地租賃合同更名,將土地租賃合同更名為甲方后5天內,甲方支付210萬元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20萬元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簽字生效前,租賃和投資涉及的經濟糾紛與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本協議簽字生效后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未能在年2月29日前完成土地租賃合同更名,乙方退回甲方定金并解除合同。
八、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三份。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手印):
年月日
股份協議合同樣本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現有甲、乙兩方合股(合伙)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學校。經兩方合伙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伙學校(企業)基本情況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圓整)。
4、類型:民辦非企業經營。
5、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期限
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滿時如學校正常經營,合伙人均無意退出,需繼續簽訂合伙協議。
三、各合伙人出資、股份占比及虧損分擔辦法
1、出資的數額
(1)甲方出資:
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2)乙方出資
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2、股權份額兩方約定,分別以雙方出資比例占有學校股權。甲方占有股份學校股份_______%;乙方占有股份學校股份_______%;(另_______%作為員工股權分配)。
3、股利分配: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學校若產生利潤后,雙方可以將學校利潤的_______%作為可分紅利潤(學校利潤的其余_______%作為資本填充)。甲方可分得可分紅利潤的_______%,乙方可分得可分紅利潤的_______%。
4、除去教學之外的工作擁有勞動報酬之外,其他各項工作均屬于分內之事,不享受額外報酬待遇。
5、虧損分擔辦法:如若項目虧損,甲、乙雙方不得互相追討經濟和責任,甲、乙雙方無條件的以各自出資額比例承擔責任。
四、退伙、股份轉讓
1、退伙:
(1)不論何種方式出資,退伙時均以現金結算。
(2)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將退伙人股份的_______%作為賠償,以現金結算。
2、股份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且必須公開轉讓,不得私自交易,必須所有股東簽字,方可生效。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3、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4、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五、合伙事務的執行
雙方務必堅持“真誠合作,相互信任,發揮優勢,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分工合作。由_______方出任校長;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培訓學校的事務。
1、經甲乙雙方商量方可決定:
(1)有關學校發展需要增設的課程;
(2)學校出現不良事件時的處理辦法;
(3)學校舉辦大型活動時的活動方案;
(4)招生/宣傳方案的確定;
(5)教師和工作人員的招聘與培訓。
2、學校法人以及權限確定在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_______方作為學校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學校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減免學生費用;
(5)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6)改變合伙企業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7)處理分配合伙企業不動產;
(8)轉讓或處理分配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9)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10)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學校的經營管理人員。
六、增資
學校今后發展如需增資,擴充市場份額,則必須經兩方同意,共同出資,各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
七、違約責任、糾紛的解決
1、甲乙任何一方不可以將股份學校視為私人財產,必須共同維護學校利益,為學校創造最大利潤嚴格遵守學校規則,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2、雙方就項目情況不得隱瞞、欺騙對方,不得做有損于對方權益的任何事。如有違背,過錯方需賠付損失。
3、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八、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份協議合同樣本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購買了一臺挖機,型號為:神剛75?,F丙方將持有的股份轉讓給甲、乙雙方。股份轉讓金額為玖萬玖仟元整(小寫:99000元),甲、乙雙方于20X年8月18日付清陸萬元整(小寫:60000元),其余叁萬玖仟元(小寫:39000元)按2分的利息于20X年10月18日連本帶利全部付清給丙方,如不付清,挖機由丙方處理。
丙方股份轉讓給甲、乙雙方后,挖機歸甲、乙所有。挖機與丙方無關。丙方不得干涉挖機的一切事物。
本協議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股份協議合同樣本篇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以下投資人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入股出資注冊投資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投資人基本情況
二、公司的名稱:__。經營場所位于__
三、經營范圍:__。
四、經營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五、出資方式及數額:以上投資人出資共計人民幣__元(大寫:__)。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或抽逃。
六、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一個年度進行財務結算,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或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并按比例分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共同投資人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4、共同投資人發生難于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退股人退股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合股人并經合股人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其他合股人造成的損失,由退股人承擔。
八、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代表股東行使公司經營管理事務及日常行政人事、財務管理事務;
(4)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39;權利。
十、股東權利和義務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3、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4、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5、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6、對成為公司股東之前的公司經營利潤不享有任何權益、對營業損失及債務亦不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一方成為公司股東之前的債務負有清償的義務,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清償自己的債務,其他股東亦無義務清償債務。
十一、違約責任
共同投資的任何一方若遲延支付款項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應按承諾的投資比例給予相應的賠償;若方因重大過錯,致使公司遭受資金損失的,應當向其他共同投資方承擔相應比例的賠償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共同投資人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自方簽字后生效,每人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協議合同樣本篇6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份協議合同樣本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依托,甲方負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項目融資,從而促進和改變甲方企業資金緊缺的問題,使其企業盡快增資增收,實現共贏。
有限公司,根據企業之需求,為謀求企業發展,尋求資金入股合作人,和乙方簽述合作協議一切具有合法效力?,F本著平等互利投資受益,雙方共贏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甲方代表和乙方投資人達成入股合作協議。
第二條合作雙方概況及條件:
本合同的合作各方為,甲方: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企業代碼證:___________,甲方企業現基礎設施做基礎,乙方投資人: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乙方投元作為合作的基本入股。
第三條合作目的、范圍和發展規模:
甲乙雙方合作的前提以西安尼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過資金引入,開拓西北led市場,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以振興企業經濟。
(1)合作范疇目的:以西安尼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為基礎,依托現有裝備、技術和資源優勢,乙方投入資元作為生產流動資金,為雙方合作基礎,以求盡快實現兩步走的長遠規劃,第一步,以嚴謹的科學態度面對現實、現狀,以人為本,求賢任能,以led顯示銷售為重點,以售后服務為依托,從而積累資本再謀大發展。第二步在資金狀況和市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時間和機會成熟時,再經營大功率led照明系列產品及煤炭行業安全產品。
(2)合作的條件及目標:西安尼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合作的基礎條件,而企業所有權、現有設備所有權為尼創電子所有,但乙方投資入股只享受企業年終盈利分紅。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一切正常經營管理均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有義務協助管理配合甲方工作,乙方有負責監督原材料購進的驗收和產成品出廠的開票。雙方合作的目的在于提高效益,獲得利益。而乙方投入資金只能用作于生產流動資金。
第四條合作經營期限和利潤分配:
雙方商定合作期限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一方提出并經另一方協商同意可以提前或者延長合作期限。合作的利益分配為稅后的利潤分配。甲方占%乙方占%。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案:
首先是協商或經第三方協調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到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進行合同仲裁、仲裁失敗后可到各自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可在動作中雙方協商作以補充,而續訂協議同樣具有相同效力。本合同不經公正雙方簽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蓋章簽:__________蓋章簽: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